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加七大主题征文主题嘘!秘密
老王知道自己快要死了。病床前儿孙满堂,不管真假都在那里哭得情真意切,老王觉得值了,这辈子没亏。
他是个有福的人,有儿有女衣食无忧,老婆子也是自己可心的人,老婆子三年前先走了一步,儿子姑娘过得都好,他也算是无牵无挂。街坊们都说老王的福气是他自己攒的,他半辈子没和人红过脸,谁家有难处他都第一个到,连带着几个儿女也像他一样和善。
可是,老王的一口气一直堵在胸口,就是咽不下去。大家都说他是好人,他从来不敢承认。他知道自己犯过错,才想多做些好事弥补,可是有些坏事做了就是做了,后悔并不能抹杀曾经的事实,有些人你伤害了就是伤害了,却再也没机会去说声对不起。
哭嚎伤怀的儿女们谁也没发现不知何时敞开的窗户里飞进来一只红蜻蜓。老王猛地睁大眼睛,急剧的喘息起来。他认得这只蜻蜓,曾经它落在一个女孩的鬓角,成了他整个青春最美的画。后来蜻蜓死了,女孩走了,他的童年也在十一岁的那年戛然而止。
蜻蜓围着老王盘旋,老王又来了力气,他从病床上站起来跟着蜻蜓向窗外走去,他每走一步就变年轻一些,等他走到窗口时已变成穿着白衬衫蓝裤子扎着红领巾的十一岁少年。
儿女们突然大声哭嚎起来,最小的女儿扑到病床上搂着那个消瘦干瘪的躯壳一声声叫着爸爸。老王也舍不得,他看看女儿,又看看红蜻蜓,终究跟着红蜻蜓走出了窗外。
一脚踏出病房的窗户,再回头已看不见喧嚣的城市和人来人往的医院,老王惊讶的发现十一岁的他回到了故乡,回到了他长大的那个小山村。
他的学校静静的卧在起伏的小山脚,低低的旗杆指向碧蓝的天空,红旗在耀眼的阳光下随风招展,广播里《让我们荡起双桨》的音乐悦耳动听。
老王贪婪的看着记忆中的故乡,这青草的味道阳光的气息怎么也闻不够,他躺在地下把自己摆成一个“大”字,静静地享受着这一切。
“王建军,王建军,别挺尸了,快走,今天鼓号队排练,你别忘了!”
一个胖胖的男孩走到他身边轻轻的踹了他一脚。
是李成双!这是他一辈子的朋友,五年前死于癌症,却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再见。
他伸手将小胖子拽倒在地,一把拥住他:“胖子,胖子,真的是你。我想死你了,真没想到咱哥俩还能再见。”
李成双手脚并用的从他怀里挣脱,惊恐得站了起来,骂道:“王建军,你是不是又偷看你娘老子困觉了?你看清楚了我可是大老爷们,你少对我耍流氓。”
老王看着矮胖的伙伴,看着熟悉的红领巾,笑了:“死胖子,光张心眼不长个子,小屁孩想这么多,活该你长不高。”
小胖子不服气:“胡说!我娘说我顿顿吃一大盆饭一定能长高,谁像你,瘦麻杆饿死鬼!走了,走了,赶紧的,迟到了又得被眼镜刘收拾。快走。”
老王一骨碌爬起来,跟着小胖子往前走去,他说:“胖子,别给老师起外号,刘老师是好人,真的。”
“王建军,你鬼上身了吧?你居然说老刘是好人?你忘了昨天他才打了你的手掌心,你忘了他罚咱俩在石板上写字写到天黑?昨晚乌漆嘛黑过乱葬岗子的时候你可没说他是好人。”
老王不说话了,可他知道刘老师真的是好人。后来李成双爹死娘改嫁,是刘老师供着他读了书,要不是刘老师李胖子早成了死胖子,哪还有后来的儿女成群。
不过刘老师的确严厉,迟到了免不了受罚。老王拉起胖子撒丫子往学校跑去。
急吼吼的冲到教室,不一时上课铃响起。老刘推门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怯生生的小女孩。那只红蜻蜓一直围着女孩飞来飞去,它静静地停在女孩黑油油的发辫上,可似乎除了老王谁都看不见。
老王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像在擂鼓,他记得她,她叫丁红梅,五年级时转学过来的插班生。他知道他之所以会回到十一岁就是为了见她。
老王的心狂跳之后伴着隐隐的痛。他后悔,真的很后悔,后悔了半辈子,后悔到死。如今他回到了过去,他一定好好守护她,无关爱情甚至无关友谊,他只想守护自己心中的那份善。
在他走神的时候老师已介绍完,开始给丁红梅分配座位。老王趁老师不不备,把同桌李成双的书包丢到后面的空桌上,站起来说:“刘老师,李成双太闹了,影响我学习,我刚好想换个同桌。”
老王学习好,自然受老师偏爱,在小胖子的抱怨中,丁红梅坐在了他旁边的位置。一股淡淡的肥皂味扑鼻而来,她穿得很破旧,可每个补丁都针脚细密,连脚上发白的布鞋都看不见一点污渍。
老王冲她笑笑,小声说:“我叫王建军,以后做卫生值日都是我俩一组。”丁红梅像只受惊的小兔,往桌角缩了又缩,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
老王看着窗外的蓝天,悄悄笑了。真好,从一开始就不一样了,一切都还来得及。
下课了,小胖子拉起老王就往厕所走去:“王建军,你要脸不?为个小娘们不要哥们,你是不是想媳妇了?我告诉你你就是再想媳妇也不能找个小地主。小心你爹把你打出屎来!”
老王看着小胖子义愤填膺的脸,认真的说:“双子,她不是地主,她出生后连口饱饭都没吃过她怎么会是地主。不管她爷爷是啥样的,她没剥削过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咱不能欺负她。”
小胖子惊讶的瞪着他,一把推开他搭在肩上的手,愤怒的说:“王建军,你傻了吧。我们和她怎么会一样?我俩三代贫农,根红苗正,你少把我和她比!”
老王看着破门而去的好友无奈的摇摇头。他记得李成双去世前也一直在后悔,后悔年少时欺负了一个无辜的女孩,可惜老天并没有给他改正的机会。
教室里乱成一团,丁红梅被推到教室的一角,几个女生有的揪着她的辫子,有的在她身上推搡,吴老头的孙女玉兰气得七窍生烟,她骂道:“地主家的狗崽子,你凭什么和我们贫下中农坐在一个教室享受社会主义的美好成果?”
另一个女孩附和道:“就是,你爷爷逼死了吴玉兰的爷爷抢了他家的田地,害得她爹出门讨饭。你们家罪大恶极,不配和我们坐在一起。”
七嘴八舌的女孩间丁红梅瑟瑟发抖,她努力低着头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好像这样就能从大家眼前消失。
王建军推开人群,看着愤怒的吴玉兰说:“别闹了,这是学校。老师都同意她上学,你们瞎闹腾啥?”
论辈分他是吴玉兰的表舅,农村里重辈分,看他说话了吴玉兰只能悻悻地走回座位,可紧握着拳头一直没有松开,她恨!恨地主家的每一个人。
上课后,丁红梅还惊魂未定,可很快她就被老师的讲课吸引,全神贯注的听着,苍白的脸上不是闪过一丝痴迷的笑。老王努力回忆,从前他从没见过丁红梅笑,她永远低着头,悄悄出现又悄悄消失。此后的几十年,再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去向。
转眼一年过去了,除了老王班里还是没人搭理丁红梅。她成绩越出色大家越孤立她,孩子们单纯的认为地主家人一切都是坏人,她不配也不该得到老师的表扬。而成绩优秀的老王是贫下中农战胜小地主的唯一法宝。从此,老王更是回回考第一,他知道丁红梅要是比他还厉害,同学们只怕更会容不得她。
在老王的小心保护下这一世丁红梅比那世在学校过得好了许多,可还是会有女生拿石头泥巴丢她,还是会有男生在她书包里装上壁虎甚至小花蛇。丁红梅一边胆战心惊,一边又舍不得书本和老师,还有那个给她温暖的同桌。
转眼快要到六一,老王知道他最后悔的事情即将发生。既然回来了,他一定能改变那可怕荒诞的一幕。救赎自己,救赎从此以后几十年一直活在悔恨里的同伴。
据说丁红梅的妈妈是城里老财家的小姐,会说官话,也就是广播里喇叭上常说的普通话。山里娃念课文都是土话,连老师也学不来丁红梅的字正腔圆。六一汇报演出,需要人报幕,选择再三,终究定了丁红梅。
她每天刻苦练习,刘老师写的三页台词她梦里都在背诵。她妈带着她弟弟给公社挖了一个月草药终于给她换了件碎花连衣裙,破旧的布鞋也被洗的毛边都透着洁净。一切看上去很好,可老王知道班里的孩子都憋着一口气,他们见不得地主家的崽子出风头,更何况是能见到县长的风头。
老王记得那一世他也是带头的那一个,他们密谋在六一的早上把丁红梅堆到满是泥水的土沟里。最初只想弄脏她的裙子让她没法上台。可后来,一切都变得难以控制,愤怒的被嫉妒冲昏头脑女生们撕扯着她连衣裙,单薄的的确良布料经不起蹂躏碎成无数片,那起哄的围观的少年们被少女裸露的躯体刺激到,尖叫着,调笑着,模仿者大人说着难听的荤话。
老王永远记得人群里捂着胸口蹲在地下的丁红梅没有眼泪的双眼。那眼里全是绝望,对这个人世没有半点留恋的绝望。慢慢的攻击她的女孩中出现了男孩的黑爪爪。他们借着施暴的机会贪婪的抚摸着少女滑嫩的肌肤,刻骨噬心的滑嫩。这里面也有当年的老王。
可是这种滑嫩从没有变成过春梦,此后几十年这种冰凉的滑嫩是老王挥不去的噩梦,永远伴随着一双绝望的,了无生机的大眼睛。
老王甩甩头,想忘记那段疯狂的记忆。这一次他一定不会让这一切发生。善恶只在一念间,他回来与其说是为了守护丁红梅不如说是为了让自己和同伴不在那一刻变成魔鬼。
孩子们的计划依旧,洞悉先机的老王却已早早想好了对策。这一年来丁红梅对他极为信任,当他说刘老师需要改稿让丁红梅早点到校时丁红梅一点都没怀疑。
清晨,准备作恶的孩子们还在梦里,穿戴整洁的女孩已经在去往学校的路上。老王远远地尾随着,看她进了学校,进了教室,看她拿起桌上新改的稿子,开始默默地背诵。
老王笑了,心里的那口气松动了,有缓缓呼出的趋势,他知道那口气散了他也会消失,他想多留会儿,想看看台上不一样的丁红梅。
丁红梅站在舞台上,自信而生动。被老王修改过的主持稿在她清脆的普通话里文采飞扬。看着老师校长的笑脸,看着大大的奖状同学们似乎不那么恨这个小地主了。大家兴高采烈地看着节目,骄傲地对别校的学生说:“看到了吗?普通话说得比播音员还好的是我们班的同学。”
演出结束了,丁红梅又变回怯生生的模样。她偷偷冲老王笑着,老王看见阳光下红蜻蜓在她的发间停留。
“王建军,谢谢你。因为你这一年我很开心。”
老王胸口的那股气终于散了出去。他闭上眼睛笑着,看着红蜻蜓消失,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