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坐在阳台的靠背椅上,写下这段文字。坐在阳台写作,和坐在卧室写作,“客观”上没什么太大差别,但实际上主观体验的差别很大。坐在卧室,我打开电脑,会习惯性地想看游戏直播,整个的环境,电脑摆放的位置,灯光的氛围,让我坐下去就习惯性地想开始娱乐。而坐在阳台上用电脑,是一次完全新奇的体验,要写作的话不需要对抗之前在卧室的那个娱乐惯性了。这种体验的不同,也是我今天的一个体会。
半个小时前,我站在楼顶,看天边的火霞和不能言状其美的流云。我一侧头,整片天空就开始扭转,我摇头晃脑,就天旋地转。从“纯粹客观”的角度而言,天没有变,只是我看到的天变了。但是那个时候的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们是没有办法找到一个绝对中立的仲裁者来判断的,因为每一个人眼里的天,都是不一样的。如果那时你在公交车里,你可能看到的是泛黄的车窗角上的一角云;如果你在我现在所处的阳台上,你看到的是被防盗窗切割得支离破碎的长方形的天;如果当时你正在睡大觉的话,你看到的,我也不知道是啥了。
每个人的主观世界是如此的不同,而我们却自然地觉得别人看到的世界和我们差不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暗恋谬误了:你每天坐公交上班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个女孩(男孩),你被ta的风采所吸引,某某地留意着ta,你越来越肯定ta也注意到你了,终于有一天,你鼓起勇气上去打招呼:“Hi, 我每天和你一起坐公交,我们交个朋友吧。”;对方一脸疑惑:“真的吗,我怎么没有印象。” (气氛尴尬)。是的,在你的世界里,ta的存在无比真实,甚至一种神秘的好感也存在于你们之间,然而,不幸的是,在ta的世界里,因为ta没有注意到你,你是不存在的。
同类的谬误也在家庭生活中经常发生。
丈夫:“老婆,你知道蚊香在哪吗?”
妻子:“你不会自己找吗?非得问我。”
丈夫:“你知道就告诉我一声嘛。节约点时间。”
妻子:“那么显眼你都看不见,就会偷懒,麻烦别人。”
(争吵开始)
是的,在妻子的世界里,蚊香在哪(茶几二层)是一个非常显眼的事实,因为它在她的世界里存在了。所以,妻子认为我容易地观察到了这一点,所以丈夫也应该同样能够容易地观察到这一点。而如果丈夫并没有观察到这一点,就说明他“不用心,偷懒,喜欢麻烦别人。”
而事实可能是,我的世界里认为很简单的事(走路,吃饭,看电影),可能在一些人的世界里是很难的事情。而我认为很难的一些事情(挣很多钱,解偏微分方程,理解马尔科夫链),在一些人的世界里是可以容易做到的事情。别人的世界,和我的世界,不一样。而我的世界,在不同的环境和情景下,也不一样。就如此刻我坐在阳台上,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的衣服和衣架,防盗窗、街对面喧嚣的车流和耀目的霓虹灯;而半小时前我看到的则是辽阔的天际和四周高地起伏的楼宇。这两种情境带给我的体验是差别很大的,我的主观世界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我表现出来的形象,也有很大的差别,现在我表现得像个拘谨恭良的”正常人“,而在楼顶上时,我是个自得其乐、手舞足蹈、自言自语的小疯子。
So much for today, 想到什么再补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