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am a pencil ready to write my life.
美国纽约皇后区一所小学里四年级的孩子们正在上写作课,这是第一堂的诗歌写作课,Sam Swope(山姆·斯沃普)老师让孩子们试着以自己为对象,写下比喻的句子,然后把句子变成一首诗。其中,Jessica(洁西卡)的作品是:
我是一支铅笔,
已准备好,
写下我的人生。
斯沃普原本是位童书作家,在大约一年前的一个晴朗的十月的早晨,他应邀来为这所小学的孩子们进行一次为期十天的写作辅导。之后,便一发不可收地成为了一位专门教授小学生创意写作的老师。这本记录他最初几年教学经历的书成为了他的代表作,曾为他获得美国《出版人周刊》年度好书等多项殊荣,2012年国内引进出版后,也是备受好评,屡屡获奖。
最吸引我的,是书中孩子们的习作,无论是诗歌还是故事,屡屡让我震惊和感动,例如:在《序幕》中孩子们仿写史蒂文斯的《观鸟十三式》,要求把对象换成树。原诗是:
“黑鸟在秋风中盘旋,
是哑剧场面的一小部分。”
一位叫罗茜的小女孩完成的作品是:
树周围的世界,
匆匆忙忙,
可它一动不动,
内心勇敢坚强。
哇,太赞了!黑鸟和天空,风与哑剧,这两组对比形成的意境,在习作中里竟然得以重现。孩子们的领悟力有时往往连大人也自愧不如。再举个例子,还是仿写史蒂文斯。原诗是:
河水在动,
一定是黑鸟在飞。
洁西卡(也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女孩)交的作业是:
我的树太大
以致没人
注意到它。
又是非常准确抓到了原诗的立意。仿写练习,同样的是小学三年级的孩子,我们的孩子们是怎么样的情况?举个例:
原句:
秋天的叶子,像一把把扇子,扇呀扇呀,扇走了夏天的炎热。
答案:
红红的梅花,像一个个笑脸,笑呀笑呀,送走了秋天的黄色。
白白的雪花,像一张张窗花,贴呀贴呀,把秋天的不爽都贴走了。
春天的雨,像一丝丝歌声,飘呀飘呀,欢乐的歌陪着冬爷爷回家。
二者的差距不言自明。
非常不幸的是,在考场上,要是按斯沃普教的写法来答句子仿写题,恐怕是完全拿不到分的。学套话,背套话,写套话,才是最安全高效的应试手段。刷题,刷题,还是刷题,有些孩子刷出好成绩,但绝大部分因为整个过程太无趣,最终,学习的兴趣刷没了,想象力刷没了,创造力刷没了。能走到最后的,与其说是赢家,不如说是幸存者。
这恐怕也是斯沃普痛恨考试的原因,他在书中写道:
考试永远也不能发现一个学生最重要的品质,不能显露她的内心,或者衡量她的热情和创造力,她的梦想和愿望,以及她想要做得多好。
也许会有一些人认为这些想法过于理想主义,脱离现实,毫无价值。但我很认同斯沃普这番话。只不过,如果是在国内参加高考,那么为应试而刷题是无可避免的,尽管无可避免,但我们要帮助孩子们不要因为应试而全然迷失自我。
这段话是全书的精髓,中心思想。教育就是教书育人,教书是传授课本上的知识,育人是发现每位学生的最重要的品质,帮助孩子们认识自己的心,激发孩子学习的热情和创造力,帮助孩子树立志向,构筑梦想,并为实现它们而切实努力。
如果你还是要追问我具体到写作要怎么做?书中有没有传授什么写作的窍门?我想斯沃普老师他必定会回答:只管去写,什么都行,只要写得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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