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天,我们给自己的洒脱来了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你背吉他我提包,坐绿皮火车,一路向西,去了大理,去了洱海。
好任性。
一把吉他,一只麦克风,加上你的歌声,我们在那里生活了半个月。
回来的路上,你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的好香。火车途经贵阳火车站,你醒来,车窗外恋人相依,难舍难离,汽笛声响起,男孩尚未转身,那姑娘满眼焦急。
你突然问我,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另寻他爱,我会怎么样?
我一脸懵逼,以同样的语气反问你同一句话。
你说你会用最红的口红画花我的脸,你说第一次买口红便是妆容打扮给我看。
我说我会在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摔破这把吉他,我说弹奏吉他只为谋你一笑。
很难相信,我们真的不在一起了。
你把口红收进了盒子,我也将吉他完好无损的保留着。
只是,而后,我再无弹奏。
是的,遗忘是个漫长的过程。
最怨应是痴情郎。
朋友们问我,既然已分手,再爱也别回头,都过去快两年了,还没腾出块地方来处新对象吗?
我笑着说,哪里是心里有人,只是没遇到合适的人,一个人也挺好。
心里却在颤抖的问自己:真的是过去了吗?真的已经忘记了吗?
尽管离开,却依旧牵挂。
说时间能让自己慢慢淡忘,可又需要多长的时间?
原来,所有的念念不忘都是心有不甘。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