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晴。第一眼是夕阳下的身影,第二眼是从天而降的流浪猫。”
几十个小时前,一场深山老林里的电子音乐趴,可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一个人来,背着十多斤的帐篷行李从搭车到徒步,已经走了几十公里,终于到达目的地。可乐好不容易爬到山顶,随便找了一片空地就把身上的包袱一股脑全堆到地上,对着山下芸芸众生大喊一声:“这个山头是我的了!”然后就仰面朝天地瘫倒在地。盯着映入眼帘的湛蓝天空,可乐心想,这种时候怎么少得了啤酒?便坐了起来,从杂乱的行李中翻出了一张防潮地垫往前一铺,又将随身携带的各种干粮全堆在上面,有柠檬糖、饼干、巧克力、牛奶、牛肉干、水果……当然还有啤酒。自己则脱了鞋盘腿坐到它们中间,随手打开一罐啤酒,慢慢的喝了起来。眼前的夕阳透过云层金灿灿地洒下来,美得一塌糊涂,微风如海浪般袭来,阵阵清凉撩拨着青草野花与可乐散披着的长发,山谷那头电子音乐混杂着身边的鸟鸣传入耳中,可乐心想,这TM才是生活。
可乐不是彪悍的边缘少女,不会抽烟,也不喜欢喝酒,甚至这是她第一次野营,但她是一个充满好奇心女孩,她认为人生嘛,就是应该体验多样的生活、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才有意思,一辈子那么长,只拥有一种人生该多无聊呀。
果然,手中的啤酒才喝了几小口,可乐就有些微醺了,顶着红通通的小脸蛋盯着夕阳傻笑着出神。“你再不把帐篷搭好天就要黑了。”可乐转过头,迎着夕阳看到一个剪影立在那里。“需要帮忙吗?”可乐还没缓过神,那剪影已经走近,蹲在可乐和她的一堆零食面前。余辉打在少年的侧脸上,反戴着的棒球帽下,五官格外分明。她正愣着,突然,一团柔软结结实实地落下来,正中可乐头顶。可乐大叫一声,顺势将手中的啤酒掷了出去,惊魂未定的她急忙看向那团柔软,原来是只白色的小奶猫,也正目不转睛地看向可乐。再回头,同样是目不转睛看着可乐的少年,被可乐掷出的啤酒溅了满身酒花。
他们三个就这样认识了,很自然,不客套。可乐叫它悟空,因为它从天而降。可乐叫他小朋友,因为他小她5岁。悟空自然而然地住进了小朋友的出租屋,成为了他的室友,没多久可乐的房租到期也住了进来,成为他俩的室友。他们的地盘划分很明确,可乐睡大卧室,小朋友睡小卧室,悟空睡客厅。分工也很明确,可乐负责逗猫开心,顺便照顾一下小朋友,而小朋友负责逗可乐开心,顺便照顾一下猫。他们都很享受这种这种悠闲又欢乐的时光。
可乐是时尚杂志社的编辑,工作很幸苦,每天早出晚归,小朋友是一名自由漫画家,每天过得很悠闲,有大把的时间和悟空呆在家里。自从可乐住进来以后,小朋友也变得早出晚归,每天早上都会与可乐一同出门,开着他的二手本田顺路送可乐去上班,晚上也总是与可乐差不多时间下班,顺路到可乐的公司接上她,再一同回出租屋。可乐问:“怎么自由漫画家也要朝九晚五?”小朋友笑着回答:“我打算开一间杂货铺,每天都忙着找店铺呢。”时间就这样洋洋洒洒过着,转眼可乐和悟空住进来已经三个月了,小朋友的店铺也找了三个月。
一天,小朋友把可乐送到公司没多久,可乐又气冲冲的跑回来。一开门,就看到正准备给悟空洗澡的小朋友和它打做一团。“你不是去找店铺了吗怎么在这?”可乐问。“你不是去上班了吗怎么也在这?”小朋友若无其事的反问。“老娘不干了,我们一起开杂货铺吧!”接下来的几天可乐和小朋友开始紧罗密布的筹备着他俩的杂货铺。小朋友负责找店铺和店面设计,可乐负责研究主营业务和广告宣传。没过多久,杂货铺就已经落实得差不多了。小朋友说:“咱俩是不是该庆祝下。”可乐说:“必须的。”
夏末的最后一天,可乐从朋友家打完桌游回出租屋,一进房门,没有看到小朋友,却看到了被系上蝴蝶结的悟空、一地的鲜花和一堆飘在半空中的粉色气球,每一个气球的尾巴上都挂着一小副简笔画,走近一看,画的全是可乐,有的开怀大笑、有的哭闹赌气、有的可爱任性……可乐心想,小朋友今天要搞什么鬼。这时,发现桌子上有一封信,信封上写着“可乐收”,于是可乐坐在沙发上饶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一生中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心爱的人开一间杂货铺。杂货铺不用很大,但一定要精致、温馨。最好能选一处安静的街角,每天都能有阳光懒懒地洒进来。至于店主,我们应该都不太想当,太累,就交给这只收养的流浪猫吧。每天,我俩都赖在床上,等悟空叫我们起床,然后一同出门上班。生意不好的时候我们就罢工,躲在家里玩玩闹闹,生意好的时候也罢工,一起看山看海,环游世界。不管去哪里,不管干什么,只要有你陪着就很好。让我俩就守着这间杂货铺,吵吵闹闹,打打笑笑,然后一起变老。如果你也愿意,请打开房门,我买了你最爱吃的傣味烤串,都快凉了。”可乐看着看着,不觉眼睛湿润了,但嘴角却微笑着,心想,小朋友这字写得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