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保证人连续经过数次相同金额“以新还旧”的贷款,可以推定保证人知道以贷还贷的事实

       最高法院:保证人连续经过数次相同金额“以新还旧”的贷款,可以推定保证人知道以贷还贷的事实

       2018-03-09 民商疑难案件研究

       关键词   以贷还贷  借新还旧 债权债务关系

       编辑整理:

       张海龙(北京市鼎尚律师事务所)

       伦艳(山西荣生律师事务所)

       本文选摘自2017年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

       律师解读

       1、如果前后债务的主体不同,尽管发生代偿关系,也不能认为是该债务的简单延续,而是在有关当事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后笔贷款的担保人以“以贷还贷”为由主张免责的,不予支持。

       2、连续为同一债务人相同金额借款提供担保的,应当推定其对该笔借款以贷还贷的事实“应当知道”。保证人以“对以贷还贷不知情”为由主张免责,不予支持。

       裁判观点

       鉴于保证人连续经过数次相同金额的“以新还旧”的贷款,可以推定保证人知道该笔借款以贷还贷的事实,保证人称其不知道以贷还贷事实的理由不成立,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案情及裁判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对于本案有关事实、主要证据,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本案上诉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认定本案(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以及如何理解适用《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九条的问题。根据1998年12月25日二十二治与营业部签订的合同编号为(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的约定,营业部提供了借款金额7222万元,实际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当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借款人二十二冶应当向营业部返还本金并支付约定利息。唐钢集团为了确保上述借款合同的履行,亦于1998年12月25日与贷款人营业部签订了合同编号同样为(1998年)第营23号的保证合同,约定由唐钢集团为二十二冶的7222 万元借款向营业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此应当认定对有关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唐钢集团应当依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99年12月22日,营业部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信达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同时将债权转让事实分别通知了二十二冶和唐钢集团,二十二冶和唐钢集团也分别在《债权转让通知书》和《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书》的回执上签章,该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信达公司作为其所属的石家庄办事处实体权利的最终承受者代替其下属的办事处直接以自己名义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主体适格,该债权的行使也未超过诉讼时效。根据二十二冶在1998年12月25日与营业部签订(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之前,向营业部递交的《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其中有关二十二冶原在营业部的贷款7127万元,申请营业部给予办理转贷手续;同时其下属的锅炉厂另有95万元贷款也并入二十二冶贷款账户,并给予办理转贷手续的记载内容,明确说明借贷双方二十二冶和营业部意思表示一致,即将(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项下的7222 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偿还了二十二冶及其下属单位在营业部的同额到期债务本金。尽管在(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借款用途是将该借款用于“生产周转”,但上述借款的实际使用并不能认为是对(1998年)第营23 号借款合同所明确约定的借款用途的实质改变或者违反。同时,二十二冶的上述行为,也并不能被视为违背或者超越了保证人唐钢集团为保证(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的履行而与债权人营业部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所体现的意思表示,二十二治与营业部协议一致以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也不能被认为是构成了主合同当事人在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内未经保证人的同意擅自变更了主合同主要条款或重要内容的情形,故保证人仍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从本案诉争的(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所偿还的具体债务内容上讲,该7222万元贷款当中的7127万元首先偿还的是依据二十二冶与营业部于1997年12月25 日同一天签订的(1997年)第营27号、(1997年)第营28号、(1997年)第营29号三份借款合同项下的三笔借款本金,即分别是2490万元、4257万元、380万元的到期债务。由于上述新贷和旧贷的保证人为同一个保证人即唐钢集团,因而唐钢集团首先应当就(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项下的7222万元中用于偿还1997年三份借款合同到期的7127万元本金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与该条第二款关于新贷和旧贷系同一个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的内容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即使在该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适用的情形有交叉的情况下,两者适用的结果也不会产生矛盾。

       从本案债务产生的整个过程来看,就借款本金2490万元而言,(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与1997年12月25日的(1997年)第营27号借款合同之间关系属于二十二冶与营业部之间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而(1997年)第营27号借款合同项下2490万元贷款虽然也用于偿还了1996年12 月31日的(1996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但两者之间并不能因此认定为相同民事主体之间以贷还贷的行为。因为从债的确定性原则出发,如果前后债务的主体有所不同,尽管发生代偿关系,也不能认为是该债务的简单延续,而是在有关当事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本案的(1996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是二十二治下属的金属结构工程公司从营业部的同额借款,而不是二十二冶本身的借款,二十二冶只是该借款的保证人。这不同于二十二冶作为借款人、唐钢集团作为保证人的(1997年)第营27号借款合同所设定的法律关系。二十二冶以及唐钢集团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二十二冶下属的金属结构工程公司从营业部的借款应当认定为二十二冶本身的借款。关于4257万元借款本金,尽管唐钢集团否认其开始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时并不知道(1995年)第营13 号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是用于偿还了1994年12月30日二十二冶及其下属的物资公司等子公司与营业部所发生的9笔借款合计金额4257 万元债务,但在唐钢集团连续经过(1996年)第营34 号、(1997年)第营28号借款合同为相同金额借款提供担保的过程来看,应当推定其对该笔借款以贷还贷的事实是属于应当知道的,故保证人的免责理由不能成立。关于380万元借款本金部分,原审判决认定唐钢集团对此部分以贷还贷的事实是明知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至于(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的标的所偿还的95万元到期债务问题,该债务是由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机电锅炉厂1991年12月11日以及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锅炉厂于1992年11月20日从营业部分别所借的25万元和70万元合并而成,1998年根据二十二治的申请,二十二冶和营业部在(1998年)第营23号合同中直接将该债务进行了确认并予偿还。同样,在十二冶和唐钢集团没有提供有关证据证明二十二治下属的机电锅炉厂和锅炉厂从营业部的借款就是二十二治本身的借款的情况下,二十二冶用(1998年)第营23号借款合同中贷款代偿其下属单位债务的行为可以认为在二十二冶、营业部以及二十二冶下属单位之间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唐钢集团为包含该笔债务的(1998年)第营23 号借款合同的借款提供担保,应当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信达公司关于本案新借款合同与旧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均为唐钢集团,唐钢集团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以及原审对(1998年)第营23号、(1997年)第营27号、(1996年)第营22号借款合同之间关系认定不清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应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在适用法律确定本案保证人的责任部分存在不当,本院应当予以纠正。

       案件来源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二终字第219号民事判决书]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九条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99,440评论 5 467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3,814评论 2 376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6,427评论 0 330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3,710评论 1 270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2,625评论 5 359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014评论 1 275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7,511评论 3 390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162评论 0 254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0,311评论 1 294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262评论 2 317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278评论 1 328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2,989评论 3 316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8,583评论 3 303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664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904评论 1 255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2,274评论 2 345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1,856评论 2 339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我们是闯入这个世界的一只蚂蚁,忙碌而紧张地活着。在这块瞬息万变的天空下,能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做着自己热爱的事情,...
    何时再出发阅读 1,228评论 2 0
  • 用美丽的心活着[1]。 感觉给人带来实际的利益比较困难,那么给人以快乐[2],要保持利他的心。 第一个“十年梦”:...
    heardlover阅读 429评论 0 1
  • 徐春花阅读 280评论 3 6
  • 偷得浮生几日闲,拿出了杨绛先生的《我们仨》,原以为这种书不过是记录一些家庭琐事,适合消遣。看完之后,感动满满,甚至...
    foker_c阅读 351评论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