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吾未见(1)好(2)德,如好色(3)者也。”(《论语·子罕第九》)
【注释】
(1)未见:没看过。
(2)好:音“浩”,喜爱。
(3)色:女色。可泛指外在的感官享受。
【语译】
孔子说:“我没见过喜爱道德像喜爱女色一样的人!”
【研析】
生活在红尘俗世之中,花花世界容易令人炫目。生活上种种维持生命延续的需求,从想要得到基本的温饱,到满足无限度的感官享受,常常落得茫茫没有终日。不但容易迷失自己做人的目的,也容易在追求的过程中失德造业。要是有人能够清澈透明自己的心,怀有高超的志向,不为外物所困,时时以德润身,终其一生,那是多么可贵的啊!
【延伸思考】
1、想一想自己最喜欢的偶像是谁?在偶像的身上学到了什么?
2、你在哪一方面会花较多的钱?为什么?
【阅读资料】
纵情声色 祸国害己
《道德经》中说:“五色使人眼瞎,五音使人耳聋。”也就是说,过份喜好音乐,会使人失去和气,不能听清楚声音。老子认识到物极必反的道理,强调凡事应有度,同时也要防患于未然,对音、乐须多加克制。
孟子说:“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伯夷是孤竹君的长子,因推让君位而逃隐到首阳山,在殷亡后拒绝食周粟而饿死。他历来被赞颂为圣人中最清高的人。《论语》记载了孔子回答颜渊询问关于治理国家的问题时,曾说:“要舍弃郑国的音乐。”郑国音乐属于纵情的靡靡之音,在孔子看来,这种音乐是使人沉迷于美色诱惑的声音,会败坏人的性情和爱好。
《礼记·乐记》记载,魏文侯不好古乐,正襟危坐也听不懂,而偏爱欢愉的郑国和卫国音乐,躺在卧榻上听得兴趣盎然。唐玄宗不好琴声,而喜爱外族传来的羯鼓,认为它的声音能除去自己心中的郁闷之气。这二位君主不喜爱古代圣哲的雅乐,却喜欢世俗粗俗淫邪的音乐,成为后世人的笑柄。
《天宝遗事》记载:唐明皇创作了《霓裳羽衣曲》后,训练宫女,让她们载歌载舞,用于娱乐却疏于朝政,导致安史之乱。史载陈后主和羣臣常在后庭饮酒取乐,让嫔妃们和客人共唱《玉树后庭花》。他们如此沉溺于歌舞中,朝政松懈而致亡国。这两位君主沉醉于快乐歌舞中,也埋下国破家亡的祸端。
晋朝的石崇利用职权积敛钱财,挥金如土,沉溺声色犬马、荣华富贵中,买女子教她们唱歌跳舞,挥霍无度,结果不仅惹祸被斩,而且殃及父母、妻儿,这正是“妖曲未尽,死期已到。”
扰乱人心智的声色是如此祸国害己,对于它的诱惑,明智的人怎么能够不加以拒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