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见她,她坐在一个大办公桌的最尾端,面前端端正正的放着一个大笔记本。她把头发用圆珠笔盘起来,这个样子和她黑白的职业套装很不相符。她是一个实习生,在一个全是老男人的部门里。像每一个实习生一样,她跟着自己听不懂的笑话笑,和别人道歉的时候,脸红到耳根。
万圣节派对,作为一个科技公司,自然是怎么恐怖怎么恶心怎么来,她自然没有get到这个点,把自己打扮成一个被抹了脖子的米妮,穿着红色的泡泡裙站到了一群丧尸中间。那张合影被放在了公司的社交网络上,她笑的真的很像一个童话里的人物,只是脖子上有血迹斑斑。
我是谁?我是一个无聊的程序员。每天负责的就是这个平台被维护的不错,客户开心老板开心,我就过得不错。我和她的区别,不过是我熬过了当实习生被嘲笑的日子,进入到了一个部门,继续面无表情的看新人手足无措的滑稽戏。那张照片里,站在她旁边的红头发丧尸,就是我。
从公司坐地铁、再转轻轨,就可以到我租住的地方。这里靠近河岸,稀稀拉拉的有几栋居民楼,相隔不近不远,我看得到对面楼的大妈炒菜,但是听不到她和儿子的对话。由于地区偏僻,周围唯一的商业痕迹就是一个生活超市,里面五脏俱全。
我就是在那里,遇到的她。她穿着浅灰色的卫衣,运动裤,一双大的出奇的雪地靴,耳朵上塞着白色的耳机,头发乱七八糟的盘在头顶。她站在调料区,像在分析数据一样的逐瓶观察那些瓶瓶罐罐,犹豫不决的样子很是可爱。
我一认真起来,就变得像一个白痴。去超市的时候,我才睡醒,头发乱七八糟,穿着沙滩短裤夹脚拖鞋,上身穿着一个薄羽绒服。她果然注意到我,笑笑的和我打招呼,还感叹居然住的那么近,我不知道是怎么接的话,反正最后答应了她下次一起吃饭。
在我来得及约她一起吃午饭之前,她就离职了。没有什么原因,就这样选择不继续留下来。她部门里的老男人们依旧开着她的玩笑,我去公共厨房的时候还会看到她经常用的马克杯。离开那天,她的告别邮件里留了自己的私人邮箱。
不过多久,就到了我的生日。我决定血性一把,不加班!于是七点钟我一脸木讷的站到了厨房里。生日是应该吃点什么,吃什么呢。就在发呆的时候,我看见对面楼的某一个窗口,有个身影好熟悉。我说着卧槽仔细再看,真的是她,穿着那件灰色卫衣站在厨房里。不知道怎么了,我向她的方向挥手。
我当时在想什么呢?我不太明白,就像这些居民楼里我找到了一束花,就像我在那群丧尸里看到了那只米妮,就像我在一大堆柴米油盐里面,看见了听着音乐脑袋一晃一晃的她。我就想告诉她,hey,我看到你了,我看到你了,你看得到我吗。
她自然是没有看到我,但是我给她发了邮件。等她再跑向窗户自出张望的时候,我已经跑到了楼下,站在空无一人的花坛边上,笑的像个傻×。她决定给我做一顿饭,为我庆生。
我依旧是穿着沙滩裤大拖鞋,她依旧是穿着卫衣,运动裤。我们站在厨房里,她一脸认真地布置我把肉切成肉糜。我哪能放过这样的机会,为了充分展示我的肱二头肌,我觉得菜刀的刀柄都要被我捏烂了。我正在琢磨她到底有没有看到我的肌肉,她却拍了拍我的肩膀。
递过来的,是穿在筷子上的棉花糖。颜色花花绿绿的串了一串,我拿过来一咬才发现,是烤过的。松软柔滑的糖液瞬间裹住了我的唇齿,甜,暖,卧槽好好吃。我的强迫症犯了,一门心思的吃起来,既要保证流动的糖液不滴到脸上,又要确保自己不被烫到,吃到最后,我觉得我像极了一只饥不择食的浣熊。等我反应过来我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她已经笑到了脸红。
有一天,我醒来拉开窗帘,看见天上的云彩像极了她烤给我的棉花糖。我穿着人字拖噼里啪啦的跑到楼下的超市买了一束向日葵,然后去敲了她的门。
米妮,当我女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