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越来越习惯用镜头替代双眼去记录某一刻的完美和震撼,用车轮和机翼争取时间,可争取下来的时间却献给了手机。一副小小的屏幕,吃掉了我们大大的光阴。
我有时很想写几个字,献给谁。前提是那个谁能让我的心起博更快,眼神充满仰望,不管始于什么,终究希望陷于才华。
我们在想写字的时候,提笔或者敲击按键。而读者能与我们产生同等振频,就难能可贵极了。
至今如同一个孩子一般,遇到一点开心事就喜欢笑,像一个偷东西没被抓到的贼一般嘿嘿大笑。这个比喻真好,三毛这篇《岁月》读起来非常有味道。当然听起来更好!
我们的阳光都那么那么好,心里或者肌肤之上,怎能不感叹岁月恩赐,阳光正好!
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