2010年《志明与春娇》上映,我刚上大学,未成年,余文乐根本不是我的菜。
2012年《春娇与志明》上映,我即将大学毕业,伪装成为文艺女青年,明明没有“活成另一个张志明”的体悟,为赋新词强说愁,摘出金句发人人状态。
2017年5月,我一个人吃着米芝莲原味鸡蛋仔,不紧不慢地晃悠到电影院,赶在开场的前一分钟坐下。我旁边隔着一个空位,是个单独来看的男生。
说来有些惭愧,我是准备大哭一场的。但是看完整部电影,除了彭浩翔一如既往的搞笑把戏惹得我开心,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
因为故事的结局,太完美了啊。
荧幕上志明从毛头变油头,春娇从三十到了四十。她用了八年时间,一次次地离开,教张志明成长。电影的最后终于等来了一场跑调的求婚live,原本那个哭着说“算了吧”的于春娇,就那么爽快的答应了。
如果此刻坐在电影院的,是八年前的我,或许我会感动的哭,但是现在,无动于衷。
有些故事,走的时间太久了,会忘了怎么开始,也不知道如何结束。
这种系列电影一样,拍到最后,总有点虎头蛇尾,卖情怀圈钱的嫌疑。显然,彭浩翔有些力不从心。就像电影中40岁的于春娇,染了紫色头发,化了精致的妆,仍掩盖不住厚重的妆容下嘴角的皱纹,阳光一照,疲态尽露。
其实张志明这个人设,真的不坏,根本用不了“渣”这个字。
一没劈腿,二不吃软饭,三没吃喝嫖赌家庭暴力的不良恶习。除了有些幼稚,显得没担当外,还真没什么硬伤。
他不就是我们身边那些,最普通的男孩子吗?
油嘴滑舌,偏偏又有点真心,说真的爱你,又偏偏不够坚定。
看见长腿大胸的女孩就蠢蠢欲动,有漂亮女生在的场合,就忍不住开始卖弄风骚——也不一定是想撩谁,就是习惯了当孔雀,恨不得人人都喜欢他。
嘴上可以说很多的漂亮话,答应你很多事,转眼就忘。但若是你遇到重大人生挫折,也能够挺身而出。
遇到问题,第一反应是逃避,但若你真的狠心决绝地离开,又开始后悔不安,竭力挽回。
就这些点说,他还真的不渣,甚至说的上不错,风趣幽默,体贴善良。
况且总是用离开轻易放弃的余春娇,也并非什么完美的人。
她的人设就是四十大龄,父母童年阴影,没安全感,事业平平优柔寡断,在第三部里甚至多了点神经质的味道。连矛盾激化的高潮,地震时那句,“你为什么不管我?”都显得有些底气不足。
真正的成熟女人,哪会在这个事情上闹小情绪啊。
我身边那些四十岁还没结婚的女人,谈恋爱的话,只是涂一个开心舒服,那种歇斯底里的爱情,她们玩儿不动也不屑于玩儿,更不会像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一样,揪着男人的小毛病不放。
四十岁的人,早已认清或者可以说能够宽容——自私是人的动物本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这种生死关头,选择保护自己,无可厚非。
所以,对于电影一直在打的梗,春娇“救”志明——那个长不大的小孩儿张志明,我替他喊冤,明明两个人,都没有长大啊。
要硬说“拯救”,也是双方彼此吧。
春娇最初爱的,就是志明身上的那股子“孩子气”。
干冰倒到马桶,倒着写的“i miss u”,那句“你大过我,但我真的高过你啊”,都充满了男孩子风趣但无用的小聪明,能够被这些小聪明打动,是因为春娇的心里也住了一个小女孩,一个跳着滑稽舞蹈,高唱《小飞侠》的女孩。
可她后来分手的种种理由竟然是,张志明,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余春娇也仅仅是年龄上比张志明大了三岁而已,心理年龄未必比对方成熟。
说白了,两个人是同一种人。
一个幼稚没担当,一个心软不坚强。
可你也不能说,这样彼此折磨的感情就是错的。
哪有什么对错啊,你我都是最渺小的人,岁月长,衣衫薄,求一时快乐罢了。
记得看日剧《四重奏》的时候,阿卷对小雀说喜欢丈夫的理由:他的体温是37.2,温度高的人,耳根下脖子会散发出好闻的味道。
喜欢是个奇怪的事,因为好闻的味道。
喜欢很多年,彼此纠结伤害,依然放不下,也是件奇怪的事。
余春娇和张志明八年,彼此纠缠八年,就是放不下,没办法往前走。
真的是因为太爱了?未必。
我觉得,坚持一场马拉松的爱情,就像你喜欢吃原味的鸡蛋仔。每次点完之后,看着别人点的香蕉味鸡蛋仔,默默告诉自己,下次一定尝尝其他口味啦。
可是,下一次,你还是点了原味。
行到水穷处的爱情,更像是给自己青春一个交代,“回望这半生修到,默契不忍作废。”
看完电影之后,跟朋友交流,她说,我是不可能花几年的青春时间,去教会一个男生成熟的。
我笑着说,就算你花了几年青春时间,对方还不一定成长呢。
我最佩服的感情,是那种坦露所有的缺点和弱点在对方面前,歇斯底里的争吵过,甚至彼此背叛过,伤害过,还能和好如初。
真想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拥有那种,忘记痛苦的能力的。而我是一个,一页纸写错了一个字就会撕掉的人,对于这种皱巴了感情,也没有力气去熨烫整齐。
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我极其敬佩余春娇。
敢用八年,去赌一个结果,而且赌赢了。
可现实中呢?我认识的只有那合久的分了,没见过分久的合。
毕竟,让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方式,从来是离开,而不是“假装离开”。
哭着闹着要走的人都不会真正离开,而真正想要离开的人,挑一件稀松平常的大衣,选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就这样无声得消失在秋日里,再也不会回来。
在我的心底,是不想两个人能走到最后的。
如果结局能够停留在《志明与春娇》结尾,两个人终于明确对方心意,甜甜蜜蜜最好。不幸的话,再退一步,一别两宽,各自安好,也不错。最起码,不要如春娇说的,老来两看相厌。
可偏偏彭浩翔给他们一个happy ending,结婚了。
杨千嬅在《原来过得很快乐》中唱到:
曾经与某人一吻
动心得不放心
如此小心再爱亦不合衬
春娇在这段感情中,最欠缺的就是这种安全感。八年恋爱尚且如此,难道结婚后,就会有所改观吗?志明在电影结尾说,“最后一次啦,我会乖乖的”,可改变哪是那么容易的?
只用手指头就能想到,几年后的春娇和志明是个什么样的状态,春娇百般地抱怨志明地不成熟、没担当,志明摊着手说,你不要闹了好不好。
鸡飞狗跳里有另一种悲壮的味道。
年岁越长,越发现什么独一无二都是骗人的,我们终究都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人。有缺点,不完美,经不起精挑细捡。
我们都不难得。
也越来越看不下那种,玛丽苏般宏伟的爱情故事,忠贞不二,在天比翼在地连枝。
反而是那些从来不完美的,带着烟火气的细节打动我,他们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故事俗套到讲给别人听,都怕太无聊。
可偏偏是这样混沌的故事,戳中了我们的心。
人的感情,到底有没有一清二白,干干净净的?我觉得没有,都是熙熙攘攘,充满了小私心和小计较,它们不致命,甚至有些真实的可爱。大约如此,相比于最后大张旗鼓求婚,在加油站的时,志明不经意间说的那句,要不结婚生个小孩,更让我心动。
虽然有时候,我也很想偷懒,只想收获一个足够成熟的伴侣。也犹豫,到底是相忘于江湖依旧挂念的好,还是相伴着从缠缠绵绵到两看相厌的好。
但是,我还是想赌一把。
毕竟,“志明低能,始终帅过黄晓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