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国《巴黎人报》报道,她的名字叫特奥多拉·巴斯克斯,现年34岁,住在中美洲国家萨尔瓦多的首都圣萨尔瓦多市。她是圣萨尔瓦多学院的一名清洁工,因为家境并不富裕,2007年7月14日那天,尽管已怀孕8个半月,但仍不得不坚持上班。
她的工作是打扫教学楼内各层的厕所。在工作中因为突然腹痛,她晕倒在厕所里,引发了大出血,但未能被人及时发现,胎儿自然流出体外后死亡。第一个发现这一情况的学校雇员赶紧打电话报了警。
然而警察到来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把仍然昏迷不醒的巴斯克斯送进医院,而是立即给她戴上手铐,宣布她被拘捕了。堕胎按《萨尔瓦多刑法》规定,可判处2-8年徒刑。
2008年巴斯克斯被提起公诉,指控的罪名不是堕胎,而是谋杀——检察官坚持认为,巴斯克斯明明怀孕却向工作单位隐瞒情况,是“蓄意要害死这个孩子”,而且“果然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同年她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0年,因为如果“不从轻”,这种情况可能被判处30-50年徒刑,事实上真就有流产的孕妇被判了这么多的先例。《参考消息》
国外堕胎政策:
法国:任何情况下,孕期10周以内的堕胎合法。未成年人堕胎需要父母同意。堕胎费用由国家医疗卫生系统承担。
英国:1967年人工流产合法化。堕胎法律规定女性堕胎前必须得到两名内科医生同意。
日本:通常孕期22周以前堕胎合法,但是为了保护母亲的生命超过22周也可以堕胎。通常会需要丈夫或父母的同意。国家医疗卫生系统不支付费用。堕胎后通常要举行葬礼。
俄罗斯:堕胎合法,并被应用作为一种生育控制措施,2/3的怀孕被堕胎终止。一般俄罗斯女性在生育期内可能经历多次堕胎。俄罗斯国内有少量反堕胎运动,堕胎率有轻微下降。
埃及:堕胎非法,除非女性生命受到威胁,政府医院严格执行禁令。不过在开罗以外的私立诊所和医院能够悄悄地实施堕胎。
波兰:1994年波兰议会试图以经济和个人的困难为由推翻1993年的一项关于堕胎的禁令。尽管新政府立法禁止了所有堕胎服务,但是非法堕胎和自行引产堕胎十分猖獗。
拉丁美洲:除了古巴和巴巴多斯,堕胎在其余所有国家非法。据《中国青年报》
我国对堕胎并未出台法律法规。
然而我国的堕胎情况如何呢?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统计,这些年未婚流产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全国每年有将近500万例。这个数字仅是在官方医疗机构统计的,至于那些在黑诊所做的,还没统计在内。而且,未婚妊娠者越来越集中于青少年人群。进行流产的人中有50%是青少年,每分钟有10名少女进行不安全流产。
如果我国的法律也规定了,随意流产是重罪,那么还会有那么多女性去堕胎么?
她们为什么去堕胎?2016年以前,我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一个好,2016年1月1日后允许生二胎,也就是一个家庭最多生两个孩子。因此在计划生育范围外的孩子不外乎都被打掉了。有些女性在怀孕初期生病了,吃了药,为了保证胎儿的健康,将孩子打掉了;有些女性意外怀孕,因为工作环境十分恶劣,长期大量的接触有机化学试剂或放射线,胎儿畸形的几率很大,不得已将孩子打掉了;有些年轻人婚前同居,未做好防护措施,意外怀孕,而又没有结婚的打算,因此这些孩子也被打掉了。有些职场女性,因为工作压力大,要升职,所以孩子是留不得的;还有些结了婚的年轻夫妻,意外怀孕了,但因为还没有过够二人生活,孩子还是被打掉了。
每天早上路过北医三院生殖中心的时候,看着那长长的队伍,感叹许久。有多少家庭在为不孕着急,有多少女人在为没有孩子而哭泣。那些易孕体制的女性,如果没有想做母亲的打算,就不要轻易让自己怀孕。打胎是多么深的罪呀,在小的孩子也是生命,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