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一证明过程的理解能让我们对三段论系统有更深的认识。而且对于那些从三段论分析的复杂性中获取乐趣的人而言,这应是一种虽有难度但令人愉悦的挑战。
直言三段论的15个有效形式的演绎推导过程并不非常容易理解,我们必须对以下两点非常明确:
第一点:三段论的规则 6.4中阐述的六条基本规则是演绎推导的必要工具。
第二点:三段论的四个格
我们已经知道有256个可能的三段论形式,在每个格中有64个式通过排除违反了三段论基本规则即无效的三段论,我们来进行15个直言三段论有效形式的证明。
任何一个三段论的结论都是一个直言命题,是A、E、I、O之一。根据结论的不同形式(即A、E、I、O),我们首先把三段业务学习的所有可能形式分为四组。任何一个三段论都必然属于这四组中的某一组。据此可以分四种情形考察一个有效的三段论需要具备什么特性,即可以这样提问:如果结论是A命题,通过某一条或者几条规则能够排除什么形式;如果结论是E命题可以排除什么形式,依此类推。下面我们就逐个进行考察。
排除了所有无效三段论之后,留下来的就是有效的三段论形式。
情形 1:如果三段论的结论是 A 命题
在这种情况下,前提不可能是 E 命题,也不可能是 O 命题,因为如果前提为否定命题的话,结论就应该是否定的(规则5)。所以,两个前提必定是 A 命题或 I 命题。
小前提不能是I命题,因为小项(结论的主项,也就是一个A命题的主项)在结论中是周延的,如果小前提是 I 命题 ,那么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周延,违反了规则3。
两个前提,即大前提和小前提,不能是 I 和 A,因为如果是的话,有两种可能,或都是在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中不周延,违反规则3,或者是中项两次不周延,违反规则2。所以两个前提(结论是A命题时)必须都是 A 命题。这意味着唯一有效的形式是 AAA 式。
对于AAA式,第二格的 AAA-2 式会使中项两次不周延,第三格 AAA-3 和第四格 AAA-4 都会造成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周延的错误。所以,如果三段论的结论是 A 命题,唯一的有效开式就是第一格的 AAA 式,即 AAA-1,传统上称这个有效形式为Barbara。
情形 1 总结:如果三段的结论是 A 命题,只能有一个有效式 AAA-1——Barbara。
情形 2:如果三段式的结论是 E 命题
E 命题的主项和谓项都是周延的,因此,如果结论为 E 命题,三段论前提中的三个项也都必须至少周延一次(根据规则2、3),这只有当前提之一也是 E 命题时才有可能。但不能两个前提都是 E 命题,因为不能允许两个否定前提(规则4),同理可知另一个前提也不能是 O 命题。另一个前提也不能是 I命题,否则在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中不周延,违返规则3。这样,另一个前提必须是 A 命题,两个前提的组合可能是 AE 或 EA。因此,在结论是 E 的情况下,可能的正确形式为 AEE 或 EAE。
如果是AEE式,它不能是第一格,也不能是第三格。因为如果是这两个格的话,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中不周延。所以,有效的 AEE 式只能是第二格,即 AEE-2(传统上称为Camestres),或者是第四格的,即 AEE-4 (传统上称为Camenes)。
如果是 EAE 式,它不能是第三格,也不能是第四格,因为那也都导致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中不周延。所以,有效的 EAE 式只能或者是第一格的,即 EAE-1(Celarent),或者是第二格的,即 EAE-2 (传统上称为Cesare)。
情形 2 的总结:如果三段论的结论是 E 命题,只能有四个有效形式:AEE-2——Camestres、AEE-4——Camenes、EAE-1——Celarent、EAE-2——Cesare。
情形 3:如果三段论的结论是 I 命题
在这种情形下,前提不能是 E 或 O 命题,因为如果有一个否定前提的话,结论也应该是否定的。两个前提也不能都是 A 命题,因为结论为特称的三段论其前提不能都是全称的(规则6)。同样的,两个前提不能都是 I 命题,因为中项必须至少在一前提中周延(规则2)。这样,前提的结合必须是 AI 或者 IA,因而结论为 I 命题的三段论可能的有效式为 AII 和 IAI。
如果是 AII式, 在第二格和第四格中不可能有效,因为中项至少要周延一次。因此保留下来的 AII 式就是 AII-1(Darii)和 AII-3 (Datisi)。
如果是 IAI 式,它不能是 IAI-1 和 IAI-2, 因为这两个形式违反中项至少在一个前提中周延的规则。剩下的有效形式就是 IAI-3(Disamis)和 IAI-4 (Dimaris)。
情形 3 总结:如果三段的结论是 I 命题,只能有四个有效形式:AII-1——Darii、AII-3——Datisi、IAI-3——Disamis、IAI-4——Dimaris。
情形 4:如果三段论的结论是 O 命题
在这种情形下,大前提不能是 I 命题,因为结论中击延的项在前提中也必须周延。所以大前提可能是 A 命题、E 命题、O 命题。
假设大前提为 A 命题。这样,小前提就不能是 A 命题和 E 命题,因为结论为特称时,前提不能都是全称的(规则6)。小前提也不能是 I 命题 ,如果小前提是 I 命题,就违反了中项一次也不周延(违反规则2),或者结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因此,如果大前提是 A 命题,小前提必须是 O 命题,结果就是 AOO式。对于 AOO式,在第一格和第三格不可能有效,因为结中周延的项(P)在前提中不周延。在第四格,AOO 式不可能有效,因为中项两次不周延。因此在前提是 A 命题时,AOO 式保留下来的有效形式只有第二格 AOO-2(Baroko)。
再假设大前提是 E 命题。在这种情况下,小前提将不能是 E 命题或 O 命题,因为不允许两个否定前提(规则4)。小前提也不能是 A 命题,因为结论如果特称的,前提就不能是两个全称的(规则6)。而剩下的EIO 式四个格都是有效的。因此,当大前提是 E 命题时,有效式有四个分别是 EIO-1——Ferio、EIO-2——Festino、EIO-3——Ferison、EIO-4——Fresison。
最后,假设大前提是 O 命题。同样小前提不能是 E命题和 O 命题,因为不允许出现两个否定前提(规则4)。小前提也不能是 I 命题,因为如果小前提是 I 命题的话,就会出现或者中项一次都不周延,或者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因此,如果大前提是 O 命题,小前提必须是 A 命题,即必为 OAO式。对于 OAO式,第一格 OAO-1 中项两次都不周延,第二格和第四格都会使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不周延。于是只剩下一个有效形式 OAO-3(Bokardo)。
情形 4 总结:如果结论是 O 命题,则有六个有效式,分别是AOO-2——Baroko、 EIO-1——Ferio、EIO-2——Festino、EIO-3——Ferison、EIO-4——Fresison、OAO-3——Boka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