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两篇《互联网早期项目要能够每年增长10倍》中,我提到快速增长对初创公司的重要性。今天我们探讨快速增长的核心动力: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的三个定义:1、用的人越多,产品越好用;2、每增加一个新用户,就能给老用户带来新价值;3、每多一个节点,系统就增加若干种连接可能性。
几乎所有互联网巨头都具有网络效应,它们的市值和其业务模式的网络效应也高度相关。先看facebook和微信,每一个新用户的到来,都给了老用户更多的链接可能,而且这种可能是直接且即时的。再看亚马逊和阿里巴巴,平台每新增一个卖家,就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这种选择同样是实时可得的;虽然他的买家之间彼此提供的价值很少,但是每一个卖家可以提供的SKU却很多,因此网络效应仍然很强。最后看Uber和Airbnb,每新增一个司机或者房东,就给司机或租客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这种选择不是实时可得的,而且杭州的司机或房东不能给北京的乘客或租客提供服务,因此uber和airbnb虽具有一定的网络效应但并不强。因此,uber和airbnb可能最终也无法摆脱竞争者的挑战,达到千亿美金市值。从这个角度看,王坚博士在《在线》中提到的"移动互联网只是web互联网的一朵小浪花"是很有道理的。
探讨网络效应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几点:
1、我们关注需求端的网络效应,而不是供给端的网络效应。供给端的网络效应其实就是规模经济,即随着用户或规模的增加,公司或平台经营的固定成本可以摊薄。规模效应存在于各行各业,而不仅仅为互联网所独有。
2、需求端的网络效应,新用户增加的价值必须是直接而非间接的。比如新用户的增加使公司的盈利水平得以提高,从而可以给老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这种传导逻辑就是间接的,我们不认为它具有网络效应。
3、并不是具有网络效应的公司就值得投,网络效应是互联网对先行者的馈赠。社交或电商都是已经被验证具有网络效应的模式,但现在创业机会不多了,因为腾讯或阿里这样的公司已经利用网络效应建立了高高的护城河。
4、在人工智能时代,网络效应的表现形式可能是,每增加一个新用户,新用户带来的数据都能立即用于改善老用户的使用体验。
最后做一个小广告,我所在的基金投资的法大大(电子合同NO.1)和企企通(供应商管理系统NO.1),都是我认为saas领域具有网络效应的典范。他们在一到两年的时间内,就累积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企业用户数,我非常的看好。他们在年底有可能启动C轮和B轮融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