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加班。因为已经下班很晚了。江浙地区,早八点到晚六点,似乎除了辞职没有别的办法能想。因为公司的其他同事不是在广东就是在香港,他们的日头比我们落得晚,我们却要尾随他们而行。所以,我从来不想通过加班去为自己争取什么福利,更不愿意拿加班来表示自己尽职。一个公司,违反了最基本的地区时差,不考虑员工个人的生活,如果你再不为自己争取一点自由呼吸的时间,那就真无药可医了。
我讨厌在工作中,动辄一点事颐指气使的人,你做,其实远比你说来得快。等到你说完了,我几个邮件已去,听你说的时间,我还巴不如你真的能分担几个,在我应接不暇的时候。
所以,说话的人永远比做事情的人来得轻松。因为她自己已经跳出了勤勤恳恳那个圈子。改以“安排”,谁不愿意呢!
我不希望加班,并不是我对工作不负责任。而是我认为一个有能力的员工,她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如果大大的入不敷出,那就是公司的安排有问题。永远的超负荷,似乎也不是加班能彻底断根的。但如果仅仅只是个人的能力问题,它就不能作为一种衡量员工的标准。加班的,你就是尽心尽责。而不加班的,永远被当做不思进取。
好的工作,它应该只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公司聘请了你,而你也付出了相应的智慧和劳动,两不相欠,却又共生共长。我认为这是合理的,就像一个人在公司工作,多年以后,绝不仅仅只是口袋中那几块可怜的薪水,还有个人的成长,能力的提升,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生命被消费了80%以上被占据的,不是那么后悔。这个就是公司的人文价值。是我们在赚取了金钱以后,生活在对方生命中的一个价值。
当然,很多的企业家,公司老板觉得我可能是在异想天开。人家要保证你的饭碗,还要顾虑你的心情?你是不是太天真乐观了?但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我们的经济水平有了绝对极大的发展,难道我们的文明,我们对于合作双方的尊重不应该再加强吗?如果这种人文关怀在大的企业是能想到的,那么,我想在普通一点的,小的企业是否也该拥有?如果你连争取公平,渴望获得尊重和认可的心都没有,那么你还谈什么生活的质量呢?难道每个不堪于被人压迫剥削的人都要去辞职,都要去闲云野鹤才现实吗?我认为不是的。或者说,既然自由都是限量的,都是相对而言的,那么,打工的我们,也完全有可能在卖命维持生活的基础上,过一点有品质的生活,不管你的服务对象是私人、是大众、是国家机器,还是跨国集团。做自己的主人,知道你在争取和舍弃的是什么,我想,你依然会拥有尊严,和自己不一样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