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趁着去云南出差终于把这本书读完了。
这不是马尔克斯最有名的小说,他最有名的小说是《百年孤独》,如果说《百年孤独》写的是社会,那么《爱情》写的是人生,《孤独》里面有一种魔幻主义的目不暇接,但《爱情》却更像娓娓道来的描述,小说的情节是这样的:
在加勒比地区有一段时间霍乱横行,到处都是死亡的尸体,女主(达萨)和男主(阿里萨)意外的相见并相恋,靠书信和电报来维持甜蜜的爱情,甚至交换信物,私定终身,可有一天女主见到了男主,发现男主是个大屌丝(瘦小、单薄、充满忧郁),女主当时对他说“多么可怜的人啊”。心中的爱情魔幻一旦幻灭,女主立马收回所有的书信和信物,一刀两断,直到贵族医生而且是控制霍乱的青年医生乌尔比诺爱上了女主,并且顺利和女主完婚,完美的婚姻直到医生八十二岁意外身亡,这年女主七十二岁,男主七十四岁。男主被拒绝以后,一生未娶,并且后来成为了一个地位高,很有钱的大土豪,当然这几十年中,几乎全城的寡妇都是男主的地下情人,在女主丈夫下葬当天,男主又一次向女主表达了爱情(这期间两人几十年几乎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并且最后追上了女主,故事结束。
伟大的爱情小说绝对不是靠狗血恋、靠劈腿、靠第三者;绝对不是靠车祸、靠癌症、靠华丽的礼服、耀眼的吊灯和白花花的婚纱来体现的。爱情应该是真实的、复杂的、有血有肉的,好的小说不在于多么复杂、曲折的情节,而在于刚把这个感情气氛挑动起来,故事就结束了,让人个中滋味,回家体会。
好的爱情是什么?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二十多岁的男主被拒绝以后,他给了她五十年的自由,但是却没有停止任何一刻对她的付出,五十多年以后的男主还是在饱满热情的等着她,爱情的质量没有随着时间和空间而有任何的改变。
全书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
“见鬼,那你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他说。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他说。
刚刚说过了,好的爱情绝对不是靠狗血的情节,屌丝逆袭?那一起生活了五十三年的医生又算什么?
全书的379页这样写到:
费尔明娜达萨停止了抽烟,她迫切的渴望理解自己。她不能想象有哪个丈夫会比她曾经的丈夫更好,然而回想起他们的一生,她想到更多的挫折,而非满足,他们之间曾有太多的误解,太多无谓的争执,以及太多没有释然的怨恨,突然,她叹了口气:真无法相信,经历了那么多的吵闹和厌烦,这许多年来还能感到幸福,见鬼,我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爱情。
这种幸福是五十三年的幸福,如果见男主和医生的位置调换,是不是对故事结局没有影响不大,爱情到底是这个五十三年婚姻的“幸福”还是那个“一生一世”?
爱情一直都是个谜,古今中外,亘古不变。
最后推荐向往华丽的男生和女生去看看书的187页的最后四个字。
想当幸福的女主,就得有女主的格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