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8岁的宋小女经人介绍嫁给了当时21岁的张玉环,后来有了两个儿子。婚后第五年,他们的生活被一场突来的凶案打破。
1993年10月,张玉环被抓走,直到2020年8月4日获改判无罪。为了生计和两个儿子的未来,11年前,宋小女决定改嫁,但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她对现任丈夫提出了三个条件,其中包括必须无条件地对张玉环的两个儿子好,同时允许她随时回去会见张玉环。
8年前,宋小女罹患宫颈癌,手术失败导致膀胱破裂。当时,隔着监狱会见室的玻璃,张玉环劝她:无论如何,一定要活下去。上天似有眷顾,宋小女一次次熬了过去,“大概就是为了我能有再见到张玉环重获自由的这一天”。
张玉环这件事让我再次联想到了“内蒙呼格案”、“胥敬翔抢劫案”、“徐计彬强奸案”、“聂树斌强奸杀人案”、“孙万刚强奸杀人案”、“佘祥林杀妻案”、“张绍友奸杀侄女”、“赵作海杀人案”、“李久明入室杀人案”、“念斌投毒案”、“陈满故意杀人案”、“沈六斤故意杀人案”、“谭新善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具体案情可百度)随随便便十余起!不用说那个年代了,就算当今科技如此发达也不一定真能做到命案必破。某些人为了政绩、简单粗暴甚至刑讯逼供来屈打成招,这已经不是渎职了,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追责、从严、从重处理!并且进行国家赔偿,张玉环是不幸的,26年光阴,可以说是改变了他的一生。但他又是幸运的,毕竟有生之年洗清了冤屈。
在发现冤假错案后,能及时平反昭雪,才能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是对社会的一个交代,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我们整个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我们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
希望随着刑侦手段和法律法规的不断进步与完善越来越多当年的冤假错案得以昭雪,以后能尽量避免人为制造这样的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