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尽量不涉及法律术语和概念,说人话,让人懂。
【关于代通知金】 法律文本里没有这个概念,不过已经约定俗成了,为图叙述方便,也便于大家理解,就先沿用着。《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企业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但在这三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有一些限制条件:比如,要求企业提前30日通知员工将要在30日届期后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也可以不提前30日通知,那就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了,就是说花钱买个期限。这里的代通金的金额是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是员工上个月的工资,而不是其他的什么标准,关于这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有详细规定。
【关于经济补偿】在某些情形下,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解除的,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离职经济补偿。看清了,是『经济补偿』,这里不得不强调一下这个概念,因为和下面提到的『赔偿金』是不一样的。至于是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被解除,企业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见《劳动而合同法》第46条和《劳动而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待以后对这些情形做详细分析。
我们在这里要说的是经济补偿怎么计算,要同时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a.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b. 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这里会出问题吗?也会:
a. 试用期离职会有经济补偿吗?——符合条件的也有经济补偿。
b. 最高不超过12年是一刀切吗?——不是,“向其……”,这里的“其”指的是“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那个人。如果你的工资没有超过这里说的3倍的,那就不受“最高不超过12年”的限制,这是严格的解释。
c. 经济补偿要缴个税吗?——有限制地缴纳个税,你得到的经济补偿总额在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下的部分不缴纳个税;以上的部分,扣除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后,除以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得出商数,以此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赔偿金】这个就相对简单了,就是在企业违法辞退员工的时候,员工可以要求的权益。违法辞退指的是,员工没有法律上规定的可以被辞退的情形,而企业无故将其辞退。赔偿金相当于经济补偿的2倍。
其实还是不够详细,但篇幅所限,下次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