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的学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两个人一起玩,一个小朋友摔在地上,然后他的手受伤了。
追到的男孩哭的梨花带雨,他们两个去到校医室,校医判定摔倒的男孩估计手骨折了,于是我打电话请两方的家都来学校。但两方的家长都是把孩子托管在别人那里的,所以一时难以出现。孩子的手是当务之急,所以没有摔倒的男孩请他的二伯带着受伤的孩子去检查手。庆幸的是,还得手没有什么问题,只是扭到,而孩子的疼痛忍受力是比较弱的,所以他感受的痛感比较大,让我们的校医有点误判。
当时我在想,如果这一次摔伤很严重,是真的骨折,那这件事情该怎样去赔偿呢?两个小朋友,她们是在玩闹的过程中出现的意外,而这个意外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摔倒的人不去埋怨另外一个人,而另外一个人会因为摔倒的人受伤而心怀愧疚。当意外发生的时候,那么这两个孩子谁是受害者呢?谁又比谁委屈呢?
所以我不知道这件事情需要赔偿的话,应该怎么去分割?同时我也在想,面对学生出现意外状况,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或者我有什么样的责任?
这让我不禁想到,我以前所在学校发生的一件事情。一个小男孩儿在下课时间去厕所,然后摔倒了,下巴磕破了缝了好几针。学校就这件事问责班主任,还扣了班主任的津贴。当时班主任特别委屈,她说孩子在下课期间摔倒受伤,她作为班主任要去反省都不知道要反省什么。安全教育时时讲,让学生在学校里面安分守己,不打闹,不追逐,这类话是耳朵都听起茧子了的,可是孩子们受伤就是无法预料。老师该说的话都说到了,孩子们受伤跟老师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老师连上厕所都要看着孩子们吗?
今天我的学生受伤,我在想我有什么责任呢?该提醒的我也提醒了,但是事故发生后,我又该做什么呢?把学生的例子摆在班级,让其他同学警醒,让他们安分守己?避免危险的发生,我仿佛只能做到预防。
每个孩子都是家中的宝贝,每个家长都不舍得自己孩子受苦受痛。家长若是不想让她把孩子受伤,他们能做的仿佛也只有提醒,告诫。
所以说话就像药剂一样,要有效果。但药下浅了,作用不大;药下猛了,伤害就大,所以,说话是需要智慧的,要恰到好处。我需要提升的就是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