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圆地方
——论阴阳逻辑与传统逻辑的关系
作者:张翊(原创)
前言:本文的目标是论证阴阳逻辑的科学有效性,为中西哲学的范式转换和内容整合提供逻辑基础。
气的宇宙
某科技媒体曾列出过一个物质降解期的表格,从两周就降解的苹果核,直到一亿年仍有残留的牙齿化石。这就是说,我们每天所经验到的“物质”,实际是某种实体持续分解的一个过程,只不过某些实体的分解过程相对于人的认识尺度显得过于漫长。
对这个过程,目前物理学是这样解释的:宏观层面存在物之成形与归空,可看做是微观粒子之聚散(物理学家们当下是以产生算符和湮灭算符来糊弄的)。那么,微观粒子也是其下一个层面聚集而来的吗?物理学家们认为是的。按照质量等于下一层粒子之质量加上能量的逻辑一路下去,mi =Σmi - 1 + ΔEi - 1 ,如将这个逻辑有限截断的话,必有一个层面的粒子质量仅来自于下一个层面之能量的结论,这是Higgs 机制的逻辑基础。纯能量的存在算是空吗?那证明这“空”之确凿的许多所谓努力和成就,恐怕有许多“空”的成分吧。【曹则贤.物理学咬文嚼字之六十五(下)空空,如也[J].物理,2014,(10):703-70】
以这套理论理解物质现象,有两层含义,一是粒子持续的运动,二是由可感知的粒子聚合态到不可感知的离散态的连续过程。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当我们注视着某物质时,它的形式则一直因粒子的逃逸而持续的“萎缩”,它的质料则恒处于被我们感知的同时正在离散为不可感知。也就是说,当我们以形式和质料这样一种刚性和静态的观念去理解“物质”时,形式所指向的却是一个恒动的过程态,质料所指向的,则是可感知和不可感知的叠加态。显然,这样的理解方式从一开始就不符合对象,并与逻辑相悖。
因此可以得出:
1,物质的形式和质料在存在层面没有对应实体,不是客观实在。
2,如果坚持认为物质是微观粒子的引力集,物质实体的分解是不被感知的粒子的离散过程,而粒子仍然是形式和质料的。
那么将带来以下悖论:
a,具有形式和质料的粒子具有区分性、确定性和同一性,因而其集合体逻辑上不具有叠加态的实现性。
b,引文中提到的逻辑悖论。即,到了基本粒子的下一个层面,必然要面对一个纯能量的存在,世界突然改变了自身的存在方式,宏观物质法则失效于微观世界的某个特定层面。按照哲学的逻辑,宏观和微观是以人为尺度的认识观念,在存在层面,世界并不为人类单独立法,上述引文同样以该预设为逻辑前提。如果认为,世界主动按照人类的认识尺度,将自身划分为不同部分,实行不同的法则,这本身就是没有逻辑基础的,或者说已经超出了哲学和科学的范畴。
c,能量一词的本义是度量物质运动的一种物理量,为什么到了某个微观层面,就突然改变了内涵,变为存在实体而没有了指向性?
综上得出,形式和质料是人的认识观念,不是实体的客观实在属性。
但我们很快就面临一个困境:去除了形式和质料,所有的物质现象,也包括我们的身体,都变得无法直接认识。进而,与我们的经验相关的物理量也失去了意义主体和客观性,如:时间、空间和温度等。
这里需要单独强调一下“运动”与“静止”两个概念——在以上的分析中,我们注意到,“静止”的观念是意识主体与“物质”客体持续互动的一个观念给定。实际上,所谓的静止是依赖持续的运动才得以维护的观念,所以静止的概念也解构了,只剩下未知实体的永恒运动。
这时,眼前的世界和我们的身体一下子都消失了。只剩下一个无限连续、无限细腻、无从量化、无法直接认识的世界,充塞着永恒翻滚的混沌实体和一个观察的主体(我)。
这样一个无从确定的世界该如何去认识? 现象世界的斑斓多姿又从何而来?
我想,同样的问题也曾困扰着各大文明早期的思想家们。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火,现象世界的尺度和逻格斯都包含在火的燃烧中,就非常接近这个意象。古印度的《奥义书》把《吠陀经》中诸神的主导地位转变成哲学性的梵(我),宇宙的一切皆由梵化生又回归到梵,这是直接把观察的主体作为确定性而建立的文化体系。
但以上两种毕竟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确定性作为逻辑的开端。这时,如果换成是我们,会怎么做?我想,除了宗教,确定性的出路不外乎两个:
一是亚里士多德式的,退回到现象世界,搁置争议,从客观现象入手建立起的传统逻辑,其余的交给上帝。之后托马斯.阿奎那以传统逻辑为工具,重新论证了基督神学,将传统逻辑的思维范式引入经院哲学。所以从根源来看,整个西方的学术体系和学术史,只有传统逻辑是有客观基础的(客观现象),内在于生物的意识之中。从植物,到动植物的中间形态,再到动物和人,从现象上都可以观察到基于传统逻辑的行为特征和互动方式,区别只是复杂程度的不同。
但毕竟意识中还有本体尚未显现的逻辑,当传统逻辑的知识体系对本体内涵形成较强的遮蔽时,对其知识体系的解构、悬置、反向运动或者对立统一等理论运动就在“应当”的驱动下不断涌现,虽然也冠以逻辑之名,但本质上是对“应当”的直觉性反应和探索,其自身并没有客观的逻辑基础。所以如果要有效检验和校正传统逻辑的知识体系,以及从以往的理论探索中筛选出较为可靠的知识,就需要寻找新的确定性作为标准,从而进一步缩小知识的偏差 。
二是中式的,即把这种无法直接认识的混沌命名为“气”(炁),然后返回到现象界,通过对现象运动的甄别和把握去还原气的运动结构。因为唯有运动是无法解构,且直接贯通两个世界的属性。然后再以此绝对客观的运动结构来衡量和指导对现象的研究,就可以进一步缩小传统逻辑导致的知识偏差。
那怎样才能还原气的运动结构呢?以下是我的思考:
如果理性分析物质现象,我们无法否认:如果没有实体同步作用于感官,物质的观念也不会产生,所以合乎逻辑的方式应该既不否定实体的客观实在性,同时也不将物质观念赋予的概念作为客观实在。而应该先设定有一种不被直接认识的物质材料存在着,进而再以确定性入手探索它的奥秘。
那么,可以确定的是,这种物质材料除了构成物质本身,还至少是一个信息的载体。
由此推之,实体由某种不被直接认识的材料构成,其存在至少是信息的载体,如果最终能证实这种物质材料的存在还具有“意志”和“精神”的因素,则物质材料、信息载体、信息源和观察主体的身份就有理由合为一体。
要研究这种物质材料,首先自然需要命名。但万物被解构后,差别都消失了,只剩下不被直接认识的材料,我们甚至不知道是不是只有一种材料,该如何命名呢?
目前为止,无论是作为存在还是进入观念的信息载体,这种物质材料唯一能被直接确定的存在本质只有运动。所以即便这种材料不止一种,在意识内也只直接呈现运动这一种本质,分类命名没有任何依据。因此统一命名,在把握其本质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同的运动状态,再冠以定语区分就足以满足研究的需要。
应该没有疑问,在古中国,构成万物最基础的材料被命名为气,综上可以有几个推论:
1,气的实体仅有运动一种本质可以被直接确定,实体运动的内涵只通过观念涌现后(现象)才被认识。所以对气的研究分为了两个部分,一是气的运动结构,二是气的客观现象,或者称之为“类视角的客观呈现”。两个部分同在而不可分。
2,万物由气构成,故可以通过物质运动表象去把握气的运动与作用结果。
3,物质的形式和质料都是气作为人的类视角的观念存在,气不被直接认识,所以气无质无形,在存在层面混沌一体,不具有空间性。与宇宙相互定义,则宇宙是气的流行场所,所以在中国哲学这里,宇宙不是空间,只有方位的意义。
不过这立刻产生一个困难,我们无时无刻不被意识包裹于现象世界,物质现象的运动又纷繁复杂,如何甄别混迹其中的气象(运动结构)呢?
前面提过,既然宏观和微观只是以人的尺度形成的观念,那么同为气的宇宙,就并不因宏观和微观而改变自身的存在方式。故而同时从宏观和微观现象中获取的不受外力干扰的、独立系统的稳定运动共象,或者被干扰后自发回归的运动共象,就只剩下一种可能,即气自身的存在形式。因为独立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其自发的运动结构,在存在层面,只有气与之相互定义。除非有一个系统外的精神意志做出这种整体性的“设计”,否则,只有气自身的运动结构才具有这样系统性的“安排”能力和自发回归能力。这样人类就获得了一个认识存在的理性突破口。
据《三皇本纪》记载:“太皞庖犧氏,风姓......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旁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从中可以大致看到伏羲古圣的思考路径。(以下材料收集于网络公开渠道,对资料的引用仅取其与阴阳图的渊源和逻辑关系。)
以上四图分别为星空图、河流漩涡图、量子纠缠模拟图和阴阳图。前面说过,万物均由气构成,故万物的运动也一定体现着气的运动,所以可以通过运动表象去把握气的流行与作用结果。如果我们通过同时观测宏观独立系统以及微观独立系统不受外力干扰时的整体运动轨迹,或者受到外力干扰后自发回归的运动轨迹,再从中比对出共同特征的运动轨迹,那么就可以确定这是气的存在形式。因为在存在层面,只有气是贯穿宏观与微观,并与之相互定义的。
也许到这里,对古圣原意是否如此的疑问还是无法消除,可以保留观点。不过即使不引用阴阳图,从逻辑上也可以推理出涡旋就是气的存在形式的结论。进一步从涡旋中抽象运动结构,就仍然回到了阴阳图。对此,我深信古圣的高超智慧。
有了阴阳结构,我们就获得了一个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可以开出新的逻辑范式,检验和指导传统逻辑的知识体系。
阴阳逻辑
前一节我曾描绘过一个本体的世界:“只剩下一个无限连续、无限细腻、无从量化、无法直接认识的世界,充塞着永恒翻滚的混沌实体和一个观察的主体(我)。”古希腊文明、古印度文明和古中华文明对这个世界不同的处理方法导致了文明的分野。
在中华内部,有阴阳结构之后,道家认为还有观察主体没有被纳入,逻辑上还需要一个更高的创造者,无极、道体等概念由此而生。但先秦儒家出于理性态度认为阴阳运动已是间接把握,其上再设置更高存在,不论真伪,也已经脱离了理性范畴,故而子不语。那么儒家如果希望通过理性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在无所不包的气中,找到能够分解出观察主体的因素。而气的存在方式为阴阳运动,这个问题就转化为——阴阳结构是否具有能够产生精神现象的因素?
据《黄帝内经·素问·刺法论篇第七十二》里记载:“气出于脑,即室先想心如日,欲将入于疫室,先想青气自肝而出,左行于东,化作林木;次想白气自肺而出,右行于西,化作戈甲;次想赤气自心而出,南行于上,化作焰明;次想黑气自肾而出,北行于下,化作水;次想黄气自脾而出,存于中央,化作土。五气护身之毕,以想头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后可入于疫室。”这段文字中,我们不但了解到很早就有了将阴阳结构视作观察主体,甚至作为建构主体的思想脉络,也进一步佐证了阴阳结构取自银盘,并被视为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共同来源的哲学思想。当然,这是中医的古典思想,要实现阴阳理论的现代化转型,还需要用哲学和物理的方法进一步检验。
从物理学角度来看,阴阳的涡旋结构遵循能量最低原理,即用最低的能量保持涡旋状态。这种物理特性赋予了阴阳运动的倾向性,从而具有了创造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可能性。因其既是宏观结构,也是微观结构,故而可推导其结构无穷大与无穷小是连续性的嵌套关系,这也符合存在的一贯性。
现综合斯宾诺莎对存在(实体)的核心要求来进一步检验:
一,实体是“自因”的。
阴阳结构包含的元素有:1,气是万物的基础材料。2,气分阴阳的相对运动,不可再分(互根合一)。3,运动结构的确定性。故而阴阳的相对位置和状态具有普遍性和传递性。4,遵循能量最低原理维护阴阳结构。5,永恒的运动。
其中:
1是物质元素。
2是辩证现象的源头。气的运动必然伴随着相对的运动,否则不成其为运动,是不可再分的结构,在现象上表现为事物内部的自我否定性。
3是信息要素。气的同质性保证了阴阳结构能够满足信息不同环节的需要和要求。
4是运动的倾向性,具备了进一步分解为精神元素、道德元价值、数学(量化)、和物理定律的可能性。
5是气的存在方式和意志的起源。运动是气自身的存在方式,不需要第一推动力。若以传统逻辑去理解阴阳运动的表象,则兼有混乱性和目的性,混乱性在叔本华哲学中被理解为盲目的生命意志,而目的性被尼采哲学解释为权力意志。
所以阴阳结构是自因的,至少是满足自因条件的。
二,实体是无限的。
气作为实体是无形无质的,与宇宙相互定义,则没有空间概念的产生。所谓,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无穷无尽。
气作为实体的存在和运动的存在,无限连续,无限细腻,如果观察的主体不对“混沌一气”做有限截断和分类处理,世界无法被认识。因此意识活动首先需要将气的存在有限截断为可感知与“不可感知”两大类(有和无),并进一步在可感知的范围内,将气的聚散建构为万物和万物的运动,达到认识的目的。这一系列行为可以解释为,是意识遵循能量最低原理维护阴阳结构而发展出的先验逻辑。这实际是一个位于实体和现象之间的运算过程,因意识活动对气的运动按照不同的识别度,作出忽略、简化和聚焦化等一系列处理,故在输入与呈现过程间产生了迟滞感,进而有了所有物质运动都在遵循某种独立于事物之外的客观尺度的反向理解,这就是时间。因此,在气论的框架下,时间的本质是人作为一个类别,对实体运动的加工能力的自我量化。
以时间观念为预设,对物质运动的生与灭、动与静和连续性等现象,就有了因果律的理解。进而衍生出目的论、动机论等理论,但就存在而言,一气流行,没有时间,无始无终。
简言之,实体运动被类视角有限截断并聚焦化处理为物质实体和运动,空间和时间概念都是建立在物质运动之上的逻辑想象,所以气不被两者定义,是无限的。
三,实体是唯一的。
气是唯一的,只有不同的凝聚形态和离散形态之分。
四,实体具有不可分割性。
分割的观念源自物质可分割,而物质可分割在存在层面,是气的某种凝聚态由可感知的强联系态改变为不可感知的弱联系态。于气而言,不可分割。
五,实体的存在是有规律的。
易经就是研究阴阳运动规律的专著。
自此,沿着气的运动表象到阴阳结构,不仅仅只是把握了气的运动形式,还收获了作为存在必须的所有元素。如果把气的实体之外的特性命名为”道“,如信息、意志、运动结构等,则道与气的关系就是一个本体(阴阳结构)的两个方面,没有谁是更高概念。这时,就有理由假设,气(阴阳)有能力和条件自我纠缠为粒子现象、原子现象、分子现象、物质现象......层层递进叠加,直至最复杂的生命形态,而道亦随之叠加为万物之理,直至精神现象,主体与客体统一于阴阳结构。
因此,以阴阳运动为原点的逻辑范式,不仅是先验的,也是绝对客观的。可以作为传统逻辑的检验标准和指导原则,进一步缩小知识的偏差。
认识论
1,物质和意识的产生方式都源自阴阳结构,差别只是纠缠系统(凝聚态)的复杂程度不同。两者不仅最基础的材料同构,信息形态也同构,这是认识的基础。
2,物质因此有了两层含义,一是气的凝聚态的客观存在,二是附着于凝聚态的观念的存在。现象与本体同在。
3,意识对应物质,也有了两层含义,一是客体信息的解读者,二是物质观念的建构者。建构的依据中至少有一条,即,遵循能量最低原理维护阴阳结构。以此,不同实体按照满足可识别性要求的能量最低原理,被理解并建构为有形有质的物质实体。
这也能解释困扰粒子物理界的一个古怪现象:观察可以改变对象。按照气论,不同的物质是气的不同凝聚态,无论是否观察,都是以不可直接认识的凝聚形态客观存在的。当以时空理论去测量它时,实际是亚里士多德传统逻辑的范式投射,似乎观察对象在观测的瞬间“坍塌”为质的确定态,造成观察之前处于叠加态的理解。实际上,这种坍塌的确定态始终只发生在意识内。
由于意识对“万物”解读和建构的依据为阴阳运动,而阴阳运动的量化理论为八卦象数,所以物质现象在古人的观念里,逻辑上只能是一个附着于气的凝聚态之上的数学模型。《说文解字》中对“物“的解释为:“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因为古人观测银河系的运动是以牵牛星为锚定点的,认为日月星辰的运行起于牵牛星,从牵牛星左转而止于北斗,八卦图由此发展而来。
4,本体的认识行为映射到语言现象层面,即亚里士多德开创的传统逻辑层面,则首先需要产生“我”的概念,与万物区分开来,建构起主体性,解决谁在认识的问题。其次需要对万物分类命名,解决如何认识的问题。因此,知识起源于分类,不分不足以认识,这是人的认识结构使然。
而分类总是区别于其他事物才成立,所以概念总是相对的。但在本体层面,相对的概念仅是对同一主体不同的运动内涵做出的区分,并不是独立的两个事物,彼此皆遵循阴阳逻辑。故只有正确理解了这种关系,现象传达的动态信息才能被正确解读,其本体内涵才有可能真正涌现为客观的类视角内涵(客观现象)。可以看出,阴阳观念在事物发展初期就能自觉到对话的认识论意义。
又因阴阳运动是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存在本身,故对阴阳运动做相对位置的量化,即八卦、六十四卦象数,就可以将任何相对的现象(概念)分别对应阳极与阴极,对其转化过程加以量化,同时对中间形态做出更精细的范畴分类。例如天气的冷热现象,将最热天气设为至阳大暑,最冷设为至阴大寒,就可以将冷热渐变的转化过程规律化和时间化,实现预测。同时,将两大中间形态分为春秋两季,便于更细致研究。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对几乎所有相对的现象做相同的处理,如黑白、软硬、善恶、刚柔、贫富、强弱、兴替等等,物极必反就是阴阳观念的体现。
5,《大戴礼记.曾子天圆》记载,单居离问于曾子曰:“天圆而地方者,诚有之乎?”曾子曰:“离!而闻之,云乎!”单居离曰:“弟子不察,此以敢问也。”曾子曰:“天之所生上首,地之所生下首,上首谓之圆,下首谓之方,如诚天圆而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揜也”“且来!吾语汝。参尝闻之夫子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我们今天当然不可能去证实孔子的想法,但这一段对话表明,孔子认为天道与地道遵循着两套逻辑。综合前面的分析,完全可以合理推测孔子认为实体是按照阴阳逻辑运行(天道曰圆),而现象则是按照传统逻辑,即时间与空间的理解方式在运动的(地道曰方)。当然孔子不可能使用实体、现象、空间、时间等现代哲学概念,但不可否认这些概念所指,与天道、地道、方圆有极大的重合。
这其实已经指出了中西哲学的整合关系,即以阴阳的运动逻辑贯穿于传统逻辑对现象内涵的研究之中,使知识的产生通过两种逻辑的双重检验,就可以进一步缩小知识的偏差。
但这在中国历史上也造成一个问题:自然科学的崛起依赖传统逻辑和量化的相互推动和不断深入,而传统逻辑是以时间和空间的绝对刚性、以及客观实在性为基础的。但在中国哲学这里,时间和空间属于“地道”,是纯粹观念性质的存在,不具有第一性的“真理”地位,导致了文化观念重视程度不足。同时,阴阳结构永恒的流动性也客观上阻碍了传统逻辑和量化的相互推动与深入演绎。个人认为,这两方面的原因共同导致了“李约瑟难题”。
6,按照这样的理论模型,超距作用中一对纠缠态的粒子,实质是两团气的凝聚态。在保持纠缠状态的同时,内部作为更小的无限连续的阴阳系统,在纠缠中同步了“算法”,有很强的稳定性。所以将其分开后,无论距离多远,只要以有限连续的时空理论(传统逻辑的延伸)去测量两者,就被理解为同步坍塌的“粒子状态”,似乎两者间有某种超时空的联系。按照气论,其原理就像谷歌邮箱提供的手机验证码软件,首次同步后,在今后的登录中,即使手机不联网,手机软件的验证码一旦确定,网页端邮箱的登录验证码也同步“坍塌”为确定状态,两者间的超时空联系是各自内部运算的同步性产生的假象。
伦理
以阴阳结构为逻辑范式,儒学思想就顺理成章了:把握住阴阳的运动方式,本体在特定约束条件下的客观现象就可以通过实践经验、历史总结、逻辑推演等智力活动去尽可能地还原内涵。阴阳的内涵虽然不可直接认识,但同时又有无穷多的视角可以去间接认识(现象)。无穷多的现象又随着历史的延伸而沉淀为不断厚重化的共识,无限逼进气的终极本质或背后的神性(给信仰留下的空间)。故而从制度到心性,从宏观运动到心理活动,自觉以阴阳结构作为行为规范和心理规范,则本体内涵的呈现就能更接近于类视角的客观呈现,而类视角的客观呈现不是人能决定的,是由人的本质和类本质共同决定的,即人性。
由此梳理儒学脉络,则:
1,周文王至周公创建礼制的思想从其学术活动和“以德配天”的观念,可推断来自阴阳。小至蝼蚁,大到宇宙,无一不是阴阳变化而来,这是万物第一性的存在方式。那么在制度上,相对的概念、思想和与之对应的实体,其心理导向、认识导向和行为导向当然也应该主动体现阴阳观念,二气交感,以礼相待,和而不同。
2,春秋末期,礼制思想的逻辑脉络有断裂之忧。孔子及时将礼制的精神内核提炼为文化伦理意义的“仁义礼”,其逻辑仍然围绕阴阳结构展开。为便于理解,可将仁想象为两个人互动构成的阴阳图,现象层面的“向心力”是其内涵。有了仁,自然就需要护仁,此为义。心里有仁义,行为上自然会体现,此为礼。从而奠定了理性主义的人文基石。
3,孟子进一步提出仁义礼智,并扩充了四端之心的心理学论证。通过捕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仁义行为,为仁义礼智找到了本体性的心理实在,使之区别于纷繁的情绪性的心理现象,奠定了道德感性的理性基石。因其论证案例的主体,如孺子入井,为日常生活中没有利害关系的陌生人,其道德情感的流露具有自发性和普适的体验性,从而逻辑意义的道德原则与先验的道德情感顺利合拢,感性与理性的本体联系被修复。这实际是把道德的主体性还给了每一个人,同时也把道德的形而上学通过语言的伦理结构交给了沉默的文化共同体。
4,善的解释: 阴阳结构是自然存在,其内涵虽不被直接认识,但与运动结构和现象都不可分。所以在心理活动、观念变迁和行为导向三方面主动遵循阴阳的运动结构,则现象内涵与本体内涵就有了名实相符的更大可能。所以中国文化对善的理解有三个方面,一是仁义,即心理活动是否遵循或维护阴阳和合的“向心力”运动,是绝对的。二是伴随具体事物和特定情境的善的内涵,即苏格拉底“是什么?”的善,在儒学中,属于“择善固执”的善,是相对的。三是至善,即气的终极自性。至善虽然不可直接把握,但以分有的形式通过现象无限展示自身,故而可以通过分有之善(第二项的善)交叉共识,并随着历史的延伸,共识也将不断厚重化,无限接近至善。三个善同在而不可分。
人之初,性本善:从受精卵到婴儿,人的观念尚未形成与展开,支配生长的是先验的阴阳逻辑和内涵(天理)。天理推动人向着自我实现的方向成长,所以人之初,性本善。但具有语言能力之后,幼儿就有了自我观念,从此传统逻辑逐步接管了阴阳逻辑,阴阳逻辑转为潜意识,管理身体机能和精神活动。天圆地方,两种逻辑产生的内涵的冲突,即观念和天理的契合与分离产生善恶,故曰,性相近,习相远。
5,仁义礼智中的“仁义礼”均为阴阳结构的意象直观,是万物本有的结构概念,唯有智是对阴阳认识阴阳的行为的自觉反思。而这种反思是通过语言概念的逻辑演绎实现的,只有人具备这种能力。因此,个人认为在儒学中,智的定义为人的类本质,即逻辑自觉。
6,儒学一直被批评不重视个体价值,个人认为儒学是无数先贤共同的智慧结晶,不大可能遗漏如此重大的哲学命题。综合孔子倡导的礼乐制度、被焚毁的《乐经》等历史线索,并结合阴阳一以贯之的义理,认为礼乐中所蕴含的人性理解应该就是儒学的个体价值。
简言之,阴阳运动既是万物的源头,也是生命的韵律,既是逻辑的,也是情感的,流淌于诗书礼乐。
所以,我将儒学的个体价值理解为合乎阴阳节奏的“韵律”——礼乐。我相信一个心有合谐韵律的人,能处理好内心的种种冲突和矛盾,较好地实现阴阳平衡,以人性的方式自由探索生命的多元,从而充分接近自我的最高可能。或慷慨激昂,或明媚婉约,留下一段绚烂静美的生命记忆。
原文载于中山大学哲学系《现象学与易学研讨会论文集》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曹则贤.物理学咬文嚼字之六十五(下)空空,如也[J].物理,2014,(10):703-704
〔2〕佚名.素问·刺法论篇第七十二,全本黄帝内经[M].云南教育出版社,2010:261
〔3〕斯宾诺莎.伦理学[M].陈丽霞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
〔4〕黄怀信.大戴礼记汇校集注[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61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