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物而后知,知至而后意诚,这条格物,要落实在行动上,完全一豪不剩地落实到实际中去。在诚意,致知,格物协调逻辑链上,知与行并非两个端,他们互为起点和终点。这有点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的意思呢。
2,王阳明认为,大道理明白了,小事理却混淆了,事理上分清楚了,行动起来又糊涂了,行为上不离开规制,事理上又有了偏离。这些都是不能,致良知的原因。良知是心之本体,是天地自然之法则。良知唯在心中致,离开本体之心则无良知可致。圣贤致心不乱,自然良知显现,良知显现,便有了处事的法则。有了法则,事事理理自然清楚明白。
3,在王阳明看来,能够致吾本心之良知,事事物物便可各得其理,这就是知行合一的功夫。常人之所以将知行分为两截,又是由于他们把良知与知识混为一体。良知与知识是有区别的。从体用上分,良知是本体,知识是本体发用之物,从先天与后天上分,良知是先天存在的,不学而能,不考虑而知,而知识是后天产生的。必待学而能,必待虑而知。所以,学者应该,务践履以充良知,通过去恶不能善的功夫,去把握人之本体,良知。
王阳明的学说,总的就那么几个,心外无物,一切从内心出发,思考自己的良知,发现自己的良知。然后是格物致知,要学会做减法,减去恶的留下善的,最后知行合一,说到做到,坚持下来。不然就不是真的有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