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看到《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我有些后悔自己人到中年,还顶着巨大压力为女儿在省城买房了!
真的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吗?
虽然我从未想过将来让自己的女儿养老,更别提让女婿养老了!目前的我一直在努力存钱,就是想在退休之前有一笔丰厚的养老金,将来能不拖累女儿女婿!但堂堂的《民法典》竟然如此明文规定,真的是寒了像我一样的养女儿的父母尤其是养独生女儿的父母的心!
女儿嫁人后,夫妻财产是共同财产,夫妻财产统筹规划更利于家庭的稳定快速发展,那到时后分得清哪一分钱是谁赚的吗?
难道女儿逢年过节去看望下父母都要看女婿的脸色吗?那岂不是说:结婚了!各管各的钱?各花各的钱?互不干涉?那干嘛要结婚?各过各的日子,各爱各自的父母,岂不是更省事更少麻烦?
结婚后,女孩因生理原因必然成为了弱势群体,男孩能怀孕吗?男孩能生孩子吗?男孩能喂奶吗?这其中的艰辛男孩子会承受一天吗?
从怀孕到给孩子断奶这期间要经历漫长的两年,女孩子若不是在体制内上班,很可能面临:
1.失业的风险;
2.怀孕期哺乳期男方很容易出轨的风险;
3.没人帮忙带孩子的风险(因为无论男孩还是女孩的父母都延迟退休了)。
孩子在上幼儿园之前的这段时光对妈妈来说是很难的。
回想我当初,因为婆婆说她年纪大了不能带孩子,那段时光,我给孩子请过3个保姆。
结婚后,若每用一笔钱都是AA制,这婚结着干嘛?闹心吗?
两个人过日子,若不是一条心过日子,那还过什么过?
《民法典》明文写“女婿没赡养岳父母的义务”;这是不是说儿媳也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呢?有明文写吗?再说中国传统道德一向喜欢捆绑儿媳,常常听见婆婆姑姐姑妹指责女方的;很少听到岳父母指责女婿!
这世界对女孩子越来越不公平了!对养女儿的家庭也越来越不公平了!
女孩子啊,将来若是生孩子,将来还是生儿子吧!重男轻女的时代很难终结!
虽然我们一直是将女儿当儿子一样培养,但女儿毕竟不是儿子!连法律也在歧视养女儿尤其是养独生女的家庭!
女儿小时候担心她遇见坏人;长大了又担心她遇见渣男(我曾听到过无数男孩的父母说,反正我养的是男孩,我不担心他上当。)嫁人后又怕她看婆家脸色(特别是和公婆住在一起的)。
我们竭尽全力的培养她,努力给她最好的教育,给她在省城买房子,就是为了给她底气,为她的下一代打下良好的经济基础。
我们吃了太多白手起家的苦,所以我们不愿她从0开始。
《民法典》的规定太太令养女儿的父母尤其是独生女的父母悲伤愤怒了!
我觉得天下所有的岳父母们,趁年轻赶快多存钱!
给女儿买的房子虽然是婚前财产,但将来终归是要带到婆家去的,到时生的孩子也是跟婆家姓,房子将来也是男方的孩子的!这一切的一切都跟岳父母有什么关系?
钱掌握在自己手里永远是最好的,将来老了动不了了,求人不如求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