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伟「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金融标准是金融的“通用语言”,是金融专家知识和金融最佳实践的融合成果,为金融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支撑手段。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金融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金融标准化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我国未来发展的战略安排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为依据,牢记自身历史使命,树立强烈的担当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新气象助力新时代金融新发展。
新时代金融标准化的历史使命
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金融标准化应紧紧围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主动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精准脱贫的攻坚战作出贡献。
一是金融标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标准决定质量,高质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标准可有力支持金融机构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引导金融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支持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金融标准助力防控金融风险。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制定并实施金融科技、监管科技、互联网金融、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统计、金融信息安全等金融标准,将其作为金融制度的有效补充,不仅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而且助力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金融标准助力深化金融改革。只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应对金融领域存在的严峻挑战,充分发挥金融标准的效能,建立以市场为主导、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以及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标准支持。
四是金融标准助力共享发展。通过制定并实施农村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等金融标准,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进一步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标准化手段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广覆盖、可持续、互助共享、线上线下同步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完善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是金融标准助力绿色发展。坚持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绿色金融标准,加快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的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助力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六是金融标准助力开放发展。只有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标准制定,推动我国先进金融标准走出去,才能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推进我国金融业双向开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同时,金融标准走出去将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联通,为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提供机制保障。
新时代金融标准化的工作基础
近年来,在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指导下,人民银行着力改革金融标准体系,优化金融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金融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金融标准化在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金融标准化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新型金融标准体系形成雏形。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国家标准委组织制定并发布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把政府单一供给的原金融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金融标准体系。为便于跨行业、跨市场金融标准统筹,政府主导制定的金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按机构划分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印制标准体系架构,升级为按功能划分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统计、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标准体系架构。市场自主制定金融团体标准蓬勃发展,2016年,保险业协会发布首批金融团体标准《农业保险服务通则》《商业保险职业分类与代码》;2017年,保险业协会发布《意外事故原因分类与编码》《意外类保险产品分类与编码》等金融团体标准,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互联网消费金融》等金融团体标准,北京移动金融产业联盟发布金融团体标准《移动终端安全金融盾规范》。
二是金融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取得突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国家标准委改革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金标委”)领导层架构,提高金融标准统筹协调层次。新成立的第四届金标委,由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单位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同时扩大委员单位队伍,覆盖行业更多领域,吸收部分主要非银行支付机构成为观察员,全面提升金标委的权威性、代表性和有效性。依托金标委委员单位、分委会和专项工作组,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人民银行分支行会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建立了“一行四局”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大中型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了一个部门牵头,各个部门按条线管理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三是金融标准供给数量与质量显著提升。经过金融系统长期努力,金融标准数量稳步提升,现行有效金融国家标准53项,金融行业标准147项,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重点金融领域标准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现代网络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监管科技、大数据、云计算、数字货币等金融科技相关研究,围绕普惠金融、金融科技、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强金融标准供给,提交发布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基本要求、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金融业通用报文方案等金融国家标准,发布了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标准、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银行卡受理终端安全规范、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金融业信息系统机房动力系统规范等金融行业标准。但总体来看,金融标准的供给仍显不足,标准的缺失、老化现象依然明显,标准落实依然有待加强,标准化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是主要矛盾。
四是金融标准实施与监督成效明显。近年来,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组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积极推进金融标准实施。人民银行编制了标准实施路线图,提出系统性的实施策略和措施,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标准落地,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移动金融、支付受理终端安全等标准检测认证体系。通过中国国际金融展等平台,积极宣传金融标准化相关政策。依托国家“质量月”和“世界标准日”活动安排,2017年9~10月,人民银行组织“普及金融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活动,开展重点金融标准宣贯、实施情况调研和实施效果评估,营造了提升金融服务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了重点金融标准实施。
五是参与国际金融标准制定取得新进展。积极组织国内金融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目前共有65名专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金融服务技术委员会(ISO/TC68)的22个工作组,深度参与国际金融标准制定。我国首次主导编制的《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国际标准进展良好,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发的ISO 20022报文获得国际注册发布;在2017年ISO/TC68年会上,由我国专家提出的《第三方支付信息系统的安全目的》《资本市场交易结算系统核心技术指标》和《轻量级实时STEP消息传输协议》三项工作得到会议认可,将以此为基础制定国际标准。我国金融IC卡标准成为新加坡、泰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发卡业务的技术标准,是金融标准“走出去”的重要成果。积极开展金融国际标准化宣传,2017年7月邀请ISO主席张晓刚为金标委作了“国际标准化的发展与‘中国制造’”专题讲座,在行业内取得良好反响。
新时代金融标准化的重点工作
新时代的金融标准化工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结合金融发展实际,加快推进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落实,解决标准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开展部分领域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与实施。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具体到金融行业,对于关系到人民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要加快研制一批国家强制标准,强化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争在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银行卡终端安全等方面取得突破,以标准化手段为人民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是加快制定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标准。加快金融标准对新技术应用的响应速度,服务新动能、新经济健康成长,构建金融大数据标准体系,探索法定数字货币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探索和制定金融业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应用技术规范。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制定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类标准,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网络安全、信息交换、身份认证等信息技术类标准,制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互联网金融运营管理类标准。
三是加快制定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标准。按照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金融监管要实现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全覆盖,标准化也要积极落实,做到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标可依。同时,按照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的要求,制定监管标准体系和具体监管标准,支撑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服务“严监管”“强监管”,支持综合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提高风险防控精准性,制定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风险监测、风险计量、信用评价、风险提示与公示、信息保护等风险管理标准,支撑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的建立和运转。
四是加快制定普惠金融标准。服务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制定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和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标准,形成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分类标准和金融消费者素养调查标准,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制定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规范,完善支持社保、医疗、教育、交通等行业领域的金融服务标准,建立健全无障碍银行网点、自助银行网点规范,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特别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五是加快制定绿色金融标准。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与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相适应、科学适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制定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绿色金融标准,研制金融机构绿色信用评级标准,开展绿色信用评级试点,将金融机构在绿色环保方面的表现纳入绿色信用评级的考核因素之中。制定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信息披露标准,建立标准与监管政策的联动机制,推动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六是推进金融标准走出去和引进来。完善我国金融标准化参与国际标准化的战略和策略,确定重点领域、重点方向和可行路径,在第三方支付、移动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数字货币等重点领域加强跟踪研究,争取主导更多国际标准研制。强化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对口单位建设,研究我国金融标准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应用及推广,推动我国更多优秀标准走出去。同时,引进国际标准化组织、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制定的先进金融标准,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更加系统的风险管理框架。
七是建设“规划—制定—实施”相协调的“一条龙”金融标准化机制。加强分委会和金融标准专项工作组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各领域金融标准清单,滚动修订金融标准体系。改进金融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标准制修订效率,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公开金融标准,提高标准制定的广泛性、代表性、科学性、公正性。加强金融标准化研究,按年度组织开展金融标准化重点课题研究,调动全行业标准化研究积极性,为标准化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创新金融标准实施的方式方法,对于标准实施要做到有检查、有监督、有评估,健全金融认证体系,做好标准质量评价,确保标准的效用落到实处,推进金融标准实施创新城市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