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母亲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好忙完去和同事吃饭。
“你在干嘛呢,是不是很忙?”
我在电话这头笑的花枝招展,“现在不忙,正打算吃饭。”
母亲的语气瞬间有些怨念:“那你怎么也不知道给你爸打个电话,先不说大小,那好歹是个手术。”
我才猛地记起,前两天父亲打来电话说他后脑勺处,长了一个拇指大小的疙瘩,这两天左右会有个小手术。
我瞬间急了,赶忙挂了母亲的电话,给父亲打了过去。
“爸,干嘛呢?”
“啥都没干,躺着。”
我笑嘻嘻地问他:“手术动完了?感觉怎么样?”
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传来父亲略显委屈的声音:“昨天就动完了,你现在才问!”
我死乞百赖赔了好久的笑,父亲那边才笑了起来。
挂了电话,旁边的同事对我说:“你跟你父母关系真好,在你这儿,他们倒像个孩子。”
我一笑:“是啊,他们是孩子,我是大人。”
同事撇撇嘴:“真幸福!”
刹那间,我竟无言以对。
嗯,很幸福,幸福到我可以把那些过往的不幸统统抛掉。
很多人都说,治疗伤痛最好的方法是时间,在时间的流走里,那些汩汩流血的伤痕一定会慢慢愈合,直至无恙。
可是,我一直觉得,时间,是个自称包治百病的庸医。
否则,怎么我生命中的那场生死离别,总是阴魂不散,如影随形。
(一)
那天,是小年,大雪初霁。
我拖着大包小包回家的时候,弟弟正在帮母亲晒草药。
他穿一件米白色的棉衣,额上覆着一层细珠,鼻头却被冻的通红。
见我回来,他朝我乐呵呵的一笑,起身顺手接过我手中的行李。
“呀,终于舍得回来了!”
我撇撇嘴:“不就比你迟了两三天么!”
他皱了皱眉,没再说话。
我笑的纯良无害,屁颠屁颠地跑过去给他帮忙。
母亲在一旁看着我们笑。
那天,太阳很大,风也很大。
我抬头望了眼四周,白的刺眼。
我眯着眼睛笑:“你瞧,今儿下雪了。”
他鄙视地看了我一眼:“是昨天下的,那么大太阳你当摆设?”
你看,他总是爱和我抬杠,十七年来总是这样。
那天下午吧,三四点的样子,他要和父亲出去一趟。
他们出门的时候,我正在和朋友通电话,我一边听他和母亲告别,一边坐在床边悠哉地晃着脚。
那天,我似乎听力特别好,在他和父亲走了老远之后,我都能听见他在和门口的人说话。
大概半个小时吧,一千八百秒之后,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叔叔他们出了点事,我们等会儿就回来了。”
“我爸呢?”
“在医院。”
“我弟呢?”
“嗯……我们一起回来!”
嗯,那就好,一起回来,一起能回来,应该是没多大事。
我想,父亲在医院的话,可能伤的有点重,弟弟回来了,那就应该没事。
后来,我发现,我一半错一半对。
对的是,父亲真的伤的很重,以至于他在医院整整躺了三个月,也没能和我通上电话。
错的是,弟弟回来了。
他满身是血 ,浑身冰冷地被人抬了回来。
我的世界在那个瞬间完全塌掉,四分五裂。
我走过去,揽起他,擦他脸上的血迹,喊他的名字,用我冰冷的手握住他的手……
世界死寂,我周身彻骨的冷。
我无法接受,这个前一刻还在我旁边喊我“姐姐”,和我抬杠的人,怎么下一刻就再也不和我说话了!
那个总是说我手脚冰冷的人,怎么现在比我还冷?
我那么嫉妒的一个人,怎么说不在就不在了!
是的,我嫉妒他,那天以前的很多年里,我都嫉妒他。嫉妒他样样比我好,嫉妒他是父母骄傲的资本,也嫉妒他集所有人的宠爱于一身。
那天以前,我还会和他闹脾气,会和他抢遥控器,会和他冷战,然后好几天不理他。
当然,那天以前,我也会做一两个拿手好菜,看着他一边嫌弃一边吃完。
可是,那天之后,长长久久的岁月里,他剩我一个人,独自承受所有人的生离死别。
我掉眼泪,撕心裂肺地哭。
他听不见,也回不来。
旁人劝我:别掉眼泪,要坚强。
我说好,我不哭不闹,我等他回来。
旁人哭了!
(二)
很多次,越来越多的朋友问我怎么变得这么幽默?
我思索许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嗯,好像是那年父亲从医院回来之后。
那一年,我和母亲的新年在冰天雪地的血色里渡过,父亲的新年在充斥着难闻的消毒水的医院里渡过。
我们分割两地,各自哭泣,各自强撑。
后来,父亲终于要回来。
我站在门口,却突然不敢见他。
母亲过来拉开门,叫我进去。
父亲躺在床上,手脚不能动。
我说:“爸,你回来了?”
父亲点点头:“嗯。”
我再也说不出一句话,就眼泪掉下来,一直掉,止都止不住。
父亲笑了一下:“别哭,我这不是没事嘛!”
我吸吸鼻子:“你回来,我高兴。”
是的,我高兴,高兴生死不见,高兴生离重逢。
后来,在与时间对峙的年华里,我与父亲,母亲与我,都绝口不提那个陪了我们十七年的人。
后来,他用过的所有东西,连同那一十七年的点滴,皆被我付之一炬。
火焰在雪地里乱窜,烧的我脸颊生疼,我忍不住,眼泪就往下掉。
父亲说:“以后眼泪别掉,所有劫难都会过去,我也会好。”
我说好!
那些黑暗的,冰冷的,充斥血色的日子终会过去,那些我以为永远熬不过的日子,居然就在日复一日的时间里,那么过去了。
我吃饭睡觉还能微笑。
父亲问我:“你这丫头,把我当什么?”
我笑到:“帅哥!”
是的,父亲很帅。
即使他再无法随便下蹲,再不能手提重物,他依然很帅,依然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男人。
(后记)
因为工作原因,我写这篇文章,断断续续花了两天,每打开一次,我就要先读一遍,然后再接着写。
读一遍的时候哭,写的时候哭,后来头痛,眼睛睁不开,我还是哭。
可能你不太了解那种感觉,那种自以为忘记了,可稍稍一碰,就翻天覆地,血流成河的感觉。
你没有忘,伤痛也没有痊愈,那些看似无恙的表面,其实一直鲜血淋漓。
所以,我一直说,时间是个自称包治百病的庸医。
无可厚非。
这个你千幸万苦来到的世界,有时也并不友好,让你觉得友好的,应该是那些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以及那些热泪盈眶的瞬间。
我没有看过世界,但我也想回家!
@我是凉木汐,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如果你有故事,就坐下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