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10月3日(农历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婚礼上,梁启超霍然站起,宣讲了有史以来“最坦诚”、“最直率”、“最另类”的证婚词: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这番证婚词说完,满堂宾客无不大惊失色,鸦雀无声。众所周知,徐志摩是是梁先生的爱徒,又与梁先生的儿媳林徽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姻,受到了其父的阻挠,也受到了恩师的批评,但徐志摩最终仍是铁了心要娶陆小曼。这在当时看来,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且不说徐志摩和陆小曼如何如何,我们单单拿出这段证婚词来做研究。
梁启超性情耿直,率真诚挚,虽十分爱惜志摩才华,但对其私事很是看不惯。我们旁人看这篇证婚词,尚觉严肃批判之情,何况志摩呢。而梁老所作,应该是爱之深责之切。
第二天,梁启超在给远在美国的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家书中,对于自己的所为做了如下解释:“孩子们: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受庆夫人,与志摩恋爱上,才和受庆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我屡次告诫志摩而无效。胡适之、张彭春苦苦为他说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请。
可见在梁启超心里实在是不赞同此事,他也曾说过,担心将来陆小曼把志摩累死,后来果然一语成谶。
1923 年,梁启超给徐志摩写了一封信,非常恳切,告诫他万不可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建议徐志摩放弃。可是这时的徐志摩哪里听得进劝告,他给梁启超回了封信,信中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惟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其实像是志摩这种人,非常理可度之。他虽然对前妻幼仪确有点渣,但是我认为他的精神世界仍然是很纯真的。他真诚而热烈,追寻所思所想,尽管有些不合时宜。
梁启超曾在自己所著的《饮冰室诗话附录》中说“我所集最得意的是赠徐志摩一联。”从中可见,梁任公对徐的喜爱程度。怪不得连胡适都说 “徐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
临流可奈清癯,第四桥边,呼棹过环碧;
此意平生飞动,海棠影下,吹笛到天明。
梁老的另类证婚词,开吾等之眼界,对爱徒的一片苦心,想必志摩也不会怨念。流光清浅,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如今再想起的,只有那句“悄悄 是别离的笙箫,沉默 是今晚的康桥。“
夜,又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