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之书 读书笔记

沙之书

                                 ……你的沙制的绳索……

线是由一系列的点组成的;无数的线组成了面;无数的面形成体积;庞大的体积则包括无数体积……不,这些几何学概念绝对不是开始我的故事的最好方式。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不假。

我单身住在贝尔格拉诺街一幢房子的四楼。几个月前的一天傍晚,我听到门上有剥啄声。我开了门,进来的是个陌生人。他身材很高,面目模糊不清。也许是我近视,看得不清楚。他的外表整洁,但透出一股寒酸。

他一身灰色的衣服,手里提着一个灰色的小箱子。乍一见面,我就觉得他是外国人。开头我认为他上了年纪;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只是他那斯堪的那维亚人似的稀疏的、几乎泛白的金黄色头发给了我错误的印象。我们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从谈话中我知道他是奥尔卡达群岛人。

我请他坐下。那人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说话。他散发着悲哀的气息,就像我现在一样。

“我卖《圣经》,”他对我说。

我不无卖弄地回说:

“这间屋子里有好几部英文的《圣经》,包括最早的约翰·威克利夫版。我还有西普里亚诺·德瓦莱拉的西班牙文版,路德的德文版,从文学角度来说,是最差的,还有武尔加塔的拉丁文版。你瞧,我这里不缺《圣经》。”

他沉默了片刻,然后搭腔说:

“我不光卖《圣经》。我可以给你看看另一部圣书,你或许会感兴趣。我是在比卡内尔一带弄到的。”

他打开手提箱,把书放在桌上。那是一本八开大小、布面精装的书。显然已有多人翻阅过。我拿起来看看;异乎寻常的重量使我吃惊。书脊上面印的是“圣书”,下面是“孟买”。

“看来是19世纪的书,”我说。

“不知道。我始终不清楚,”他回答说。

我信手翻开。里面的文字是我不认识的。书页磨损得很旧,印刷粗糙,像《圣经》一样,每页两栏。版面分段,排得很挤。每页上角有阿拉伯数字。页码的排列引起了我注意,比如说,逢双的一页印的是40,514,接下去却是999。我翻过那一页,背面的页码有八位数。像字典一样,还有插画:一个钢笔绘制的铁锚,笔法笨拙,仿佛小孩画的。

那时候,陌生人对我说:

“仔细瞧瞧。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声调很平和,但话说得很绝。

我记住地方,合上书。随即又打开。尽管一页页的翻阅,铁锚图案却再也找不到了。我为了掩饰惶惑,问道:

“是不是《圣经》的某种印度斯坦文字的版本?”

“不是的,”他答道。

然后,他像是向我透露一个秘密似的压低声音说:

“我是在平原上一个村子里用几个卢比和一部《圣经》换来的。书的主人不识字。我想他把圣书当做护身符。他属于最下层的种姓;谁踩着他的影子都认为是晦气。他告诉我,他那本书叫“沙之书”,因为那本书像沙一样,无始无终。”

他让我找找第一页。

我把左手按在封面上,大拇指几乎贴着食指去揭书页。白费劲:封面和手之间总是有好几页。仿佛是从书里冒出来的。

“现在再找找最后一页。”

我照样失败;我目瞪口呆,说话的声音都变得不像是自己的:

“这不可能。”

那个《圣经》推销员还是低声说:

“不可能,但事实如此。这本书的页码是无穷尽的。没有首页,也没有末页。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这种荒诞的编码办法。也许是想说明一个无穷大的系列允许任何数项的出现。”

随后,他像是自言自语地说:

“如果空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空间的任何一点。如果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时间的任何一点。”

他的想法使我心烦。我问他:

“你准是教徒喽?”

“不错,我是长老会派。我问心无愧。我确信我用《圣经》同那个印度人交换他的邪恶的书时绝对没有蒙骗。”

我劝他说没有什么可以责备自己的地方,问他是不是路过这里。他说打算待几天就回国。那时我才知道他是苏格兰奥尔卡达群岛的人。我说出于对斯蒂文森和休漠的喜爱,我对苏格兰有特殊好感。

“还有罗比·彭斯,”他补充道。

我和他谈话时,继续翻弄那本无限的书。我假装兴趣不大,问他说:

“你打算把这本怪书卖给不列颠博物馆吗?”

“不。我卖给你,”他说着,开了一个高价。

我老实告诉他,我付不起这笔钱。想了几分钟之后,我有了办法。

“我提议交换,”我对他说。“你用几个卢比和一部《圣经》换来这本书;我现在把我刚领到的退休金和花体字的威克利夫版《圣经》和你交换。这部《圣经》是我家祖传。”

“花体字的威克利夫版!”他咕哝说。

我从卧室里取来钱和书。我像藏书家似的恋恋不舍地翻翻书页,欣赏封面。

“好吧,就这么定了,”他对我说。

使我惊奇的是他不讨价还价。后来我才明白,他进我家门的时候就决心把书卖掉。他接过钱,数也不数就收了起来。

我们谈印度、奥尔卡达群岛和统治过那里的挪威首领。那人离去时已是夜晚。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本想把那本沙之书放在威克利夫版《圣经》留下的空档里,但最终还是把它藏在一套不全的《一千零一夜》后面。

我上了床,但是没有入睡。凌晨三四点,我开了灯,找出那本怪书翻看。其中一页印有一个面具。角上有个数字,现在记不清是多少,反正大到九次幂。

我从不向任何人出示这件宝贝。随着占有它的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掉,然后又担心它并不真正无限。我本来生性孤僻,这两层忧虑更使我反常。我有少数几个朋友;现在不往来了。我成了那本书的俘虏,几乎不再上街。我用一面放大镜检查磨损的书脊和封面,排除了伪造的可能性。我发现每隔两千页有一帧小插画。我用一本有字母索引的记事簿把它们临摹下来。簿子不久就用完了。插画没有一张重复。晚上,我多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见那本书。

夏季已近尾声,我领悟到那本书是个可怕的怪物。我把自己也设想成一个怪物:睁着铜铃大眼盯着它,伸出带爪的十指拨弄它,但是无济于事。我觉得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一件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

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

我想起有人写过这么一句话: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我退休之前在藏书有九十万册的国立图书馆任职;我知道门厅右边有一道弧形的梯级通向地下室,地下室里存放报纸和地图。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时候,把那本沙之书偷偷地放在一个阴暗的搁架上。我竭力不去记住搁架的哪一层,离门口有多远。

我觉得心里稍稍踏实一点,以后我连图书馆所在的墨西哥街都不想去了。


一 人物理解

一个孤独的人看孤独的自己


这篇文章博尔赫斯写的是自己。文中的我就是作者在书中的自己。他们有许多共同点,同在藏书九十万册的国立图书馆工作;都热爱读书;生活上都是但是单身,孤僻。博尔赫斯一直单身,直到68岁才和一遗孀结婚,但三年后就离婚了,后来到晚年由秘书照顾。

孤独和爱书是他的最大二个特点。有趣的是书是造成他孤独的原因,读书时候的他时与世隔绝的,他完全沉浸在书中的世界,用书来感知世界。在文章他写道:”出于对斯蒂文森和休漠的喜爱,我对苏格兰有特殊好感。”我可以想象他一个人窝在家里,看着斯蒂文森的金银岛,想象着自己也在外面探险。这里书拓宽了他的视野但也减少了与外界的交流。同时他也在看休谟的人性论,这让我想到哲学家,他们大多孤僻。或许是他们思考的太多了,与一般人交流不了。博尔赫斯会不会也有知音难觅的痛苦呢。

当然了文中的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有着无限的欲望。得不到书时,在占有欲的驱使下,我想方设法去得到它,用了全部的退休金和贵重的圣经去换。得到后我凌晨三四点起来看,他无限的欲望已随着书的开启而开启。他说他已成了书的俘虏,晚上多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到那本书。后来我意识到了烦恼的根源,开始恐惧并且逃避,把书藏在了图书馆里。

再讲讲书的来源,它是从印度一个偏远的村子里的一个村民手中得到的。印度和拉丁美洲一样,都是长期被西方殖民,并且贫困落后。那么博尔赫斯写印度是不是就在写拉丁美洲呢。他是不是和马尔克斯一样在探究拉丁美洲落后贫穷的精神根源。就是孤独,就是当我无法接受或者憎恶的时候,我选择逃避,选择离群索居。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测。

二 题记理解

……你的沙制的绳索……

看得时候感觉这题记很玄乎,是玄学派诗人乔治·赫伯特的诗。意思是靠不牢的东西。我想靠不牢的东西是什么,用唯物主义来讲靠不住的是人的思维。也就是说,用自己的思维构建成绳索去探知这个无限的世界是不行的。就像庄子笔下蜩与学鸠笑话大鹏鸟一样。用自己有限的知识去判断这个无限的世界是可笑的,是靠不牢的。文中的我对沙之书的评价就是这样可笑的。

三 主题理解

人类之悲哀


沙之书它代表的是无限的事物。我喜欢把这无限的事物理解成无限的世界。人类面对无限的世界,很好奇,努力想去探知,但是人类是渺小的,我们就像沙漠里的一粒沙子,永远不知道沙漠有多大。慢慢的人类就产生了恐惧感,恐惧之后便产生了思想上的逃避。这种逃避又带来了人生虚无感,于是有那么一部分人就到来世去寻找人生的意义,将思想寄托于宗教。当然也有一部分人在当下寻找人生的意义,比如说孔子,他不执著于生和死,他执著于当下,当下即永恒。


博尔赫斯在沙之书中留下了许多空白等待读者来填充,而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将陌生的文本确定化。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很多情况下是确定和不确定之间的矛盾。正所谓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这只是我的一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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