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系列二:傀儡师

“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

伴随着一阵清脆的儿歌,门被打开,同时出现了一条长长的影子,外面的阳光很烈,屋子里却一片漆黑,让人不寒而栗。

仔细环顾周围,会发现房间没有窗户,关上门后,宛如黑夜。

他犹豫片刻,然后才走进房间。

“今天是第四个了!”

男人的声音很阴郁,听起来有些病态。

他从靠近墙边的旧木箱里取出一只木偶,双手不停地摆弄着,过好一阵才停下来,接着又将木偶拿到刚打开的台灯前,仔细端详。

“很好!很好!”

他似乎对作品很满意,但眉头却始终挤在一起。

借着昏黄的光线,可以看到男人惨白的脸,年纪约三十上下,嘴唇饱满,眼神空洞,或者说根本没有眼睛,一般来说,活人的眼珠是会反光的,可他的眼眶里却一片死寂。

“装上这颗欲望之心,你们就能复活了!”

男人感慨了一句,同时将手伸进衣服,从中取出一颗正在跳动的鲜红心脏,人没了心不能活,可心离了人居然还能跳动,真是世间奇谈。

他把心脏置于桌面,接着从口袋里取出一把小刀,嘴里反复念叨着什么东西,仪式结束后,才挥刀切下,一颗完整的心立马碎成四块,每一块都在急速变形,最终变成了四颗跳动的小心脏。

“嗯!很好!很好!”

男人反复嘀咕着,同时站起身,来到装道具的旧木箱前开始翻找,没一会,再次返回,手里却多了三个木偶,加上原来的,一共四个。

他将木偶摆放整齐,然后一一切开胸膛,将四颗心分别塞了进去,又拿起针开始缝合,最后为木偶们穿好衣服。

其中一只木偶的嘴唇很红,着学生装,显然是个女人,其他三个都是男人,一个半秃顶,戴着眼镜,一个身材高大,肌肉健硕,着一身军装,一个衣衫褴褛,乱发披肩。

“以吾之欲,纵于其心。”

念完咒语,小人们突然动了起来,虽然肢体僵硬,但显然是有生命的。

他是一名傀儡师,为了得到解脱,暗地里与魔鬼签订了契约,对于他们这类失去灵魂的人来说,没有心也能活。



“汝之喜乐尽在吾手,切莫妄想逃脱......”

随着一声大喊,庄笙醒了过来。

他刚刚做了一个噩梦,在梦里,有人一直在对他说话,且说话者隐于黑暗之中,庄笙很害怕,于是开始跑,拼命地跑,但可怕的声音却久久不散。

“啊!还好!只是噩梦而已。”

他用手摸了摸浸满汗水的高额头,同时抓起床边的毛巾抹了一下,然后闭上眼,深吸一大口气。

庄笙是名商人,今年三十五岁,浓密的发根半途而废,几乎快要到达头顶,狡猾的小眼睛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身材微胖,个子中等,即使被噩梦吓到,他还是会心地笑了一下,这是庄笙的招牌动作——假笑。

当一个人快乐的时候,嘴巴会张大,嘴角往上扬,同时拉扯着两侧的肌肉作出笑的表情,可有的人不一样,例如庄笙,他的笑是长在脸上的,只要穿好衣服,他就会拉动面部的肌肉,开始微笑,所有见过他的人都会给出如此评价:虚伪至极。但庄笙却不这么认为,对他来说,一成不变的笑容既合乎礼仪,顺便还能隐藏自己的情绪,愤怒、傲慢、嫉妒......等都能被这幅假面具遮住。

没有人愿意当面拆穿,即使庄笙的父母也不会。他们之间的关系很生疏,每次回到家里,他都像个客人一样,想必是他脸上的商业式微笑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跟亲戚朋友们吃饭时,庄笙总是走神,其他人早就一眼看穿,只有他自己觉得掩饰得不错,当有人开始倾诉时,他就会特别不耐烦,但不会明显地表现出来,无论听到悲伤的或者快乐的事,庄笙给出的反馈都差不多:假笑。

他出身贫寒,后来靠着自己的力量建立公司,这些年赚了不少钱,很多亲戚想要前来投靠,最终都被其一一拒绝。

“过两天我找人看看,放心吧!”

庄笙习惯用拖延的方式来敷衍上门的求职者。

“最近公司不太景气,你看账本,这可是机密啊!看看,欠了银行多少钱!”

面对借钱的人,他靠卖惨蒙混过关。

“我最近很忙啊!等有时间,一定约好时间详谈。”

按照他的说法,这一等便是永远。

以上只是最常用的套路,在面对死缠烂打者的时候,他干脆就不来公司,躲在外面办公。庄笙的脸上永远挂着经不起推敲的微笑,一旦做起事来,就翻脸不认人,但你又不能指责他,毕竟人家答应了,只不过没有兑现而已。

他现在依旧单身,也没谈过什么恋爱,一个正值壮年的男人怎能一直独守闺房呢?他自然有办法,那就是酒店的快餐服务,即使接客的女人都臃肿不堪,甚至比他还大的多,但那又如何,关了灯,都差不多。

庄笙也喜欢漂亮女人,可是他的长相太显老,看起来太过猥琐,只要小姑娘们的脑子没有进水,就绝不可能看上他。偶尔,也会出现动机不纯的追求者,这类女人一般打扮的很性感,半个胸露在外面,穿着紧身裤,身材好的顺便展示肚脐,当然这都是为了吸引猎物。

在自然界有两类猎手,一类喜欢主动出击,一类擅长设下陷阱,只有人类社会很反常,因此才会出现双向狩猎的情况,男人为了满足生理冲动,女人则是为了控制男人,然后进行索取。

即使天天想着漂亮女人,庄笙也不敢接触她们,因为他曾中过圈套,甚至险些死掉。

那个女人的名字叫文慧,二十出头,长相中等偏上,身上有一股迷人的气质,直男们喜欢称其为清纯,或者说纯真,什么意思呢?就是蠢萌、无知、可爱,同时又能满足男人的控制欲,这样的女人最为致命,稍不留神,就会被她们骗得很惨。

殊不知,世界上本没有傻白甜,装得人多了,于是就有了。

文慧像是一个脆弱、无害的乖女儿,庄笙则扮演着老父亲的角色,但这份感情里却掺杂着太多的杂质。

一开始,她似乎没有什么追求,穿着得体,妆容精致,从不主动介绍自己身上的东西,这让庄笙很放心。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走了狗屎运,不然怎么能碰到一个这么完美的女人。

但没多久,文慧就开始主动伸手要钱,第一次用的词是借,第二次还是,之后就成了按时索要,不卑不亢,颇有债权人的风范。

庄笙对她很信任,况且钱的数目也不大,于是都给了。

半年后,他才发现有些不对劲,看着空空的银行卡,恍然大悟。

“没钱了!怎么办,要不跟她说说,暂时忍耐一下,等过一段时间再补偿回来。”

他一个人落魄地走在街头,嘴里小声咕哝着。

“文慧!”

“干吗?”

“要不......”

庄笙没敢继续说下去,他怕,怕她离开,因为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

男人的自尊跟女人的虚荣如出一辙,事实证明,越是年老色衰的女人,脸上越是浓妆艳抹,越是穷困潦倒的男人,越是自尊自爱,可实际的痛苦却只有本人能够理解。

为了满足文慧,他负债了,父母、表兄弟以及朋友全都借了个遍,走投无路之下,借了高利贷。

最终,两人还是分手了,走的时候,她什么都没带,显然是遇到了一个更好的男人,他或许年轻、富有、才华横溢,谁知道呢?为了得到短暂的满足,他什么都没了。

庄笙已经记不得自己是如何挺过来的,往事太过痛苦,还是早些忘掉的好。

一个人有了这样的经历,性格就会发生剧变,第一是不相信女人,第二是只相信利益,他被人辜负,挨过饿,受过屈辱,因此对漂亮女人始终有所戒备。

所幸,庄笙现在很幸福,生活优裕,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有冲动,就去酒店或者会所吃快餐,没事时就反复看着银行卡里的数字发笑,他每每沉浸于此,无法自拔。

“我们是检察院的,请配合调查。”

那天,当他正欣赏着自己刚买的名牌手表时,两名身穿制服的公务人员走了进来。

“你们,搞错......错......了吧!”

面对表情严峻的检察官,庄笙试图微笑,可糟糕的形势却不允许。

“这是一段录像,你自己看一看。”

检察官说话同时,随手把一个塑料包丢到了办公桌上。

“我认罪......”

看完视频,庄笙瘫在了椅子上。

五天后,他被定了罪:

被告人庄笙,男,三十五岁,七年前因欠下巨额债务,于走头无路之际谋杀债主孙某,并夺走其大部分财物,今证据确凿,当事人也已全部认罪,本庭正式宣判,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被告人庄笙蓄意谋杀,情节严重,故判处死刑,缓刑三个月。

“汝之喜乐尽在吾手,切莫妄想逃脱......”

被告席上的庄笙面如死灰,脑中突然记起了这段话。



“我最喜欢口红了!看,一共有二十七种颜色。”

孟晓得意地炫耀着自己的宝贝,旁边的女生则一脸尴尬。

此时,两名女生正坐在图书馆靠窗的座位上,左边的戴眼镜,手里正捧着一本张爱玲的小说,右边的孟晓妆容精致,头发又长又顺,显然是接了假发,睫毛高高地翘起,不知是否源自父母。

几十只口红被摊在桌子上,难免会发出噪音,只听得一阵呼啦啦响,这引起了周围不少人的关注,但孟晓不在意,仍沉浸在人上人的喜悦中。

“喜欢吗?挑一个吧!”

她得意地看着对方。

“不要。”

戴眼镜的女生头也没抬一下,继续看书。

“真没趣,不会化妆咋行呢?以后会没有男人要的!”

“我靠自己。”

“靠自己!哈哈哈......”

孟晓捂住嘴,似乎被乐坏了,过一会,才收起笑容,继续往下说。

“把自己收拾的漂亮些,生活就很容易哦!”

读小说的女孩没有接话,身子撇向了另一边。

人的性格从来都不会轻易改变,直到二十七岁那年,孟晓还是“独身”,但不独居。

“说起感情史,你们一个个的都会自愧不如,我交过三十多个男朋友,每一个都是被我甩的。”

她似乎很愤怒,可能又失恋了。

孟晓个子不高,长发,最喜欢的莫过于穿搭与化妆,如果有幸见过她读大学之前的照片,你一定会乐开花的。

那时的她很喜欢化浓妆,什么粉底、彩妆、口红......怎么夸张怎么来,在同学们的眼里,孟晓就是个婊子,因为她很少与学校里的人交往。

在女子宿舍楼前,总会停着某辆豪车,而孟晓则从容地走进车子里,谣言一旦出现,听者一般会先信个三分,时间一长,她就成了没人理睬的贱人。

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会有特殊的人,要么过于沉默,要么过于张扬,孟晓就属于后者。

“看我的手机,四千多块买的,像素可高了!来,我们拍一张。”

照片拍完,室友全都凑过来,纷纷表示了羡慕。

那时候,科技还不发达,一般人的手机最多能拍出一张印象派的画作——像素颗粒太大导致的,甚至还阴差阳错地创造了某种独有的朦胧美。

学生们羡慕她的富有、阔绰,但对其本人却很鄙夷,拍马屁的人在捞到好处之后,转身就开始诋毁,为了重新回到单纯的同学圈子,甚至不惜编造谎言,只要把孟晓当成妖怪,那个人就是正常的。

一个可恶的人,总有值得怜悯的地方。

孟晓出身一般,但却饱读“诗书”,这里所谓的“书”指的是小说,而且全是言情小说,在她的眼里,爱人必须得完美,既要能满足她的所有需要,同时又不能有怨言,所以,家境不好的人都入不了她的法眼。

孟晓的母亲脾气很大,逢人便开始抱怨丈夫的不好,为了逃避不幸的婚姻,终日沉浸在爱情小说里,都说开卷有益,可她们母子俩却都深受其害。

在很小的时候,孟晓就不信任男人,而她第一个怀疑的异性就是父亲,因为在母亲的眼里,他就是个窝囊废,是一切苦难的源头,酗酒 、爱吹牛......劣迹斑斑,女儿自然会受到她的影响,认为男人一定不能窝囊,俗话说得好:女为悦己者容,从此以后,孟晓就爱上了化妆。

喜欢傍大款不对吗?难道非要跟一个穷小子在一起才行?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可爱情跟财富是没有必然关系的,许多人都会钻进牛角的最顶部,非要在爱情跟面包之间做取舍,孟晓就很聪明,把感情当游戏来看待,谁能满足自己,谁就有资格占有她。

二十七岁的孟晓依然很美,妆容素雅,穿着大方,俨然一副淑女风范。无论她在哪里出现,都必然会引起一阵骚动,不愧是谈过三十多段恋爱的女神,风姿竟能比当年更盛。

在她的眼里,男人都是小屁孩。

一个女人如果认识到自身的魅力,那将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尤其是漂亮女人,她们的脆弱、眼泪、无助都是利器,一般男人根本无力抵抗。

现任的名字叫做李谜,富二代,一个爱玩说唱的少年。

“呦,oh my love ,带上最好的的衣裳,来到我的地方,看向远方,畅想,呦呦,假如你迷了路,一直感到无助,那我一定就会出现,把你带到海角天边,呦呦......”

歌词很俗气,但节奏感很好,李谜最好这一口。

他们俩是在一家酒吧认识的,当时他正在说唱,而她刚刚分手,处于空窗期,一般来说,孟晓的身边一定会有男人围绕着,不然,谁来买单呢?

“你跟谁学的说唱,好厉害!”

认识后三天,两人就住在一起了,为讨好李谜,她故意装作感兴趣的样子,一个平时文艺寡淡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喜欢嘻哈文化!可是他偏偏就信了。

“年轻人嘛!就要适应潮流,知道阿姆吗?我可崇拜他啦,那首rap god!简直......就是神仙......”

他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嘻哈大神的故事,而孟晓却完全不关心,眼神一直飘忽不定。

“哦!你去过他的演唱会吗?”

“去过,真人现场说唱,我感动的差点哭出来,为了能像他那样厉害,苦练三年多,我相信自己一定能达到阿姆的高度......”

这就是两人的谈话场景,李谜只关心说唱,而她则更在乎化妆品、车子、房子以及奢侈品,尽管早已厌倦了男人,可她离不开他们。

孟晓最近一直都愁眉紧锁,原来是出了大事,根据医院的检测报告,她得了宫颈癌,而且是晚期。过去她经常会感到不适,但一直没多想,直到结果出现,才后悔莫及。

以下是医院的建议:

“女人的生殖器官都很脆弱,一旦出现不适,就应及时就医,在您的病例中,一共有过四次流产纪录,且每次间隔都不足半年,如此频繁的手术早已伤害到您的身体,为了防止癌细胞扩散,现在需要即刻动手术,希望您能放下手中的工作,于半个月内住院治疗,否则,您最多能活半年。”

她害怕住院,害怕化疗,害怕成为一个丑八怪,即使死,也宁愿死得优雅些。

“李谜,我们分手吧!我根本不爱你,车子还你,还有这几张银行卡也都给你,我希望你能帮我办一场盛大的葬礼,我快要死了。”

孟晓的语气很冷漠,很难想象,最后的男友竟成了她唯一的救命稻草,她既无法求助失联多年的父母,也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她的同学都很嫌弃她,基本没有任何往来。

“你怎么了?”

李谜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少废话,我死后,替我收拾后事,别他妈因为嘻哈把正事给忘了。”

“好。”

她的语气很凶,吓得他不敢说话了。

葬礼举行得很随便,只有李谜以及他的几个朋友到场,每个人都穿着花哨,态度随意,完全不像是前来吊丧的客人。

照片上的孟晓姿态端庄,面带笑意,着一件纯白T恤,很像学生时代的打扮。

“你真是个好女人。”

李谜来到墓地前,手里握着不久前刚找到的病历单,几乎是用哭腔在说话,这时,一阵风突然吹过,病历单随风飘去,从纸张背面隐约可以看到几个小字:以吾之欲,纵于其心。

葬礼后的三天,他无意中查了一下银行卡,发现里面的余额很大,分别是:三十万,七十万,四十八万,加起来的数字竟远大于她从自己身上得到的。



夏末时节,热浪尚未散去。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向右看齐,向前看,立......正......”

军营的训练场上,教官们竭斯底里地大喊口号,十几只方块形的队伍整齐排列着。

“稍息,下面有请我们的王嫡师长发表讲话。”

秘书官刚致完开幕词,台下就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轰隆......轰......咔嚓......”

同时,天上也雷声滚滚,紧接着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士兵们,接下来有硬仗要打了,那个自大的邻居Y国又在边境地区挑衅,根据上级指示,我部要调派两个多功能旅前去支援,现在宣布,征调第二、第三旅部,出发时间定于今晚十点,到时会有专车以及重型运输机前来接应,在赶往前线之前,每个人都有机会写一封家书,这一战,只许胜。”

四十岁的王师长身高近一米九,表情严峻,眼神坚毅,每句话都底气实足,手里还握着根软教鞭。

“全体士兵听令,即刻回营。”

根据指令,士兵分成了三大块,左边的第一旅保持不动,右边的第二、第三旅按照严格的顺序小跑着返回宿舍。

一听战争就要来了,底下的年轻士兵都很激动,只有几位年纪稍大的教官面露愁容,他们不是怕,而是心疼,有的人没经历过战场,根本不知道前线有多么恐怖,老兵们担心的是新兵心理崩塌,以及生命的陨落,每一次战争都会死人,谁又能保证死的那个不是自己?

夜晚来临,训练场上早已聚集了大批身穿深绿色雨衣的士兵,每个人都背着随身行囊,雨尚未停止,还在淅沥沥地往下掉。

十分钟过去,不远处走来几个高大人影,其中最显眼的就是师长王嫡,即使在夜晚,也能隐约看出其棱角分明的五官。

“都准备好了吗?”

师长朝左边的军官问话。

“报告师长,全体准备完毕。”

“好,出发吧!”

营地的大门口正停着几十辆军用卡车,大灯都处于打开状态,第二旅按照指令跑到门口处集结,然后按照次序全部上了车,他们的目的地是军用高铁站,随行的还有数百辆坦克、战车及火炮。

第三旅则停在训练场上,王嫡师长也在。

隆隆的卡车声渐行渐远,营地再次陷入沉寂,所有人都保持沉默。

约十分钟后,轰隆声再次传来,是大型运输机到了。

师长与第三旅的士兵一起上了飞机,作为一名高级军官,他还是决定亲赴战场。

空无一人的训练场冷冷清清,不远处的第一旅宿舍却闹哄哄的,听到战争的消息,他们全都慷慨激昂地申请奔赴前线,不料却被一一拒绝,无论换了哪个热血男儿,想必都会觉得委屈吧!

爱国是一件伟大的事,而军人的荣誉就是守在最前线。

三天后,两支旅部到达高原。

一开始,很多人并不适应高原环境,战争还没开打,就倒了三分之一的人。

不同于低地区域,高纬度的氧气要稀薄得多,越是强壮的人身体越会受限,因缺少臭氧层的保护,紫外线照射强烈,被晒伤的人也不在少数。

前线的营地很简陋,都是些快速建成的板房,夜晚降临,平均气温零下三十度,对于睡在板房里的人来说,又是一道考验忍耐力的难题。

“王师长,Y国的军队已经开始集结,人数不下于十五万,而我们只有三万兵力,您看!要不要向上级汇报,申请火力支持。”

指挥部内,王嫡师长正在与军官商讨作战计划。

“你们旅有多少坦克?”

“两百三十辆,加上您支援的一百五十辆,一共三百八十辆。”

“敌军呢?”

“一千辆左右。”

说完,两人一阵沉默。

“用远火,在山地里坦克很受限,第二旅一共有三百门火炮,如果敌人过来,就饱和打击。”

“这建议不错,我马上去布置,还有,对手距离我们不足三十公里,随时都有可能发动突袭,为了防范于未然,侦察部最好加派值班人手,第三旅的信息化兵种较多,但体格都差了些。”

“是啊!去安排吧,也许战争就在最近两天了!”

旅长退去,王师长继续研究战场地图。

“副官!”

“您找我?”

“有烟吗?”

“给。”

说着,年轻人就递过来一包葵花牌香烟,这是本地的特产。

“没事了!”

王嫡师长从不抽烟,今天却猛吸了一大包。

敌人的军力太过强大,己方明显处于劣势,身为高级指挥官,不仅要能打胜仗,同时还要将损失降到最少,每一个数字都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正如刚才那送烟的年轻人,一个指挥失误,他或许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明月当空,偶有寒风吹过,洁白的雪山连绵不断,突然,远处的高空升起了一枚照明弹。

“师长,敌方的火炮部队已经开始进攻,另有战机掩护,战争开始了!”

“胡师长呢?你有没有通知他?”

“通知了,他们要白天才能到。”

“你去,把所有患小病的士兵都揪起来。”

“是!”

说完,二旅旅长就离开了。

“根据卫星图显示,对面动用了一半的兵力,下令吧!师长。”

三旅旅长的语气有些着急。

“我先汇报高层,你去通知一下,让士兵们继续保持布防状态。”

“是,师长。”

随着地面一阵摇晃,一颗炮弹落在了不远处的营地里,被击中的正是临时医院,王师长见状,赶忙跑出指挥部。

“旅长,旅长......”

混乱的军医院前,几名士兵大声呼喊着,刚刚才去执行命令的二旅旅长,转眼间就倒下,断了气。

“副官,你去传令,开始反击。”

“是!”

听到命令,年轻人立刻朝通讯处跑去。

突袭是从凌晨四点开始的,很显然,Y国早有预谋,否则,一定不会选在这个点。

战争进行的很惨烈,只见天空中火光四起,地面上乱石横飞,不远处的雪山大片崩落,到处都充斥着隆隆巨响,即使打了一个多小时,双方还是没有照面。

天刚破晓,敌人就停止了进攻。

驻扎在另一段边境的胡师长带来了援军,其中包括两支轰炸机编队,一支重坦克旅,一支轻坦克旅。

但王嫡师长已经死了,他的嘴里还叼着一根葵花牌香烟。

稍微有战争经验的人都知道,指挥部一定要建在安全的后方,可是王师长却不同意,坚持要住在营地里,结果遭敌军偷袭,被炸死了!代替指挥的是其副官以及三旅旅长。

在胡师长重型火力的支持下,敌方很快被击退,双方签订契约,Y国士兵永远后退五十公里。

王嫡出身于军人世家,从小在军营里长大,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并不崇拜军人,因为他觉得保家卫国是分内之事。

“有什么好吹嘘的?我就是一名军人,哪有什么伟大一说,当国家面临危险,只要是个人,就一定会拿起武器反抗,只不过军人更专业罢了,为了虚名上战场的一定不是合格的战士,我生于军人家庭,死在战场上理所当然,还有,假如看到我的尸体,请不要难过,你们需要的是打胜仗来告慰我,如果能活着回家,就赶紧退役吧!”

这是他在奔赴战场前录下的唯一一段留言,即使其本人不幸殉国,其精神也必将长存。

根据医院的检查报告,王嫡师长的心脏似乎有些奇怪,只有常人的四分之一,一个一米九的男子汉居然只有这么小的一颗心脏,听起来太过匪夷所思。

“对不起,您孩子的心脏先天畸形,可能活不过三十岁。”

不知何时,他居然知道了这段父母一直隐藏着的秘密,于是一直都没有结婚。他也爱过别人,也想组建家庭,可是他害怕某一天突然死去,害怕活着的人承受痛苦,因此才选择一个人默默忍受。

在战场上,最好的士兵就是无牵无挂的人,而大部分人都有所牵挂,所以他才在录音里劝诫幸存的人早早回家。



“这人死的好惨啊!”

一条偏僻街道的中段正围着一大群人,似乎是有命案发生。

“让一下,让一下,别带小孩子凑热闹,死人有什么好看的?”

警员们一边保护现场,一边驱赶着凑热闹的人群。

在靠近墙角的地方正躺着一个全身覆满旧报纸的男人,看上起四十多岁,双眼紧闭,脸上布满了杂草般的灰黑色胡子,身体呈弓形。

“同志,发生什么事了!”

问话的男子很年轻,脖子上挂一台相机。

“被冻死的,这么冷的天还睡在外面,谁受的了啊!”

“有什么关于他的资料吗?”

“别影响警察办案,快走。”

寸头的警员意识到采访者的身份,于是赶紧回避。

“同志,我是......”

话没说完,年轻记者就被拉开了。

“做这一行真是苦,活人不让采访,死人也不让,哎!”

他失望地拢了一下黑框眼镜,然后又凑上前去观看。

“拍不到啊!这怎么办。”

年轻人很着急,不耐烦地剁了一下脚。

“小伙子,你是记者吗?”

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响起。

“大爷,您好!”

“叫大叔,一点礼貌都不懂。”

“哦!对不起,大叔,您好。”

为了避免误会,他赶忙认错。

“想报道新闻?”

“嗯!”

“跟我来。”

说完话,神秘的老人,不对!神秘的大叔就带着年轻人离开了案发现场。

两人最终来到一家装饰豪华的赌场前。

“他的不幸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中年人抬头看着招牌,十分伤感地叹了口气。

“您的意思是,死者是一名赌徒?”

“只有无路可走的人,才会相信赌博,他的名字叫方寸心,四十五岁,十三年前来到的这里,那时候的他还算体面,一身牛仔装,手里常常抱着一大堆打印好的册子。”

“什么册子?”

年轻记者很好奇。

“小说呗!成功的人被称为作家,不知道失败者算不算。一开始,我们并不认识,但附近的人都会注意到,他走路的时候总是分神,什么撞墙、撞垃圾桶之类的意外经常发生,时间久了,大家就记住了他。”

“既然写不出什么名堂,干嘛不放弃呢?”

“谁知道,反正他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好几年,我想一想,应该是两年半,对!之后他就变了,平时总爱拎着一只白酒瓶到处晃荡,走一阵,喝几口,活脱脱一副酒鬼形象,没事时,我也会去附近的小酒馆喝上几杯,偶然间就遇到了他,我们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

中年人沉默好一阵,然后才继续往下说。

“你认为酒鬼是真的醉了吗?”

问题很突兀,年轻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不......知道,难道说,他们是装的?”

记者很紧张,支支吾吾地回了一句。

“对!都是装的,只要不睡着,所有的酒后疯话都是当事人故意说的,一旦喝醉了,那个人就处于有利地位,对不敢表白的人示爱,谩骂权威人士,大哭、大笑,任性的像个孩子一样,因为舒坦啊!你想想,自己平时是不是很压抑,而这压抑的源头又来自哪里,不正是无法表达的真心吗?方寸心也是如此,他每天都找人说话,但很少有人愿意理会,我很好奇,于是故意坐到跟前,等着他来搭讪,果然,他走了过来,完全不顾我的反应,就开始说起自己的写作生涯。”

“你相信他的话吗?”

“大部分吧!正是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方寸心,这名字真好,方寸之心,照理来说,他应该是个懂得分寸之人,可现实却把距离扭曲了,所以他才会乱了方寸。喝醉酒的人都很啰嗦,说话反复无常,我听了好几遍才弄清他的意思,他来自一个不错的家庭,从小品行优良,从不叛逆,身边的人都对其寄予厚望,可人生如海深,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毕业后,他并没有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家人失望,他自己也很痛苦,学习好又能怎样,还不是一个背着美名的落魄者,越是被人重视,现实带来的压力就越大。五年职业生涯,他换了却不止五份工作,最后带着积攒的十万块钱来到了这里,然后就开始创作,当一个人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写作是唯一的出路,也是顺其自然的出口,【大唐琴师】【月之遥】【林隐】【风华月露】【洛神传】【遗失的梦魇】...等等都是他的作品,可一直无人问津啊!没了收入,十万块撑不了多久,两年半后,他就把笔一扔,拿着剩下的两万多块钱开始酗酒。”

大叔一口气说了很多。

“您可以带我去那家酒馆吗?”

“可以,我正想喝几杯呢!”

两人沿着街道走了约二十分钟,最后停在一家叫做“小文轩”的酒馆前。

“名字还挺风雅!”

年轻人忍不住夸了一句。

“走吧!我们去喝两杯。”

说罢,大叔便率先进入酒馆,记者紧随其后。

“来两杯南国之夏,你呢?”

中年人点完单,顺便问了一句。

“就黑啤吧!”

“没劲!也罢,服务员,大杯黑啤。”

没一会,侍者便把酒送来了。

“先干一杯。”

“后来发生了什么?”

记者的心里一直惦记着后面的故事,因此对喝酒并不感冒,同时又观察了一圈酒馆的布置,酒店的面积不大,即使加上吧台,也只有七八张桌子,侍者是一名年轻的胖女孩,穿着时尚,十分耐看。

“啊!好酒,喝完以后,整个人都暖和了!看你这么着急,我就接着往下讲吧!我们就在这家酒馆里成了朋友,他酒量很大,不喝醉绝不回家,你想啊!每天近百块的酒钱,一般人哪能受得了,半年时间他就没钱了,但他很聪明,提前留了五六千应急,可没收入还是个大问题。”

“他为什么不上班。”

“有的人散漫惯了,根本无法忍受牢狱般的职场生活,他就是那种人。”

“我猜,他拿着应急的钱去赌博了。”

“正是,侥幸之心,人皆有之,他想维持生活,那么赌场不乏是一个好去处。”

“输光了?”

“还用问吗?你见过靠赌钱发家的?他不仅输光手里的钱,同时还欠了一屁股债。”

“之后的七八年,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社会救济,就靠这个,有时候也会有好心人捐赠衣食,但都是杯水车薪,一旦拿到钱,他就会去赌场输个精光,然后跑进酒馆里讨酒喝......”

两个人在酒馆里聊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就分开了。

为了找到更多的资料,记者特意跑到警察局索要死者的遗物,死缠烂打之下,才得到几本破旧的装订册子以及一个音乐盒,他回到家后,开始埋头阅读,一连三天都没有走出家门。

读完小说,他又找到大叔,询问音乐盒的来历。

“那是他最喜欢的东西,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随身带着,据说是一个叫小萌的女孩送的。”

“小萌是谁?”

“不知道。”

之后,记者便开始琢磨起音乐盒来,那是一只方方正正的原木色盒子,上面站着一个身穿粉红色短裙的卡通米妮,装上电池,打开开关,米妮开始旋转,盒子里响起了一阵儿歌: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

最终,他把方寸心的故事整理好,以中篇小说的形式写了出来,当时的反响很好,他受到鼓励,成了一名作家。



“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亲爱的小伙伴,快来找我啊!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

待木偶制作完成,傀儡师随手关上了音乐盒。

“第一幕叫做【贪婪的丑男人】,第二幕叫做【虚荣少女】,第三幕叫做【勇敢的军官】,最后一幕?【落魄的酒鬼】?不行,【落魄的作家】?也不好,该叫什么名字呢?要不,你们帮我想一个吧!”

“都什么年代了,谁会喜欢看木偶戏呢?”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将四只木偶收了起来,然后关灯,走出了房间。

屋子里静悄悄的,没一会,音乐盒再次响起,木偶们全部爬了出来,开始跳舞。

“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叮咚,叮咚,啦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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