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虽远,行则将至

  当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就会想要逃避,就会想当然的去寻找远方。远方是什么?远方是向往,是另一种惬意恬淡的生活。

  人的一生,会走过很多条路,记得的和忘记的,都曾在脚下。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你再次踏上曾经的路时,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袭来,你能隐隐感觉到命运的安排是如此急迫,同时你又是如此无可奈何。

  在我二十五岁时,我曾经下定决心改变自己。从叠被,早晚刷牙和早睡早起等小事开始,起初还算顺利,没过多长时间也就坚持不下去了,结果自然是无疾而终。老师和父母从小就告诉我们书本知识的重要性,可却没有培养我们持之以恒的习惯。一个人的习惯和性格大多数取决于家庭,而内心的知识结构前期则取决于学校,后期则是个人的努力和经历所决定的。

    人生路上,会遇到很多很多的人,亲人,朋友,同事和同学,当然还有更多数面之缘的人,姑且就称呼他们熟人吧!由于人生的轨迹不同,其实大多数的人最后都会疏远,甚至一辈子也不再联系了。这些人就是人生过客,只有少数的那么几个,和你的脾性相投,很对胃口,同时又有相同的兴趣爱好,平时在一起共同话题自然不少。久而久之,成为知心朋友就顺理成章了。

    我一直觉得看一个人应该从细节去看一个人,因为细节不会说谎,细节里所透露的是一个人的性格,甚至能看出一个人的修养。由于生活圈子和工作的原因,我所见过真正有修养的人并不多,他们看上去斯斯文文,说话彬彬有礼,走路稳重,就连坐姿都是那么标准。我相信但凡一个有修养的人,必定是一个生活有规律,能时时刻刻自我约束的人,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随性而为。

    以前的我,年少轻狂,心中总是自命不凡,那种相信自己将来一定会成功的信心持续了几年。随着进入社会几年都是像只无头苍蝇乱撞,渐渐的,心中的棱角被生活磨平,也就习惯了眼前的安逸。每天吃饭,睡觉,上班和玩手机。这应该也是大多数年轻人的一种生活状态吧!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着别人在做其他事手里还是玩着手机时,心里会有种莫名的抵触情绪。当然,我有时也那么做,吃饭时玩着手机,走路时玩着手机。记得一位得道高僧说过:做事要专注,吃饭就吃饭,睡觉就睡觉。这句话听起来很简单,但细细品味一番,又觉得充满智慧。一个人一辈子会走很多路,做很多事,但是能做成的人有多少?能走到自己想要的地方人又有多少?今天做这个,明天做那个,三心二意,一点也不专注。看看那些手艺精湛的匠人,谁不是在行业里坚持了数十年的时间?

  我就是个做事不能坚持的典型例子,在这里我就对自己做个简单剖析吧!我的性格偏内向,又不是绝对的内向那种,稍微历练一下,能说会道还是有希望的。遇到关系好点的,我会像个老太婆喋喋不休。如果遇到关系不熟的,碰面时仅仅只是笑着打个招呼,不愿多说。别人请帮忙时,又不怎么会拒绝?自己请别人帮忙时,又怕麻烦人家?久而久之,我也就养成了一个习惯,能做的自己做,实在是做不了的,再求助于人。

    每次和人交谈时,其实我是知道应该说些什么话讨对方欢心的,可是自己又不愿意违背心意。投别人所好真不是我所擅长的,这样做让我觉得待人不够坦诚,稍显虚伪。我并不是标榜自己是如何的好,这只是一种做人原则。我给自己立了几条简单的做人原则,自己绝对不违背,别人一旦违背就绝交,不再往来。因为这些原则是最最基本的,如果违背,说明这人品行不端,不值得交往。 一个人如果人品有问题,他又能走多远呢?

  要想路走的远,除了坚持,还需要相应的体力,也可以理解成自身的能力。生活中,遇到那些有梦想和懂得生活的人时,艳羡之意溢于言表。我对生活并没有多深的理解,生活就是像绝大数年轻人一样,娶妻生子,有份稳定收入养家糊口,孝敬父母,平时有点自己业务爱好,简简单单,舒适平淡。可能从一开始,大家都有雄心壮志,斗志昂扬,发誓要做一个如何如何的成功人士。等到了后面,大部分的人都会被现实生活所打败。慢慢的,也就陷入柴米油盐的平凡生活中去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平凡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条最好的路呢?身体健康,父母健在,妻子贤惠,儿女乖巧懂事,这难道不是新闻里所报道的幸福吗?

    我一直认为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幸福。为了磨炼自己的意志力,我选择自行车骑行长途。对于自行车,我可能连个业余的爱好者都算不上,没办法,我就是喜欢骑行,就像我有一段时间非常迷恋鱼香茄子的味道一样。我不知道骑行的呼吸方法,我不会简单的维修,我会的只是更换内胎,清洗自行车和链条,并且给链条上油。至今骑行自行车已经有三年多了,两条腿变得非常结实。从最初的绕成都三环路骑行开始挑战长途,那时的我还不会更换内胎,总担心自行车在路上轮胎坏了。后来,心也就越来越大,想要骑行更远的距离。一年多前,为了增强体质和肺活量,我开始跑步,跑步的确让我的身体有了些改变,至少身体体力和耐力都上升了不少。之后又相继骑行了都江堰,青城山后山,峨眉山,西岭雪山和乐山。每次选择地点都是选择的成都周边城市的旅游景区作为终点,但每次我都不会去景区玩耍,因为我所享受的是整个骑行过程。每次都是一个人在自行车货架上绑好书包,带上充电宝,带上耳机,打开手机百度地图导航,然后一路安静的疲惫的孤独的骑行着。骑行不仅仅考验的是体力和耐力,还有意志力和忍受孤独的能力。

  前些天我骑行了成都到乐山大佛景区的往返,里程总共为三百一十公里左右。这次挑战其实很简单,就是想挑战下自己的体力和意志力。记得在自行车旗舰店里遇到的那位阿姨所说的一句话:挑战你的极限。这句话对我影响很大。我所有的长途骑行都是以这句话为起点,同时,也以这句话为终点。当时,这位阿姨是准备随团队骑行川藏线,我是一脸崇拜加羡慕的看着他们,他们的年龄都是五十岁左右,每人一辆还算不错的自行车,看得我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加入他们。

    很多人不能理解长途骑行自行车的人,在心里都会认为是没事找事,吃饱了撑得。试想一下,如果不是热爱,谁会顶着烈日,一路汗流浃背?骑长途并不是为了向别人炫耀,也不是为了证明什么?非常简单,喜欢而已。

  骑行是辛苦的,其中之苦,只有亲身经历方能体会。路边其实没有什么风景,过路的行人,街道两旁林立的房屋,一样的红绿灯路口,一样的太阳,一样的我。除了所看到的一切不熟悉外,我什么也不喜欢,更谈不上眷恋。

  路途上,还是有乐趣的。当你遇到车窗里伸出竖起的大拇指时,你会心头一暖,点头示意。当你看着一位坐在年轻妈妈的电动车后面的孩子向你做鬼脸时,你会童心未泯的伸出舌头回敬他。当你在一家面馆里吃了一碗抄手,老板热情的泡好茶水让你装瓶带走时,你会发现人心是善意的,也是温暖的。

  记得那天到达乐山大佛景区大门外时已经下午四点左右了。早上是六点半从川藏立交出发的,本来是信心满满的,不料出发前我只睡了三个半小时,身体还没有恢复正常,感觉异常的困乏。骑行十多公里后,我就有了放弃的念头。转念一想,都出门了,回去有些丢脸。之后,喝了一瓶运动饮料,精神好了不少,也不怎么打哈欠了。

  在路上才发现,这次骑行的路线有大部分都和上次去峨眉山重复了,我还记得那家路口的红旗连锁店,上次去峨眉山时我到店里买了一升装的牛奶,打开就站在店门口喝了起来,店员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满不在乎,几乎一口气就喝完了。还有夹江的那个陡坡,下坡时感觉超爽,可以握着自行车龙头滑行三公里左右,苦的是返程,本来身体就很累了,还要慢慢的骑上去。所以每次看到陡坡心里都叫苦不迭。

    那天在乐山大佛景区大门外的面馆里,店老板建议我下午就去买门票去看看大佛,晚上花个五六十元住一晚。我当时想的是骑到眉山城区找个宾馆歇息一晚,第二天返回成都,这样第二天返程就不会那么累。我一直担心手机电量不足,手机没电就用不了地图导航,没导航我就是个路痴。在夹江和眉山交界处时,我在一个路口的水果摊买了几根香蕉,顺便给手机充电。等待的过程是焦虑不安的,我坐在塑料小板凳上,看着天色越来越暗。旁边两位擦着口红化着浓妆的女孩不停的自拍,我看着有些心烦。我隔几分钟就会去看一下手机电量,由于充电器不是原装的,充电速度自然大打折扣。四十多分钟过去了,电量终于到了百分之95,我决定不再等了。向水果摊阿姨道谢后,便出发了。这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周围黑漆漆一片。

    我抹黑骑行了十公里左右,到一个集镇的下坡时,后轮内胎坏了,我不得不气愤的在路灯下更换内胎。换好后,已经是大汗淋漓。毫不犹豫,立即出发,骑出集镇便没有路灯了。我不得不借助来往车辆的灯光骑行,有时候没有汽车经过时,我会死死盯着马路边的白色标线骑行,偶尔也借助晚睡人家的房屋里射出来的灯光骑行。在路上最讨厌的莫过于对向开着远光灯的汽车,在那么几秒钟内,我眼睛什么也看不到。这样其实很危险。

  夜晚骑行其实也是不错的,不用晒太阳,不用流白天那么多的汗水,你也不会被周围的环境转移注意力,只是专心的骑行。在路上也担心会下雨,特别是经过彭山城区时,天上稀疏下着雨珠。在骑行之前,我就查过天气预报,天气预报显示多云转阴,有阵雨。虽然书包里有一件雨衣,但穿着雨衣骑真的很热,总感觉浑身不自在。

    看着导航上显示剩余里程为三十多公里时,我是满意的,至少我知道我能完成。我坐在新津的一座大桥上,吃了一个面包,喝了大半瓶脉动,又坐在冰冷的地面上望着黑夜发了会儿呆。

  终于,凌晨三点左右,我成功返回了出租屋。身体非常疲倦,这种感觉有生以来从未有过,就连上次挑战两百公里时,也没有这么累。在朋友圈发了条状态:路虽远,行则将至……原先打算洗完澡再睡,身体实在太累,躺下一会儿就睡着了。

    骑过那些漆黑的路段后,我的内心仿佛获得了一场战争的胜利喜悦。从畏惧到犹豫,最后到成功完成,心理状态的变化是复杂的。这样的长途骑行成功的磨炼了我的意志力,当时我就在想,如果我把这份做事的决心和恒心用到生活中去,我相信大多数事情都能做成。

  路虽远,行则将至。朋友,你出发了吗?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于成都,竹鸿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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