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很多人喜欢鹿晗。
我的朋友马小姐也是。
马小姐是我初中兼高中同学,从认识她第一天起,我就知道追星狗这三个字她肯定能坐稳还会死磕到底。
唱歌跳舞,搜集情报能力自动养成,写作文,PS, Excel无师自通,每场演唱会前做准备成为习惯,与偶像零距离接触就是终极目标。
在我的印象里,她追的第一个偶像是李俊基。
像所有的Fans一样,抄歌词,买贴画、CD,连上厕所都哼着乱七八糟的韩文小调,省吃俭用就想看他一场演唱会,甚至还学会翘课,跑去镇上很远的录像店给Mp3下歌。
那时候她并不是我身边唯一的一位追星族,但却算是最狂热的一个。说起马小姐的追星经历,真是挺魔幻的,因为她没去成任何一场演唱会。
那时候李俊基应该很火吧,我并不清楚,我没有Mp3,只有一台交话费时送的老爷机,除了打电话发短信,最好玩的估计也只是俄罗斯方块,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听过李俊基的歌,也没觉得他有多帅。
但马小姐不一样,在我还不了解这些东西的时候,她都不用Mp3了,她的手机上,清一色李俊基的歌曲,每天都要优哉游哉的听一遍。
再后来过了中考,李俊基好像也没前几年那样火了,有次在校园碰到她便问道:现在还听李俊基吗。
她扬起头,脖子上银色吊坠正中心李俊基的大脸无比耀眼。
“我做梦都想去他演唱会,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只能用纸币来衡量,所以我要攒钱,将来去韩国,看他的演唱会,还要向他要签名合照。”
我内心很震惊,但脸上还是一笑而过,也许去韩国看一个人,真的很难吧!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去成韩国,但她平时到处为追星奔波好像全都不太如意。
高二时候她爸妈回来了,为了让她安心学习,把她所有搜集到的所有关于李俊基的东西全烧了,贴满李俊基小贴画的墙壁也给粉了,端走电视收音机,没收了手机,零花钱也没有了。她爸恶狠狠地拽下李俊基的海报,撕啦一声,海报碎成两半:不学习,不学习就给我滚。
马小姐一个咬牙,就从家里跑掉了,她垂头丧气地经过财富广场,心情十分低落,哽咽了两声,逼着自己没哭出来。
她又偷偷买了新手机,那时候手机还挺稀有,她把所有生活费全拿来买手机了。
后来她想找班一位级女同学借点钱吃饭,那位姑娘看她一头杀马特黄发,厌恶了一下,推三拉四的愣是不想借。大家好像统一了意见一样,都不想借她钱。
其实又哪里不是,那时候打扮稍潮一点的人在别人眼里都是混子无疑,他们拿鄙视的眼光去看待这群人,加上马小姐也不争气,在班里成绩倒数,大家都不愿意跟她做朋友。
孤独的马小姐,只能靠着自己挣点馒头钱,还不能被爸妈发现。
她跑去街上找了个兼职—给别人洗头发,但还没做两天,就被他爸拽着头发拖出去了,是班级同学告发的,他爸觉得很丢人,回家后狠狠的揍了她一顿,打的她接连好几天都没来学校。
其实在追星这条路上,马小姐可以说是要多不顺利就有多不顺利,一次次的与偶像擦身而过。
她用那部花了她所有“积蓄”的手机买“演唱会”的票,对方称只要交一千块就能拿到前排的座位,她傻傻的信了,等钱汇过去之后,她才意识到不对劲,再打回过去只剩下“嘟嘟嘟”响声。
她害怕的跑去警局报了警,警察草草的处理一下,几天后定案为网络诈骗便再也没进展。但那一千块钱,还是她跑去找高二小太妹借的,小太妹家里有钱,脑洞又大,借了钱平时也不叫还,但偏偏马小姐后来又跟她闹了矛盾,她一个不高兴还就记起来了,让她还钱,马小姐没钱还,小太妹就叫了几个混混狠狠的打了她一顿,这件事还闹到老师那边。
再例如为了买明星同款,她硬是淋了一下午的雨,最后还因为现场人太多被人从台阶上挤了下来,手臂骨折,还发了高烧住进医院。
但就这样,病好之后,马小姐还是乐此不疲的追着,傻傻的把自己的青春与金钱浪费在一个可望不可即的人身上,甘愿成为别人眼中的脑残粉,你们觉得她疯了吗?
后来又不知道是哪次演唱会,她打电话给我说要去看他演唱会还缺五百块,也许是舍不得钱吧,我一出嘴就狠狠的说了她一顿:整天追星有意思吗,有那看演唱会的精力你能做多少有意义的事……
她生气的挂了电话,我也自然没转钱,后来想想,我觉得自己确实有点过了。
我不懂为什么,她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执着,曾经,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同学呀。
她去了,但又错过了。飞机延时了,她没能及时到达,后来她找到我,抱着我一边说一边哭。
她只是觉得,要是真正喜欢一个人,只要有他的地方,她就该去,他的任何消息,她都应该搜寻。
现在马小姐已经工作了,由于追星的原因,她在酒吧里当驻唱,她唱歌很好听,人长的也很甜,若是以后能走上明星这条路,也不是没有可能。
后来某个音乐团队招助理,她也没想多少就投了简历,这一次竟然破天荒的被招进去了。
经历了n次失败的演唱会,听了无数的歌,喜欢上无数的偶像,从李俊基到下一个李俊基,我也不知道曾有多少次,她为喜欢的偶像痛哭流涕,现在她又喜欢着谁呢?现在都已经不重要了。
也许有很多人都不懂一个追星族的所作所为——喜欢一个人,跟随他的足迹,大费周章,只为看他一眼,见他一面。
我的朋友DI哥,喜欢上一个作家之后,便一路追随到她的城市,她的每一场签售会他都会去,这样跟着跟着,也就成了一个习惯。
偶像,也许他本身并没什么才华,他唱歌难听,演技很差,学历不高。后来才知道,原来偶像真正的意义,便是提供一种信仰,于是一直关注着他,为他摇旗呐喊,搜集他的报纸与杂志,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跟几万人挤在一起看他唱歌。
有些人喜欢追星,有些人崇拜英雄,失意的时候,伤心难过的时候,听着他的歌,陪着他一起失落,一起欢笑,也能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懂得人,也许真的理解不了。
在你痛苦的时候,迷茫的时候,偶像带给你的力量,让你感觉未来一切都有可能,于是重新充满动力,“追星”,也或许是我们用另一种方式对自己说——能跟着他们一样共同成长进步。
偶像的力量,在于茫茫人海中,仅一眼,一个声音,或是一句话,你就爱上了他,就像在这个世界找到有共同爱好的人一样,是那样的有默契感。现在我可以说,这种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