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在小女儿买衣服上面选择了妥协之后,我那位有主见的姑娘,在自己审美的路上越走越远。现在,买什么东西之前,先给我打预防针:我自己选。我只好答应。到买东西的地方,你给人家推荐,人家连看都不看一眼,只拿自己喜欢的。这样几次下来,人家硬是集齐了粉色鞋子,粉色毛衣,粉色遮阳帽子,浑身亮闪闪。
今天,所有的粉色单品全都上身,同色系搭配,没想到效果还是挺不错。办公室同事都夸小女儿穿的漂亮。看来,我高估了我自己的审美,低估了小姑娘的审美。要说也是,我当妈妈的时间和人家当女儿的时间一样长,凭啥我就要觉得比人家搭配的衣服好看呢?
养娃的道路上,也得时时放手,时时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