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迷恋上柚子的气味。
青涩,微甜,隐隐还透着柑橘的芳香。
同样是排球状的外观,榴莲闻其味敬而远之,柚子嗅其香则驻步。
我喜欢这个味道,即使它清淡得像在跟我玩捉迷藏,定要握在手里,放在鼻子前,才有持续不断的香味儿输送过来。像云雾缭绕,飘渺不定;像破碎的香水瓶,或浓或浅。
我决定,这段时间把柚子作为常食。
一个柚子,可以吃两天半。两刀下去,切成四块,我从没能切出果瓤与果皮不剥离的情状。多少都会伤了果肉。不过,汁水迸溅,手上黏嗒嗒,脸上挂珍珠的情况也没出现过,这是我喜欢柚子的另一点。
文静而矜持,即便被撕破了衣裳,也不像桔子和橙子般,泪水瞬间失控如塞了炮的水龙头,被炸出火气。
柚子稳妥,不爱找麻烦。我欣赏这样的特质,所以我愿意每天花十分钟,静静地剔果衣,把整瓣柚子掰成三四段,先中间后船尖儿。
要说,麻烦的水果,把头筹的是西瓜。
小时候我喜欢吃西瓜,甜蜜多汁,大口嚼碎,不耽误玩耍时间。最后被妈妈骂,西瓜汁糊上衣裳洗都洗不掉,我也转头就忘,还觉得西瓜汁给裙子染了粉,像彩虹。大学几年,寝室不放刀具,姑娘们少有买整瓜的,都是买“瓜盆”抱怀里用长柄勺舀着吃,到最后还要用勺刮一个圈儿,这样方便还不会弄脏手。现在成了“吃瓜群众”中的一名,随大流切片端桌吃。我却时常嫌麻烦,为了两三口西瓜,洗手就罢了,怕弄花衣裳只好对着垃圾桶半蹲,这时总来人提醒,吃个西瓜还要摆个怪模样?那刻,我真想独自搂个着“瓜盆”,四仰八叉葛优躺,赖在沙发上爱怎么吃就怎么吃。
于是,吃西瓜就成了麻烦事儿,我无缘消受。
排在西瓜后面的,也是多汁水果——桔子。
生长在桔乡,酸酸甜甜又是我的爱,看到橘子我应该喜上眉梢才对。其实不然,打小我就嫌剥橘皮麻烦,青桔皮汁蛰眼睛,黄桔皮好染色。桔络不能去,否则会上火。上火是什么?上火会牙疼。不去桔络,爱塞牙缝,这是换牙那几年。总之,吃桔子太麻烦,要是有人剥好分我两瓣,那又要另当别论。
所以,某天我耐心剥柚子,真真是碎了一地眼珠子。家人问我,今儿不嫌麻烦啦?我说,剥柚子有趣,还不脏手。
买柚子,剥柚子,像探秘,像赌石,偌大一个,表面圆润带点颗粒感,抱在怀里沉甸甸的,分量十足。即便是失手摔了出去,也不会像西瓜碎红一地,也不会像橘子蹦蹦跳跳不知所踪,只会稳稳着陆,沿着路线滚两步就定住了。这情形活脱脱一个小笨狗被摔着了,呜呜耶耶傻在原地等主人重新搂进怀里。
在用刀划破柚子黄绿外衣时,谁也不知道内里是各种光景,有时篮球大小的果子剥开,果实仅有一拳头,有时挑了小皮球一枚,棉花一样的果外瓤薄不过指厚,有时随手挑个硬果,咬在嘴里甜似蜜……诸如此类的场景不胜枚举。
所以,每每我挑出一个果实饱满又酸甜适度的柚子,心里的欢喜不亚于中了五百元的彩票。
不过,现在的商家也精干了,懂得回头客才是硬道理,采购柚子总会选些性价比高的,待客人来买时拍着胸脯打包票,“我家的柚子都好吃,包开,要是果实小不收钱!”这的确让好果率倍增,但也少了些宛如赌石的乐趣。
柚子最常见的吃法是杀开后直接一瓣一瓣去皮吃,有时候我也会把果粒分离开,一点一点像吃瓜子仁,多了这个程序,柚子的口感似乎分外好。
大学时,蜂蜜柚子茶风靡一时,奶茶店里五块钱一杯对我这样的穷学生绝对是高消费了。一般是心情郁闷或者来了喜事儿要庆祝一下,我才会邀请三两个小伙伴在角落里,一人捧着一杯柚子茶,一边搅拌一边吸食。平时我们更喜欢去超市买瓶装的柚子蜜茶,一次一勺兑水吃,柚子的清香和蜂蜜的甘甜混合在一块,甜进了心底。后来,我还在网上找到自制蜂蜜柚子茶的攻略,可惜总找不到机会实验一下。
这两周,天转凉,吃柚子太过寒凉,我计划哪天得空了将柚子果肉掰碎放进牛奶里煮,味道应该挺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