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偏迟暮,春雪总无情,候鸟寻归路,何以最相思。
第一部分 繁花偏迟暮
摇摇晃晃,步履蹒跚,没有过得不好,也不见得过得好,可毕竟年复一年,偏偏多情伤春,增了几许烦恼。今年的春天,最是奇妙,第一次见南方的春天下了雪,和以往比起来,多了一味耐人寻味的花,落地即化,从不拖泥带水,和繁花三千比起来,更是令人怜惜。
门前的樱花又开了,开得很密,说又,是因为每年的初春,都会见到樱花,不过新居门前的樱花,倒是第一次见到,心想,全世界的樱花都开了吧。其实说樱花开了,也只是个典型,毕竟,所有的花都开了,甚至诸多心花,也争先恐后的开了。每天早晨,我开始喜欢骑着自行车穿越古镇,整整4公里的路程,到公司上班。这段路很长,路边开了很多花,樱花居多,不过可能是没有留心,不管见到什么花,都以为是樱花。路边偶有早起的上班族,有的在等车,有的也如我一般骑着自行车,风里来雨里去,见到熟人,都喜欢说骑自行车能锻炼身体,而且还能找到青春的味道,其实都是为自己买不起车害羞打的幌子,不过这一路的樱花,都没有门前那树开得好。透过门,刚好能看到那树樱花,很是妩媚,每天茶余饭后,总喜欢去树下仰望,天天看,也不觉得烦,说喜欢它什么,却也说不出半句为什么,每次看花,都是呆呆的看,然后莫名其妙的回去,忘了拿出手机,拍一张照片,留个纪念,待来年,比一比,是不是一年更比一年好。喜欢一个东西、一件事、一个人、一种习惯,喜欢过头了,就叫做痴,发痴了,就容易丧失理智,那种极端的感情,是所有矛盾产生的根源。就像你从某一天开始喜欢樱花,便觉得世界所有的花都不如它好,她感性,她美丽、她俏皮,她文静,又偏偏别具一格,繁花三千又如何,千里一色又如何,独树一枝,繁花恐迟暮,却从不畏惧冰雪覆盖下的极冷,其实,那等在季节里的,除了翘首以盼的繁花三千,最后也要迎来金秋满田,才算一个花期,也才算是始终如一。
究竟那树花到底开了多少,到底谢了没有,到底落了多少,不记得,也不用考究,执迷总是不好,太执迷它了,总是会不经意间折断一枝,或害了一树,也显得矫情。突然想到了郭德纲的一句话:“真放肆不在饮酒放荡,假积极偏要慷慨激昂”,过得刚刚好,在晚上,刚刚能熟睡,刚好梦过春秋,就是一宿。繁花偏迟暮,梦过留痕,初心就是花有繁落,花期却无瑕。
第二部分 春雪总无情
四季如春的云南,迎来了2017年的第一场雪,春天下雪,确实是第一次见。心里正憎恶这场春雪无情,肃杀了多少似玉繁花,转头一想,这一季,又添了一色一景,冷意瞬间少了许多。晚上回去的总是很晚,人都是这样,有些人晚上可以陪着书度过,有些可以陪着电脑手机度过,有些去街上陪着爱人撒撒狗粮,有些呢,不知所措,我就只能加班加班,一直到我想该回去的时候,有时候是接待和应酬,带着酒气和醉意,洋洋洒洒,明知醉意上头,却还是装作目明神清的样子,只是话变得少了。
我有一摞书,晚上只能看一点,对于我看书的速度,我是很难以启齿,倒不是我理解不了书里的意思,倒是我看书的速度,以前我认真的总结过,很多人看了无数本书,他们一目十行,一天就能看一本书,可是我做不到,从小就养成了习惯,喜欢注意到书里的每一个段落,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所以读来是很慢的,虽然我还是做不到过目不忘,反而更记不住书里的内容。
说到雪,我对雪有着别人没有的感觉。小时候是欢喜,后来是渴望,再后来,是怀念。不是怀念家乡一年只会飘一次的雪,而是怀念东北的千里一色。记得那时候,只要一下雪,我就会去窗口张望,然后认真的写下一段文字,字里行间尽是那浓情蜜语的欢喜,段落之间,总是道不完说不尽的望眼欲穿。其实那时,世界对我而言是独立而唯一的,那时候我瘦了好多,每次感觉到自己瘦了,心里就倍加欢喜,回来以后,没有雪,没有独立感,多了一些成熟感,变化最大的还是体重,短短半个月,可能是每次遇到事情,就想着吃,吃,对于人类,确实是一种本性和欲望,体重又增加回去了。突然想到了江南大叔小说里的话:“人小时候总是鄙视“酒肉朋友”这四个字,长大后才发现,在你最难过的时候,只有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能让你稍微舒服点,某种意义上说,酒肉才是你永恒的朋友,因为它从不弃你而去,所以世界上伤心的胖子越来越多。”虽然说得太江湖侠气,却也觉得不无道理。
晚上,自行车被我骑得飞快,越是快,手和耳朵就越是冰冷,可是不到南墙不回头,硬是忍着冰冷,飞驰在那往返过许多次的路上,这个时候是没有心思去看路边的夜景,回来后细细一想,根本不知道自己急着回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捋了捋头发,还有几片飞落的雪花,才想起来,该停留一会,看看霓虹灯下,飘在春天的雪花是什么样子,恍然大悟,原来我错过的,不是梨落,是极其珍惜的春雪。唯有拿出手机,再次做回低头族,看看习惯看的东西,翻翻习惯翻的照片,触摸着习惯的样子,想着想过无数次的未来。雪应该很快会停,三月的阳光很快会德泽大地,生命,也还是要绽放在无息之间。
春雪无情,江河有意,刚破冰的水面,又遇到春雪,像是他乡遇故知,不多不少,最是樱花三月,却道杨柳小风遇故知。
第三部分 何以最相思
其实好久没有接触到感性的书籍了,其实那是一次偶然,我见到办公室文件柜里放着十多本书,随便一翻,全是管理类的,顿觉索然无味,不过在书堆里,看到了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听说过这本书,很多人的反应都是不知其所谓何,书的知名度其实是因为写书的人,不过既然它能流行一时,肯定有它存在的必然性,我索性借了它,放在随身的包里,那天刚好坐火车,也刚好来回几次,便开始看了起来,书的内容是刘同十年来的笔记,有大有小,大到论人生、国事,小到谈日常琐碎,我还是极其喜欢的,倒不是给了我多大的帮助,只是细细想来,结合他写书的背景,他把自己的经历写了下来,成了书,那不仅仅的是对文字的累积和总结,更是对生命的沉淀。
2017年2月25日,我看完了这本书,突发奇想,也想把自己的经历和拙见记录下来,不求编写成一本书,只是希望老来能细细品味,才会发现这一路的精彩,甚至等我老态龙钟时的画面都想好了:我有满园的花草,葡萄架上结满了葡萄,小楼里飘出一阵阵清香,门外是一条河、一座山,山顶有成群的归鸟,院内有一栋陈旧的小楼,小楼旁有两张摇椅,楼内有 文房四宝,有精致的茶具,有摄影书籍,在书籍的最深处,有一本发黄的书,书里,藏着一段故事,故事里的人互诉衷肠。
一百年太短,一朝一夕也很久,不枉费一段青春,珍惜任何一个片段,守住一个人,一段事,风调雨顺的人生也罢,波澜壮阔的经历也好,候鸟寻归路,何以最相思。
白鹿
2017年2月25日
ps:简书笔名白鹿,当时想到了《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全文,后因联想到白鹿追逐水中的鱼儿,水中鱼儿欢快的游,岸上的白鹿也欢快的追逐,鱼儿会遇到狂风巨浪,白鹿会遇到崇山峻岭,不一样的环境,却是有一样的坎坷,翻山越岭的,不是两段人生,而是同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