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关于参与和错位
我之所以把参与和错位放在一起,是因为个人认为相互参与程度越高,则错位程度越低。
好比开会,若与会者积极参与,则会更加理解会议主导者的意图和开会目的,就不会误解成“多大点事儿,有必要把大家伙儿都叫一块儿浪费时间么”,——正是参与,让与会者和会议主导者互相理解和包容,避免两者之间的错位。
李先生和太太之间其实也是这样。李先生想当然地认为太太是因为做家务太累了,没人帮忙分担;而太太则觉得心情不好的时候,希望有人陪着。——两人产生这样的错位理解,很大部分原因就是先生对太太的生活、太太对先生的工作“参与”不够(沟通也是参与的一种表现形式)。若两人平时能多互动交流,很大程度上能避免这样的误会。
当然GJ老师讲的有些会议没必要积极参与,只需要“告知”或者“被告知”即可(凭爬楼的印象写的,大概是这个意思吧),这个我也非常赞同。用项目管理的语言讲,这部分参与者属于权利和利益影响相对较小的干系人,只需要对会议相关情况有大概了解,避免在以后沟通中需要通过long story来解释前因后果,造成彼此大大的时间浪费。
002.关于破例
我觉得破例应该从正反两方面讲。
好的习惯,比如健身,如果一直坚持,从未破例,最后成功实现目标的可能性肯定比中途破例哪怕只有一次的可能性要高很多,毕竟只要破例,就是对自己行为的纵容,对自己惰性的包庇;好的品德,比如清廉,如果一直固守,从未破例,最后两袖清风问心无愧的可能性肯定比中途破例哪怕只有一次的可能性要高很多,毕竟此破例相当于破戒,是对自己道德底线的践踏,对自己良心的欺骗。
然而不合适的规定,则应该欢迎“破例”。如公司对部门领导的要求是必须十年相关工作经验,但一个只有八年经验的候选人,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为人处世能力远比其他候选人优秀,我想这时打破陈规才是有前途的选择吧。当然,怎样把握这个“破例”的度,就是对更高层管理者的考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