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今儿新更的微博,配图是三张加了滤镜的帅照。帅哥博主因为新剧正在迅速窜红。我挺喜欢他,就也喜欢这句几年前就烂了大街的梗。
爱屋及乌我懂,所以爱讲故事的人也都好酒。恩,没错。黑天就是陈酿。
頔哥说:天一黑,人是会自私的。
我信奉他,虔诚得如同教徒。
于是到了黑夜我便自私,做白天不敢做的事。时而醒着时而梦着,但都无一例外地狂妄地自私着。
因为我信奉他,虔诚得如同教徒。
接着我把三分钟热度弯折到了两年,把青葱的执念熬成了浓稠的白粥。然而我的病,依然没有被治好,反而从大面积的挫伤变成了细而密的,丝丝灼痛。
疼痛把我变成野兽。我撕掉頔哥的海报,删除手机里的歌,演唱会的票攥成球扔进垃圾桶。删了手机里写给他的文字,细枝末节地揪净我的虔诚。
去他妈的信仰,都是传销里说的东西。
折腾累了我就睡觉,我以为累了就不会做梦,可事实却是他还是来了。
和婚礼那次不一样,没穿好看的西装也没有精致的发型。和步行街那次也不一样,没冲我温柔微笑也没给我拎包。和天桥底下那次也不一样,嘴里没哼歌,眼里没有星星闪闪发亮。
他是我爱过的人。
如今成为我病痛的人。
我梦过他无数次,在我们决定老死不相往来之后。有擦肩而过,有生离死别,有温情脉脉,也有他和别人的婚礼。每次在我醒来过后我都能感受自己加速的心跳和胸腔里磨人的压抑感,甚至有时候眼角还会有眼泪。
可我有种直觉,这次的梦和以往的每一次都不同。
他穿着我最后一次见他时穿的那件黑色外套,站在我住的公寓大门口,低头敲发给我的qq消息:“我到了 你下来吧”。然后把烟头扔进雪里,和旁边的胖子会儿说话,又点一根新的。
特别真实但也不足够真实。我从那儿搬走有些日子了。
可能白天的气还没消净,也可能抽烟的他让我心生厌恶。我走到他面前,把这两年来从青葱熬到炽热的粥泼在他脸上,又让弯折聚集的弹性全数驶向他的后脑勺。他应该暴跳如雷然后用脏话骂我,接着坐进出租车里,大声的摔紧车门,彻底驶离我的世界。
结果
他用手捂住后脑勺,低了会儿头,然后抬脸,脸上是三年以前在惹怒我之后才会露出来的贱笑。然后似乎深情地开口:
“还想干嘛?放心,你做什么我都能原谅你。”
在我意识到这是梦之后,我只想杀了他。我从包里掏出水果刀,亮出刀刃,朝他脑袋的方向扎过去。但是由于没有经验,结果扎偏了。刀顺着他的耳廓擦过去,只划破了他耳朵上的一点皮。我把手缩回来,迅速的计算下一次应该扎在什么位置才能致命。他抬手抹掉耳朵上的血,似乎伤心地开口:
“还有什么想做的?没关系,我都原谅你。”
我握着刀的手颤了一下,但我立刻将它稳住,成败在此一举,我不能退缩。于是我抬起手臂,瞄准他的左胸口。可是结果却再一次偏了。这次刀顺着他的肩膀甚至都没有伤害到他,只划破了衣服。
我变得急躁起来,同时出于他的温柔,我怀疑起这一切到底是梦还是现实,我到底能不能杀他?杀了他我的病会不会好?乱七八糟的疑问蹦出来,弄得我头脑发涨。一晃神,手里的刀掉到地上。
我懊恼地不知如何是好,开始后悔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并不是做梦,以后我又该如何面对他。然而随着水果刀落地的声音,他却长长地松了口气,似乎温柔地重新开口:
“还有想做的么,杀掉我我也原谅你。”
我冷静下来许多,认真想了一下,觉得唯一该做也是最应该做的是证实现在到底是梦还是现实?
于是我说:“我想抱抱你。”
“这还不简单!”他似乎宠溺地笑笑,往前走几步靠近我,长臂一伸把我拥进他的怀抱里。我耳朵贴着他的胸口,感受他心脏位置传来的有力的跳动。
“好了,这样我就满足了。”我拍了拍他的背,示意他放开我。
他松开手臂,我蹲下,捡起水果刀,利落地扎进我刚刚用头紧靠过的地方。
是梦。现实里的我们不会拥抱。
我们可以牵手,可以接吻,可以用同一双筷子喝同一杯水,但我们不可以深拥。我们从不曾深拥。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某种层面上,他再也不会存在了。我的病痛被我消灭了。
而在我放肆开心的同时,我眼前的一切都瞬间变了模样,楼房都消失不见,柏油马路变成座拱桥。四周空无一人,我走上拱桥的至高点,桥下坐着个老婆婆,手里端着碗汤。她看见我,踩着小碎步急忙朝我走过来,她走得很快,但碗里的汤一点儿没洒。
离我不足一米时,她开口:“你得喝了这碗汤。”说完就伸手把碗送到我嘴边。
“你是孟婆?”我躲掉她的碗反问她。
“你知道就好。你已经杀了他了,还会不想忘掉他吗?快喝!”她又把碗朝我的嘴靠近了一些。
我再次躲掉,语气斩钉截铁:“不想!我只是不希望他折磨我。但回忆不能忘!”
“傻孩子啊,不忘了他你以后怎么去爱别人啊。”她嘴上语气缓和,手劲却加大,把碗边儿直接往我嘴里塞。我越躲她越塞,一不留神被她灌进嘴里一大口。这一刻我终于有了意识:我得醒!这是梦!
我挣扎着好不容易睁开眼,眼前却是门卫大妈抱着我的肩膀,手里端着个二碗,碗里盛着暗红色的水。一笑,对我说:“绿豆汤,清热解暑的。”
此刻我的头正昏沉的要命,嗓子也快要冒烟。听到不是孟婆汤,就立马低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干了它。头从碗里拿出来,就不那么难受了。仔细看着大妈的样貌,竟在脑里勾画起她穿布衣的模样。
我从小美术就差,画了许久才出些轮廓。模糊地我却还是看出了倪端。
哈哈,她和孟婆长一样!一模一样!
后来我回了寝室,看见装着我頔哥的海报专辑演唱会门票和同款吉他背带的纸壳箱子躺在我桌子底下。室友说大妈在大门口捞起中暑晕倒的我的时候,我手里就抱着这箱子,她看是里边东西是我的就给我拿回来了。末了她问我:“你抱着你頔哥东西去大门口干嘛?”
“去找垃圾箱来着,想扔远点儿。”
“啊?!你是想扔啊,这…我还给你捡回来了。”她的神情满满的自责,显然她一定猜的到我当时有多不开心。
“还得谢谢你呢,现在后悔了,不想扔了。”
我翻了翻箱子,东西都在。掏出来手机,把歌也都重新下了回来。可遗憾的是,那些为他写过的文字再也找不回来了,我忘了备份,更无法一一想起当初写下它们时的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
也可能因为做什么事都会有得有失吧。就像我得到了忘记他的权利同时也要承受失去大段青春的痛苦。丢了的字还能再写的,放手的爱人也一定还会有的,或许明天你就能遇到一个人,来让你更完整的信任,更虔诚地当做信仰。你要相信。
到后来我也没弄清我喝的那碗到底是什么汤,只是我还记得他,他也偶尔跑回我的脑海里来逛一圈。但于此同时他也不能再波动我的脉搏,以及出现在我的梦里。我也曾在别人的动态底下看到他的评论,知道他还活得好好的,我那一刀也的确扎在梦里。就这样,我们终于在有生之年各自安好了。
故事讲完了,酒也快喝完了。
但是以后不喝酒了,又没有故事可讲,喝了反而不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