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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中时确立的志向,是以后绝不从事两种职业:一是医生,二是老师。
不做医生是因为胆子小。不做老师,因为觉得老师是学生模式的翻版,只是砍去了学生时代的青涩任性。从讲台下到讲台上,换了个位置,每天同样的起早贪黑,讲不完的题、考不完的试,一届一届的学生如流水,而他永远站铁打的校园里,原地招手送别。
从小到大,最熟悉的职业莫过于老师,目睹了太多他们工作中的操劳和憋屈,我不愿意让自己也这样一辈子都跟校园杠上。
这是那时的想法。然而在后来的某些时候,真会有种冲动,想一辈子呆在校园里多好。
我是一个怕老师的孩子,从小就畏于他们正色厉声的气场。奇怪的是,有一个老师,我能想起关于他的许多都是被我们捉弄的场景。他不是亲善温良的政治老师,不是和学生打成一片的知心辅导员。事实上,作为我们初中班主任和语文老师的他——老胡,一直不太受同学们的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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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开学第一天见到老胡,我以为他也就四十来岁,普通的中年人形象——发福的身材、黝黑的肤色,穿深色衬衫、笔挺西裤和一双锃亮的皮鞋,走起路来手背在身后,脚步像猫一样轻,眼中却透露着些许威光,好像谁做什么都逃不过出的视野。我一直以为他是我爸妈的同龄人。
直到后来一次上课他随口提到自己的工龄——1年,才知道他刚毕业不久,我们将是他完整的第一届学生。因他深藏不露的心思、与年龄不相符的老成,人送外号笑面虎,据说那不动声色的外表下雪藏着一把利刃。
也许是青春期的逆反规律,注定了班主任处在一种和广大学生对立的位置,或者是同学们逐渐摸准了这只“老虎”的脾气,一点点放下起初的心理戒备。没多久,班上兴起一股集体“反胡”思潮。
老胡到底做了什么招大家反感呢?充分发挥语文老师的专业优势,对一些同学频爆出妙语连珠的明讥暗讽?还是在班里培植心腹,对学生的心理动态了如指掌?总之老胡水有多深,知道我们多少秘密,这本身就是个秘密。
作为管控纪律的班主任,老胡有两项个人优势。第一是身高。
我们教室后门约1.5米高的位置上方有一个玻璃窗。老胡从他的教研室出来后会先路过后门,透过玻璃窗朝教室里扫视一圈。那个窗如同专为他准备的瞭望台,高度刚好够他把眼睛放进去。窗再高一点就够不着,再矮一点露出上半身又会太显眼。
接着,老胡的第二项优势——静音行走,就派上了用场。一旦瞅准目标,他会悄无声息地直奔干坏事的同学身边,抓他个措手不及,如同猫猎到老鼠一样稳准狠,中途绝不会打草惊蛇。
除非我们足够光明磊落,否则这种“我们在明他在暗”的游戏绝对玩不赢。自习课上,我常常正和同桌笑得欢,一转身,一道来自猫科动物的目光透过窗玻璃正凛凛地直射向我,瞬间整个笑脸都会凝固。
于是,我亲爱的同学们纷纷为老胡这种行径所不齿,从背后议论渐渐发展成公开抗衡。惯用的是当老胡从课桌旁走过时,给他身后粘一条长长的透明胶带尾巴,或者用小纸团砸他,虽然他敦厚的身体未必感知得到。
但这种小技俩,基本不入老胡的法眼。只要别赶上他心情不好,他发觉的时候可能还会转过身来友好地露出他的招牌表情。
我和我同桌朱佩佩,就常常以捉弄老胡为乐。
老胡的招牌表情是似笑非笑,但凡有点笑意,就会像合不拢嘴的松鼠一样露出两颗门牙。我和佩佩常在老胡边讲课边在过道里踱步的时候学他模仿他这个表情。要是恰好迎上他的目光,我俩就会无畏而得意地保持这个表情和他对视几秒钟,等他挪开脸,我们就趴在桌子上笑抽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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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我对作文的热爱,却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从来不认为自己作文写得好,小时候每天一篇的日记简直是大难。直到初一,一连几篇作文都被老胡拿来当范文在班里念,有时候没话题可写会杜撰出一个故事,而老胡给我的批注,不但没怪我缺乏真情实感,还夸说是篇清新的微小说。自此,每个下一篇,我都想更用心地写。
从初一的语文课起,我第一次知道了很多文学常识。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建安七子、唐宋八大家,纪传体和编年体的区别、各朝诗人的代表作和风格,莎士比亚的四大喜剧和四大悲剧……很多不是大纲要求的,也不是考试会考的,但老胡会让我们做笔记。
甚至中考也没有用到。直到高考,反反复复地碰到这些知识,才感激老胡早早为我们打下的基础。
翻开我的初中语文课本,可见随处写着激励自己的名言警句,都是老胡灵感来了想起一句,便让我们写在醒目的位置时时看。一册扉页上,就有一句:“贵有恒,何必三更起五更睡;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可惜年纪尚小,看看也不会往心里去。
他常边念一篇课文的中心思想:“表达了……抒发了……”边盯着我们有没有动笔记,我埋头装作在记,却不动笔,心里傲娇地想写这些做什么,直到他看着我说:“写一下,考试呢。”
现在,再看语文书上密密麻麻的手写,却没有一句是让我觉得“写这些做什么”的废话。
“考试必考”是老师鞭策学生学习的法宝,可是很多必考的知识考了许多年试也没有遇到。它却以不同的形式,让你在很久以后知道了它的价值。
也许做到这一点,才是真正的老师。
初三,中考前,其他班都重新排了座位。初一初二排座规律是一帮一,此时是成绩好的排一起,成绩差的排一起,这意思是对部分同学可以放弃了。
我们班是年级上四个班里成绩垫底儿的,老胡却始终都没有采用这种方式排座,依旧不肯放过每一个成绩靠后的学生,哪怕顶着一些不理解的谩骂声,直至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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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8节,佩佩代表她们单位参加了家乡妇联组织的演讲比赛,并获了二等奖。稿子是我帮她写的,比赛完她发来短信说:“三儿,你知道吗,今天老胡是评委,结束的时候老胡给我竖了大拇指。”
我脑海中不由地浮现出这幅场景:老胡面带只露两颗门牙的松鼠笑,深沉而狡黠,依旧是当年语文课上的神态。多年以后,他成为家乡教育界公认的好老师,亦不再是少年老成。面对自己长大了的第一届学生,是惊讶还是感怀?
而我写的文字能以这样的方式重见老胡——我的文学启蒙老师,心中不禁有一丝窃喜。
要说我们生命中出现的人,有一些最终成了影响我们的人,对我来说老胡算一个。他仿佛默默地走在我前方的不远处,用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文学写作的热爱,以及为我铺垫下一些微薄、又重要的信心。
毕业后,我所有书都卖了钱,只珍藏着语文书和作文本。铅笔和蓝色墨水的字里行间,稚嫩可见。却在翻开的瞬间,像打开了一个单纯美好的时代。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朗朗读书声回荡在耳畔,那些笑得前仰后合、追逐打闹的时光又浮现眼前,载着关于未来的无边想象。
如今,多想再认认真真听一堂语文课。这么多年,我似乎欠老胡一句,“老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