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在对岸走得好慢

摄影/蝉七 文/蝉七

蒲季第三次遇她,和前两次一样,都是在茶山街与荼靡巷的那个交叉路口。这一次她看起来不太一样,没有穿裙子,戴着个口罩。但是他还是第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又黑又直的长发,纤细的身材,以及一双美丽的眼睛,全是暴露身份的证据。

天气很好,像往常一样,荼靡巷被那家最好吃的蛋糕店传出来的浓郁香甜包围。她从荼靡巷走过来,双手插在黑色棒球服的兜里。

第三次红灯亮起来的时候,蒲季佯装要过马路,和她并排站到了一起。她看起来很疲惫,飘逸的长发虽然遮住了两颊,但风吹过来的时候蒲季还是看到了她右眼眼眶处的淤青。

他的胸腔闷闷的,有些难受。他张了张口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好扭头看向了正前方。等红灯的人慢慢多起来,她朝他的方向挪了半步。蒲季有些紧张,手心冒出汗来,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很快绿灯亮了起来,她大步朝前走去,刚洗过的头发,还是蒲季熟悉的味道。

电话响起来的时候,刚好走到茶山路的尽头,蒲季摸摸口袋,原本放钱包的地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她好像很缺钱的样子,一千块应该勉强够她度过这个月了吧。蒲季接起电话,扭头朝反方向走去。

挂掉电话后的蒲季疯狂跑向警局。电话里上司告诉他,那个追查很久的杀人犯逃窜到这边来了,他必须马上回去。

看着匆匆闪过的树和商店,蒲季心里又想到了她。那个杀人犯无恶不作,专挑独自出行的女子下手,极其残忍。身为一个警察,伸张正义,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就是他的责任。换掉便服时,蒲季想她什么时候会发现钱包里那张便签呢,等任务结束他也许就会收到她的消息,也许她会愿意和自己在一起,也许他的行为会把她吓走,也许此后音讯全无。但是他想,至少自己勇敢了一次。

仲夏知道她不能再呆在那个人身边了,否则她真的会死的。但是还是不自觉地走向了那片廉价的出租屋,唐言蹲在在门口,面前放一个塑料的小凳子,手里捏着半支铅笔,一笔一划认真的在本子抄写新学的生词。

“怎么又在这写了,不是说这样背会弯掉吗?”仲夏摸摸他刺刺的头发。

男孩手中的笔顿了顿,咬着嘴唇,没有说任何话。仲夏越过他,将钥匙插进门锁,发现门被反锁后,她很快了然,背过身,不拘小节席地而坐。

铅笔与本子发出摩擦声,仲夏盘着的腿有些发麻。

“我们今晚去外面吃饭吧?”仲夏偏过头对男孩小声地说道。她俏皮地笑着,眼睛不自觉地弯起来时,眉骨上的伤口扯得生疼。

猝不及防的一脚踢到了仲夏背上,双手勉强撑着地,胸口火辣辣地疼。一个二十六七的男子,穿着大裤衩裸着上身,一把抢过了仲夏的包。下一秒,那个男士的黑色钱包砸到了仲夏的脸上。

“就这么点钱,你还有脸回来。”男子骂骂咧咧将钱包里的几张百元大钞装进裤兜,又朝仲夏吐了口唾沫才转身进屋。

不到五分钟,男子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卷发女子出来了。仲夏慢慢站立起来,逆着光看着两人离去的方向。刺眼的不止是阳光。

“唐朝!”她用尽了所有力气,叫了一声男子的名字。明知道他不会回头,但心中还是留有那么一丝丝的期待。直到背影完全消失,她才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泪。

仲夏走进那间狭小的出租屋,四处看了看,没有几件东西是她的。她走进卫生间,用手捧起一捧凉水洗了洗脸,然后又走出去,水珠顺着脖子流进胸口,看着橘色的像气球一样的太阳,自在又寒冷。

那天晚上,仲夏带唐言去吃了他一直想吃却没有吃上的KFC,接着又带他去了商场,给他买了一身新衣裳。

把唐言送到离出租屋不远的路口时天已经黑透了。

“仲夏,带我一起走吧。”

仲夏的腿被抱住,她的泪落了下来,不敢去看一个孩子的眼睛。

唐言是唐朝和别的女人的孩子,他四岁的时候被送到唐朝身边,仲夏记得当时那个女人走得很决绝。她从来没见过那么懂事的小孩,不哭不闹,也不粘着大人。那个时候仲夏和唐朝在一起快一年了,反倒是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又哭又闹,质问唐朝究竟是怎么回事。记得那年她十九,唐朝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模样,还愿意柔声细语地哄她。可是一晃神,一切都不同了。

坐在候车厅时,一个黑色的钱包从仲夏单薄的行李里掉了出来。她看着捡起地上的钱包,男士钱包不贵,几十块的样子,她见过无数个不同款式不同价位的钱包,换作平时这个钱包早该扔进垃圾桶了,钱包,银行卡,这些有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什么都不留,只拿走现金是行内的规矩。可能是走得太着急了,不小心又装进包里,仲夏看着那个钱包,脸上扯出一个笑来,是她自己和自己的对话。

一阵风吹进来,仲夏下意识地缩了缩肩膀,帆布包里没有什么厚衣服,但她还是提着包进了卫生间,多穿了两件T恤衫,最后套上一件薄外套。她看着镜子里,即将获得自由的自己,明明干了一件自己心心念念的事情却开心不起来。

再回去,之前自己坐的座位已经被一个中年男子占去了。仲夏看着整个候车厅黑压压的人头,退到了边上,找了一面墙,包扔到地上,坐到上面,尽量盘着腿,缩小自己的体积,避免被别人踩到。

晃动的光影中,口袋里破旧的手机突然铃声大作。

拿到了钱的唐朝,心情终于好了一点点,虽然不多,但是谁会跟钱过不去呢。他抽出了一张红色的钞票,往小姐的内衣里塞进去了,他对这些出卖肉体的女人向来大方,剩下的装进里裤兜。

“走,哥带你出去吃饭。”他朝她勾勾手指,女人就扭着柔软的腰肢贴过来了。

唐朝常去菖蒲路的一家小餐馆吃饭,虽然离他们的出租屋有些远,但是老板是仲夏老家那边的人,做得一手正宗可口的川菜还便宜,仲夏最喜欢他们家的辣子鸡丁。

“你有女朋友还乱搞,不怕把她气走啊?”

唐朝听着对面的女人的话,眉毛挑了挑,“打都打不走,别说气走了。”

他嘴上说得自己威风凛凛的样子,心里却虚得很,想想自己昨天下手实在太重了,心里竟然有些愧疚,他起身走向后厨,对正在炒菜的老板喊。

“老板再炒个辣子鸡丁,一个西红柿炒蛋,打包。”

说完又回到了座位上,墙上的钟时针与分针刚好形成一个直角,不知不觉已经九点了。唐朝迅速地扒拉完碗里的米饭,又喝完了最后一口啤酒。

“吃完了吗?吃完了先走吧,我去付钱。”

女子将手中的烟摁灭,拖拖拉拉地起身。对唐朝说,有需要记得给我打电话,一面说一面在耳朵边上比了个电话的手势,然后扭着腰出去了。

“老板娘,付钱。”唐朝掏出钱,走向柜台。

那张白色的便签就在那个时候顺势掉了出来。小小的一张纸,遒劲有力的字迹写着——仲夏,我喜欢你很久了。如果你看到,请联系我。末尾是一串数字,显然是电话号码。

唐朝的火一下子蹿了起来,他低骂了一声,接将便签撕得粉碎随手扔在了地上,接过老板娘找的零钱就转身出去了。

“你打包的饭菜还没拿!”老板娘的声音跟在他身后。

“不要了!”

中年妇女摇了摇头,肥胖的手指勾住塑料袋,将打包好的饭菜提进了后厨。

没过多久唐朝又回来了。

“我的菜呢?”

老板娘正在算账,头也没抬。

“后面,自己拿去。”

唐朝自己去了后厨,拿上饭菜又出了餐馆。走到转角的一个巷子的时候,他看到了那个刚刚还和自己一起吃饭的女人,名字叫小丽还是小兰来着,正和一个男的抱在一起。他看了一眼,马上收回视线来,在这也能做生意,真是不简单啊。

“大哥。”

没走出几步,女人的声音响了起来。唐朝停住了脚步,转过身去,用食指指了指自己,问是不是在叫他,女子没有点头,也没有再说什么,他发现两人是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抱在一起的。男子贴着她的背,她的双手好像是被反剪到了身后,脸上好像还有若隐若现的泪光。唐朝的心咯噔一下,双腿突然像是被强力胶粘在了原地,无法转身也不敢走向前去。他唇干舌燥,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好一会儿,唐朝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朝两人慢慢靠近了一点点。

“是需要钱吗?我有钱,可以先借给你。”唐朝猛地吸了一口,将烟头扔在地上踩熄。手颤颤巍巍地伸进裤兜,一个硬币被带了出来,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来。他握着钱的手递了过去,黑暗中的男子并没有伸手来接,而是拉着女人向后退了一步,暗黄的灯光从他脸上闪过,映照出他青色的胡渣,和他手中的枪。说实话,做得很逼真。

唐朝一步步靠近,那个女人却一个劲儿的摇头,而那个男人却没有动,脸上丝毫没有惧怕。他开始犹豫,真枪?还是假枪?

本以为只是碰上抢劫的小混混,但现在看起来却不只是抢钱那么简单了。脑海中闪过前两天的一个新闻,他的心脏快蹦到嗓子眼了,不敢向前走,也不敢后退。如果那人拿着的是一把货真价实的枪,自己做的任何一个可能激怒他的举动,眼前这个女人和自己都会死在这里。

这条街本就偏僻,到了晚上人更少,这么久了一个鬼影都没出现过。唐朝很希望时间可以倒回去,回到几分钟前或者昨天晚上。如果是几分钟前那么他一定会选择不做停留的离去。因为心里有些歉疚,所以他更希望能回到昨天晚上。如果可以回到昨天晚上,他一定不会因为巷子口做煎饼的那个男孩多给仲夏加了一颗蛋却没有收钱生气,一定不会因为那样的一点小事就大发雷霆,也一定不会动手,那样第二天他就不会找小姐回去,也不会带着这个女人出来吃饭,更不会遇上这么一档子事。可是时间不会倒流,他能做的只是再次点了根烟,快餐盒在摇摆中有汤汁洒出来,香味蹿进他的鼻腔,他心生一计。

“兄弟,我这里有些热乎饭菜,你应该也还没吃饭吧,要不先吃点。”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将手中的的饭菜往前递了递。

男子还是不接话,唐朝只觉得自己后背汗涔涔的,体恤衫贴在背上难受极了,如果有一阵风吹过来,又冷得让他不自觉打寒颤。

三个人僵持了很久,做出那个动作之前,唐朝想到了刚遇到仲夏的时候。

那时候仲夏十七八岁的样子,辍学很久了,在一家小餐馆里当服务员,老板是个油腻的中年男人,孤家寡人一个,四十多岁还没有老婆孩子,但炒得一手好菜,小餐馆又在大学附近,生意很火爆。唐朝也常去,那一年他得了一笔钱,寻思着自己也在那附近开个什么小店,毕竟学生的钱最好挣了。可是最后还是没做成,那个餐馆老板平时看起来老实厚道,但私下里就如同他的相貌一般,狰狞不堪。

“救救我。”

十八岁的仲夏蓬头垢面衣衫凌乱地朝他跑过来,后面紧跟着骂骂咧咧的中年男子手臂还流着血。

唐朝很快明了,夹在两人之间,无处进退。身后的人在瑟瑟发抖,手上的力气很大,抓得他的胳膊有些痛。

那算是唐朝人生中第一次英雄救美吧。虽然他只做了一件事情,就是抓着仲夏的手一路狂奔。

仲夏很小的时候和父母走散了,被人贩子贩卖到一个小村庄,刚开始那家人对她很好,几年后家里又多了个弟弟,仲夏就被赶了出来。她在天桥上要过钱,在垃圾桶里捡别人吃剩的食物,在很多小餐馆里洗过盘子,做过很多别人没有做过的工作。

唐朝说他也是从小山村里出来的,父亲是矿工,在一次事故中离世了,之后母亲一声不吭地离开,杳无音讯。他去过很多地方,当过保安,做过酒保,还被一个大老板的老婆包养过。他对她苦笑着说,你看我俩真像。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话从来没说错。上层社会西装革履排排坐,像他们这样住在阴沟里的人,幸运的话就找到另外的人挤在一起取暖,短短地打个瞌睡,再拼了命找一条出路。

唐朝回过神来,他想等这件事情结束了,就回去好好向仲夏道个歉,把烟酒都戒了,找份工作安安稳稳上班,再也不让她做那些肮脏的事情了,还有他发誓再也不会打她了。他一边暗暗做着决定,一边观察对方的漏洞。

身体做出反应的那一刹那,他心里真的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和百分之一的侥幸。或许就是那一丝侥幸出卖了他。

唐朝看着天空,脸上露出一个微笑来。仿佛又看到仲夏的脸,脸上带着淤青,头发很凌乱,眼神无助又怯懦。

“你要不要跟我走?”

唐朝张了张口,再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他想,这么多年,自己一直心存侥幸地活着,没想到原来遇见一个人真的可以花光所有的运气。

无边无际的黑暗漫过头顶,那一刻他突然很想念她。

仲夏对着电话那头轻蔑地说道:“别逗了,他哪里是什么英雄,说他是人渣更贴切一点吧。”

嘴上这么说,可是挂了电话,她还是逆着人群走出了候车厅。车票不见了,剩下的几百块也不知所踪,她扭过头,看见一张张无辜的面孔。

全身的力气都像是被抽干了,她一步一步走得很缓慢。可是事实并不会因为她走得慢就有所改变,天总会亮的,不是闭上眼就能假装成黑夜。

“你看看,他是不是唐朝。”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将仲夏带到一个房间外。

仲夏朝门内看过去,白色的灯光下,有个人躺在屋子的中央,垂下一只手来,食指与中指从第二关节处齐齐戒断了。

仲夏认得那只手。唐朝之前在一个模具厂工作,因为操作不当出了事故。自那以后,他不再外出工作,脾气越来越暴躁,嫌弃仲夏挣得少,动不动就对她拳打脚踢。

她笑了起来,脚下却挪不动丝毫。

良久边上的警察问她,还好吗?

仲夏终于停下来,一步步走过去,掀开那块刺眼的白布。他的手已冰凉,嘴周有一圈青色的胡渣,眼周有些细纹,发间有扎眼的白色,整个人早没了初识时的意气风发。

“快起来,唐言还等着你送他去学校呢?”

她像往常一样拍了拍他。按理来说,这时候他会翻个身,背对着自己,继续睡,可是他没有。

她又对着床狠狠的踹了一脚,他本该大发雷霆,扇她一耳光,或者揪着她的头发将她甩出去,可是他没有。

仲夏有些不习惯这样子的唐朝,她两只手局促不安地绞在一起,脸上也不知道该放什么样的表情。

“仲夏。”

好像听见有人叫了她的名字,她回过头,可是身后全是陌生的面孔,咬着嘴唇,然后泪就吧嗒吧嗒落下来。

蒲季主动提出送仲夏回去,她住得很偏,菖蒲街是必经之路,驱车走过时,有一条野狗正在舔食地上的一堆食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天晚上的事街边的店还没有开始营业。

蒲季没有说,唐朝出事的地方就是这里。但是他知道,很快这件事情就会传遍全城,传到仲夏的耳朵里。

仲夏住的地方,在城市的最边缘,低矮的平方,裂开的墙体以及生锈的铁门。

门“嘎吱”一声从里面开了一条小缝,一个黑乎乎的小脑袋探了出来,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蒲季,接着才看见仲夏。

“仲夏你怎么又回来了。”小男孩将门完全敞开惊奇又兴奋地问道。

仲夏不说话,拉着他进到屋子里,很快又将门关上了。

单薄的一道门无法挡住房内的声音,小孩子清脆的声音断断续续传出来。

“仲夏你擦擦脸吧?”

“仲夏你是不是不走了?”

“仲夏你怎么哭了?”

……

紧接着是情感压抑得到释放的嚎啕大哭。蒲季点了一根烟,静静听着房内哭泣声,心里五味杂陈。已经中午,太阳火辣辣的,蒲季买了些吃的东西放在了门口。

唐朝的后事没什么好处理的,仲夏不知道他的家乡具体在什么地方,家里好像也没有别的亲人了,仲夏挑了个方盒子,将他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

有一天有人从窗子缝里塞进来一万块钱,用牛皮纸的信封装着,没有署名。听说唐朝是为了救一个女人才死的,大概是她吧。唐言什么都没有说,看着仲夏默不作声地将钱塞到了床垫底下。

蒲季再次见到仲夏,是在警局。再精明的小偷都有失手的时候,她被打得半死才被人扭送到警察局。衣服被撕开了,眼眶肿起来,头发凌乱地将她的脸盖住,看不清她的表情。

“为什么还要偷东西?那一万块钱你已经用完了吗?”

蒲季嗓音沙哑,眼眶红了,心不住地抽痛。

“原来那钱不是那个女人给的啊。”原本耷拉着脑袋的仲夏突然活过来了一点,有气无力地说着,像是在谈论一个陌生人的事情。

拘留一天一夜后,蒲季替她交了罚金,把她保了出来。

“谢谢你,钱会尽快还给你的。”

她郑重其事地鞠躬道谢,然后一瘸一拐地离开。

蒲季站在警察局门口,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有个声音让他追上去,可是脚底下却像是灌了千斤水泥一样,把自己牢牢地锁在了原地。

那一年的夏天结束得很快,茶山街再也见不到那个清丽的影子。

赶到车站时,蒲季一眼就看到了售票窗口前面站着的那个小男孩。他认识他,是唐朝的儿子,叫唐言。

“怎么你一个人在这儿。”他走过去对小男孩说道。

“叔叔,我见过你。你是那天送仲夏回去的人。”

蒲季看着小男孩带着笑容的脸点了点头,“仲夏呢?”

“仲夏去买票了,让我在这等她。”

顺着唐言指的方向看去,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可是他知道,那里面没有一个叫仲夏的女孩子。

半个小时前,仲夏打电话给他,说她把唐朝的孩子独自留在了车站。

他知道仲夏一定在某个角落里看着唐言,直到自己出现。他不再试图寻找她,就像那天她离开,他无法跟上去。

仲夏走了,带着唐朝的骨灰,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后来蒲季在唐言的书包里发现了两万块钱和一封信。信的末尾,有个地址,她说是唐言生母的住所。

蒲季把唐言带回了自己家,那天晚上,记忆如洪水汹涌而至。

其实蒲季第一次见到仲夏,是五年前,那时候他还在念大学,她在他们学校旁边的一个小餐馆里当服务员。警校的生活很艰苦,逮到机会他们一伙人就会出去加餐。常去那间餐厅的原因,第一是老板手艺很好,第二是新来的小服务员不仅长得好看,还会偷偷给他们多加些米饭。

老板手艺是没得说,但太抠门了,生意火爆,但不愿意招人,洗菜洗碗,端茶倒水全是仲夏一个人的活儿。大冬天的,手老是泡在冷水里,关节上长满了冻疮,肿得像馒头一样,有的地方裂开了,仿佛能看见里面的肉,但没人听仲夏叫过苦,所有人都只看到她笑呵呵的。白日里训练强度大,又都是男生,饭量大得惊人。米饭上桌的时候,都压得很实在。都是同龄人,相视一笑,不多说什么。

吃完饭,所有人都赖着不走,警校本来女生就少,寥寥可数的几个还被训练得和男人一样。仲夏不一样,眯着眼睛笑的时候很温柔,说话也很有趣。他们喜欢和她聊天,蒲季也喜欢她,可是很少开口。只是在一天吃完饭后,他偷偷将一支药膏塞给了她。

“晚上回去洗洗手,擦上药再睡。”

仲夏没怎么念过书,但她记性特别好,常去的客人爱吃什么,什么名字什么绰号,听别人叫两遍也能对号入座了。

“蒲季,你是不是喜欢我啊?”她拿着药膏追了出来。

蒲季一下子顿住了,脸颊上的红晕蔓延到了耳朵根。

周围人起着哄,将他朝仲夏的方向推。

“你肯定喜欢我,不然为什么你每次来吃饭,都偷偷看我。”仲夏现在蒲季面前,用只有他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完就跑了。

那天晚上,蒲季失眠了,他不知道自己对仲夏的喜欢是不是那种喜欢。

后来蒲季不再去那间餐馆里,甚至不再离开校园。听他们说仲夏手上的冻疮好多了,还拜托他们给蒲季带了一封情书。

只有蒲季知道,那压根儿不是一封情书,而是一封求救信。信上歪歪扭扭写着这样一行字。

“我真的希望你能当我的男朋友,或许这样老板就不敢再对我动手动脚了。”

第二天蒲季去的时候,小餐馆没有开门,再次开始营业的时候,仲夏不见了。小餐馆的老板骂骂咧咧说她偷了钱,跟一个男人跑了。

两人的言语,谁对谁错再无从考证,但是蒲季记得那天夜里他无数遍问自己。

你喜欢她吗?

他对着空气说了句。

我想和她在一起。

在茶山街遇到蒲季的时候,仲夏真觉得人生很奇妙,世界那么小兜兜转转又遇见了他。她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苦笑,或许他早就把自己忘掉了吧。偷东西的技巧是仲夏之前和一个流浪汉学的,从来没有用过,但是看到蒲季的时候,她突然想在他身上试试。

很轻易就得手了,本来她想装成他钱包掉了刚好被自己捡到的假象,好与他相认。可是他的步子太快了,很快就将她甩在了身后。

那天她忘了把钱包藏起来,被唐朝发现了之后,他不光拿走了所有钱,接下来的日子更是得寸进尺。

“没钱,没钱就出去偷啊!你不是很会偷吗?”

世界也突然变得很小,仲夏接二连三地遇见蒲季,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与他相认。她只对蒲季下手,心里绝望地期待着,下一秒他会察觉,一把抓住自己的手,然后认出她来。

那时候仲夏已经不想再忍受唐朝的暴力了,穷苦的生活迅速的将两人间的爱情消耗殆尽,每天都带着新的伤出门,她想逃却不知该逃往何处。再遇到蒲季,她以为是上天注定,是冥冥中的安排,可是他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与自己擦肩而过,自始至终没有认出她来。

这一次仲夏决定自己救自己,可是一场变故打乱了所有的计划。

蒲季终于叫出来她的名字,原来他还记得自己呀,可是一切已经结束了。

除了蒲季的钱包,她从来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被抓到警察局也只是她预谋好的。眼前这个人给过她初恋的喜悦,给过自己一支药膏的温柔,但是她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跟他道别。很庆幸那天是他值班,这样被拘留的时候就能跟他在一起待得久一点。

然而这些,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了。

人世间不如人意的事情多得数不清,相遇时,他是大学生,她是服务员。相逢时,她是小偷,他是警察。像是一条河,两岸间永远隔着一江河水。

人群中有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子,抱着一个方盒子,顺着人流上了火车。盒子里的人,曾经和她坐在下水道里一起仰着头找星星,她曾以为他们俩就是人与群聚中的“群”,如今亦是我在此岸,你在彼岸。

有人听见她对着盒子喃喃自语。

却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2,802评论 5 476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5,109评论 2 379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9,683评论 0 335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4,458评论 1 273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3,452评论 5 364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505评论 1 281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7,901评论 3 395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550评论 0 256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0,763评论 1 296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556评论 2 319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629评论 1 329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330评论 4 318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8,898评论 3 307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897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140评论 1 259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2,807评论 2 349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339评论 2 342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这世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我回头时你还在等 凡,是我爱上的第一个男孩,但很不巧,也不是最后一个。 三年前,我高三,他...
    嵛祁阅读 1,420评论 4 3
  • 文/爱粒小婊妹 from假装是弯的(👈一起掰弯全世界👈) 这是两个女孩的故事。 起初,一个不敢爱,一个只有逃。 后...
    假装是弯的阅读 6,434评论 1 8
  • 文/宝木笑 过了很久终于我愿抬头看,你就在对岸走得好慢,任由我独自在假寐与现实之间两难。——陈粒•《走马》 身边的...
    宝木笑阅读 994评论 4 9
  • 不好意思啊,天源妈妈,昨晚朋友喊去喝酒,所以拖到今天下午。 奥数题13,14页 28分钟 硬笔字帖 35,36,3...
    Idealist_John阅读 201评论 0 0
  • 拿着相机在工作之余随手抓拍身边的人,会有惊喜。 当他看到我在拍他是,立即学我的姿势,仿佛我在远处跟他来了一场模仿游...
    疯子朱阅读 286评论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