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碰瓷”一词最早出现在古代清朝。一些地痞无赖手上拿着“名贵”的瓷器,走在闹市的街区,瞅上某个上流社会的人,故意不小心碰上他们,然后松开手中的瓷器,瓷器落地应声碎裂。于是便以这个为借口向对方索要高额赔偿,且屡试不爽。之后这个词儿便延续至今。
相信知道这个词儿的人,对那些靠碰瓷为职业的人都会不禁地咬牙切齿,痛恨至极。而这些人也明明知道这是一种极其不道德的行为,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惜违背自己的良心而大行其道。
正是因为这一违背道德的“行业”的诞生,让人们纷纷提高了戒备心,也让社会的人情味变得淡薄起来。原本喜欢乐于助人的人们,不得不形成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大街上摔倒在地的老人,不敢再贸然去搀扶,纷纷远远而避之,生怕祸事殃及自己。
可是,在生活中,尽管人们想方设法地去避开那些不怀好意要碰瓷自己的人,然而百密一疏,终有遗漏。
你有意要避开他们,殊不知他们早已经惦记上你了,就如同被潜伏在暗处的猛兽盯上了猎物一般,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们会以各种堂而皇之的理由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你的身上,即使躺着也中枪。
“这个墙的周围没有任何标语,也没有围栏,也没有围起来。”
“那我家我还得写个东西禁止入内吗。”
这段对话是一位刘女士与工地上的负责人的谈话,两者是因一件事情而产生了纠纷。刘女士因为家人出现了一起意外事故而责怪于工地,坚称因为工地方没有树立明显警示标语而导致自己的家人出现事故。而工地方负责人则表示,在自己管辖的场地树立警示标语岂不是让人贻笑大方?
那么,刘女士与工地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刘女士的父亲说起。刘女士的父亲因为晚上到该工地偷钢筋,在经过一面墙体时,墙体突然发生坍塌,刘父被砸成重伤,随后被送到医院,但经过医生诊断,刘父已成植物人。
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故,刘家人伤心欲绝。但伤心过后,他们随即发现了事情的缘由。
作为刘老汉的女儿,刘女士认为这与事发的工地脱不了干系,理由是工地并没有树立危险警示标识,而且也没有做好安全措施,这才导致墙体倒塌,让自己的父亲深受重伤。因此他们找到了工地方,要求工地对此事负责。言外之意就是赔偿经济损失。
初始,工地方考虑到对方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再加上老人在医院等着救治,所以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让医院先行救治病人,并支付了5万元的医药费,等后续公安机关把事情调查清楚后再作决定。
结果没料到陈女士像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便纠缠着要求工地方赔偿200万,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的对话。
面对陈女士的这一要求,工地负责人自然是不可能答应。在他看来,陈女士的这个逻辑很可笑,明明是你家人偷了工地的钢筋,被砸成了重伤,反而还狮子大张口索要巨额赔偿,这不有点无理取闹吗?如果没有去偷钢筋,那么自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陈女士父亲的遭遇让人同情,但这也绝不是“碰瓷”他人的理由。陈女士没有认清事情的本质,不从本身去找问题,而是将矛头指向了与事件本身毫无干系的建设工地。
这让笔者不禁想起了另一则新闻。说的是一个小偷去偷电动车,当时被偷的那辆电动车正在充电,恰巧插线板漏电,小偷在作案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就这样小偷被电击后安静的离去。于是家属便把电动车的主人告上了法庭,其理由与上述的事件几乎如出一辙。
对于这件事情,警方也给出了结果,警方认为是陈老汉偷钢筋在先,出了这样的事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把责任推给他人。
工地方表示,对于陈女士要求赔偿200万一事,一切要按司法程序来,而不是陈女士说要多少就是多少,对于陈女士父亲受重伤一事,他们深表同情,但这并不是要他们赔偿的理由。
而双方就此事仍未达成任何协议。
结语
对于陈女士父亲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更多的是遗憾。
人是一种感性的生物。人有多善良,就有多贪婪,这是相对的。我们大部分是善良的,可有那么一小戳部分人却利用这些善良的人肆无忌惮地消耗的他们的善意,为自己谋取私利。
老人在工地偷钢筋被砸伤,工地方不仅没有追究责任,还垫付了几万元医药费,却不曾料到遭到家属的巨额索赔。他们以自己为弱势群体,道德绑架他人,难道真应验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战场上有那么一句话: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从陈女士这件事情来看,也让我们认清一个道理,在与人交往过程中,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不要让自己的善良被对方所利用,对不怀好意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