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很少抽烟,说的严格一点,基本上就不抽烟。我在心情极度潦倒的时候会抽上那么几支烟,算是借烟销愁,不过作用一点也不明显。有的时候,心情特别兴奋,而那个时候的气氛又是那么的好,旁边又有几个人,架不住别人递过来的烟的诱惑,接起来,就抽了,当然最多也就抽一两支。下次再抽烟的时候,已经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
说抽烟是一种习惯一点也不为过,小的时候没有学会抽烟,现在抽上那么几支,也没有烟瘾。关键是不想在抽烟这个问题上大器晚成。这个是主要的。
许多毛头小子刚开始抽烟的时候,哪会有烟的概念?吸上一口,在嘴里过滤一下,要不往下在肺里过滤一下,然后吐出来。看着一个又一个烟圈慢腾腾升起,心里仿佛找到了一份巨大的鼓励。我能行,我能抽烟的。抽烟便开始了。
说有烟瘾吧,其实也有,但并不是很大。跟其它料子比起来,烟瘾算是很小的。但戒烟却并不是那么容易。有的人戒了一辈子的烟,也没戒成。相反,下一次再开始抽烟,行为更加猛烈,有过之而无不及。倒不如不戒的好。
男人喜欢抽烟,其实是喜欢那种吞云吐雾的感觉。吸一口,进去了,再吐出来,这烟就成了自己的了,那种感觉本身就很奇妙。抽烟到一定境界,也算是半个神仙,都能跟云雾打交道了。抽烟看似是一种形式,其实也是一种证明自己存在的方式。抽烟这种事情,有公共性和私密性双重性质。对外,算是沟通交往的一种方式,见了面,寒暄一阵,免不了是要抽上一支的。对内,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都可以打发时光,聊寄闲情。这一点和喝酒差不到哪里去。
我是喜欢喝酒的,这是事实。我喜欢喝酒并不是为了那种味道。啤酒喝起来像马尿,谁又会喜欢?白酒如果不是牌子,喝起来又太伤身体。我是喜欢那种喝酒的气氛,只要气氛有了,哪怕喝高了最后一阵狂吐,也是心甘情愿的。最好的状况是,身边有那么几个好久没见面的朋友,大家坐下来,一起聊聊天,喝个小酒。边聊天边喝酒的那种场景想想就心生暖流。那种感觉,特别暖人,特别温馨。
喝醉酒的状态,其实是一种迷醉的状态。我曾经用二十个字形容了一下喝醉酒的那种迷醉状态:胃里翻滚,眼中迷离,脚步横七竖八,心情流光溢彩。当然了,要喝就要喝得恰到好处,喝到烂醉再爬不起来,谈不上迷醉。
说实话,人只要喝醉了,胆子是会变大的。平常的腼腆小生也会胡言乱语滔滔不绝。喝酒壮胆说的就是这么一回事。这也是酒的奇妙处。但是,酒不醉人人自醉。酒后吐真言,我是不相信的。喝醉到什么程度,哪些话是真的,哪些话又是假的,对于听者而言,其中的度是很难把握的。不是醉酒人是不会知道个中原委的。
其实,烟和酒,只要有恒心,咬咬牙,都能戒了。一般戒不了的,身体一有毛病,为了健康,也会适当戒上那么一阵子。我在生活中遇到很多这样的人。
但是,色,就不一样了。烟和酒从本质上讲,越来越流于一种社交产品。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人类的诞生并不是伴随着烟和酒一块来的,既然是后来产生的东西就极有可能戒掉。色,却是与生俱来的。换一个字,也许可以理解为性。性这个东西,骨子里是人本身的,是根深蒂固的。你如果要把它去掉,其实方法只有两个:一个是东方不败的间接性手段,说间接性,是因为后来我们的东方不败又有了杨莲亭(当然东方不败并不是为了戒色才那样做的,举例子嘛);另一个很干脆直接,将其性命拿掉。但是人连性命都没了,还谈什么存在。人之所以为人,跟这个色或者说是性有分不开的关系。
所以,我讨厌和尚又欣赏和尚。和尚应该是介乎上述两种人中的中间者。我不欣赏太监,可以说是同情他们,太监拿掉以后,变态狂随之来了。和尚不一样,和尚从心开始戒掉,一点一点的。敲木鱼,念佛语。但是和尚真的能戒掉色吗?我是相当怀疑的。六祖慧能说得真好,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本来没有的东西为什么硬要说是有?那么,色这个东西本来就存在为什么硬要用一个“戒”字把其化为乌有?戒这个字太绝对太彻底太斩尽杀绝,应该换一个含蓄的温婉的中庸的词来形容。
试想一下,和尚在那里敲着木鱼,针对色,念着,色即空,空即色。空本来是一种没有的“东西”,而“色”本来就存在。时时刻刻在念着,心里早就留下了一种暗示,莫莫莫,不去想它。要知道,在那里以反面形式否定用“戒”的手段大行其道的同时其实是在不断地想起它。潜意识里是承认这种东西的。早就在心里留下了一个念想,天天唠叨,时时想起,还谈什么戒?
但是,我对和尚是充满钦佩的。青灯古佛,说白了,也是一种境界。有生之年,我是达不到那种程度的修行,只有佩服的份了。
其实,色也好,性也罢,最正常不过了。
人都是从动物过来的。先来说说动物,一条公狗见了一条母狗(或者说一条母狗见了一条公狗),屁颠屁颠过去,在人家身上嗅一嗅,闻一闻,那种异性气味激发出了公狗身上的性。公狗就有了非分之想,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有了异常之举动。这本来很正常。但是,你能说,这条公狗很“色”吗?当然,如果你非要这么说,我也没办法。人类蛮荒之时,不知礼仪,连衣服都没有,彼此见面,跟今天的公狗母狗差不到哪里去。
我家的母狗一到街外溜达,总能碰上那么几条无赖的公狗。打情骂俏,卿卿我我的场景自然是少不了的。但我不觉得那几条公狗“色”。这是很自然的一种状态。当然了,我家的母狗是很乐意与那几条无赖小打小闹的。这有触及到了一个更为本质的问题。
再说说我们自己。一个男的,走在路上,见到一个美女。是美女,身上就一定有吸引人的地方。这个男的也许发现了这吸引人的其中一处,感觉到了。多看了美女几眼,脖子跟着人家步子的节奏转了个弯。这本来没什么,但是我们说这个男的“色”。如果细细比较起来,这个男的的行为都没有上述那条公狗的行为暧昧猥琐,却偏要挂个“色”。这确实是人之本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女有美女爱打扮的爱美之心,男的又有男的爱欣赏的爱美之心。所以,应该是人之本性的那个色,而不是那个贬义了无数遍的带点下流的色。在此基础上,也许会有人在“色”字上再加一个“好”字,即“好色”。“色”与“好色”到底会有什么区别呢?谁也说不清。
(一个女的在大街上看了一个帅男的情况只供参考)
以后,走在大街上,见了美女,千万别看。虽然你看了一眼,保不定在别人的理解中,你这一眼又含了多少“色”的或者说“好色”的成分。这个世界太疯狂,美女们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又“容不得”别人看。一看,不是“色”就会升级为“好色”。本来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怎么就这么拧巴?
文化这个字眼比较宽泛,还热情好客,喜欢海纳百川。什么东西跟它沾边,就有了另一种味道。比如我们的烟文化,酒文化,性文化。
说了这么多,题目可能需要改一下,换成“戒烟戒酒不戒色”。不是“难”,而是根本就不可能。虽然“戒烟戒酒不戒色”包裹着那么一点主观的坚决的媚俗气息痞子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