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你,你会忘记我吗”

图片发自简书App

大晴前几天去广州参加研究生复试,晚上跟我聊天,说排名不太理想,应该没什么希望了,只能来年再战了,不过能来一趟广州,也算成全了自己多年的夙愿。

我刚上大学那会,就认识大晴了,我刚认识大晴那会,她就已经很懂事又很会照顾人了,她比我小一岁,却比我大一级,说话待人,都干脆利索,我半夜急性荨麻疹发作,她打车送我去医院打针,我被人欺负,她在自习室跟人大打出手,只要是她身边的朋友,她都实心实意的对待。

这样好的女生,我却从没看过她谈恋爱,偶尔身边有献殷勤的男孩子,闹着玩两天就过去了。有人说,每一个嘴上说着不谈恋爱的人,心里多半都有一个放不下的人,大晴就是其中一个。

以下的故事,由她口述,由我记录,为了叙述方便,我用了第一人称。


在上高三之前,我的性格就比较大大咧咧,啥都不懂,生活里除了玩就是玩,除了小说就是小说,整天跟身边的人打成一片。高三开学,我被安排统计名单写座次表,他叫杜威,我记住了。

他的座位在我身后,很快我就跟周围的人混得很熟了,我们小团体六个人,每天早读最后半小时就玩真心话大冒险。那是我们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好像日子永远都可以这样,慢慢的走,不担心未来的疾风骤雨。

那时候淘宝刚刚流行,最热得词语就是亲~于是突然有一天晚上我俩的称呼就从亲到了亲爱的。年少时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的开始,不似艳遇一样的忧伤,就好像一碗水放在桌子上,很波澜不惊,又很自然而然。

不认识他之前我从来不懂怎么疼人,怎么照顾人。我从小就被放养,没人教我,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遇到什么人应该说什么话。这些都是跟他在一起之后,他教会我的,我所有的人情世故都是他教给的。以至于在往后,我独自走过的漫长岁月里,我总是能在自己身上,看到他的影子。

高三一年,我俩写的小纸条整整有三个笔记本,我俩一起装病请假,晚自习出去疯玩。我打针怕疼,非得闹脾气让他抱着我,他手麻了也不会说什么,只要我开心就好。

他不管做什么,都会先考虑我的感受。

班主任要叫家长,他让他爸送礼加恐吓。

他不喜欢学习,我数学不好,他就让他爸给他请家教,然后他给我补习。

春天带我看樱花,夏天带我吹晚风,秋天带我赶庙会,冬天陪我打雪仗。我俩去餐厅吃饭都是自己买的碗,勺子也是,一大一小,一对的。

他姓杜,说以后生了孩子,男孩叫杜子腾,女孩叫杜子涵。

后来他不用参加高考,提前离校,我俩还一起把碗埋到了图书馆前面的草地里,说有朝一日带着杜子腾和杜子涵去挖宝。

好奇怪,这么久了,他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这么清楚,就像昨天我们俩还一起去爬山看日落,就像下一秒他就会出现在我面前,带我去海边踩浪花。

寒假的时候他到广州过年,要离开一个月,但对于那时候的我俩来说犹如一年,他把回家的日子往后拖了又拖,就是为了给我过生日。

可惜还是没能过成,他在半夜十二点在火车卧铺里小声的给我唱生日歌。他唱歌超级好听,他长得超帅,他对我超好,然而都跟我没关系了。

他天天跟我讲他在广州发生的事情,讲对面的小三楼,讲大都市,讲有会员卡能进的大商场,还天天给我写信。过完年一回家,连水都来不及喝,就骑着电动车来找我,寒冬腊月,北方的天超级冷,他的脸和耳朵冻得通红,他就站在我家楼下,冲着我笑,那样的场景让我恍惚觉得,就算明天世界末日来临,我也能没有遗憾的和他一起死去。

可惜啊,我们还是分开了。

我高中玩炫舞,游戏里有个一起玩的男孩子,因为游戏需要,就和他用小号开了情侣空间,用情侣头像和情侣网名,后来高三我不玩游戏了,这事也就忘了。高考结束后的暑假,我重新玩游戏,这事就被他发现了,我解释,他不听。

前一天还视频说让我来广州找他,第二天就分手了,我们之间最后的短信联系,只有三个字,分手吧。

我开始觉得你不相信我,我也不管你,我们就这样赌气,互不认输,互相折磨。但是我没出息啊,我后悔了,我给他打电话,不接,QQ不回,微信也不回,拉黑了我,从此音信全无,消失在了我的朋友圈。

电话打不通,家里不允许我去广州找他,与此同时,高考成绩下来了,我考得不好,要么来咱们学校,要么去湖西,还有就是高四复读,结果我被咱们学校录取了,就上了大学。

再后来,他换了手机号,换了微信,换了QQ,换了朋友,我再也没见过他。上大学以后我有想过去找他,但是我没有勇气了,我怕面对的是我不想得到的答案。

那段时间,我难过的要死,遗书都写好了。大一连着一年,每天都会梦见他,因为我不死心啊,和命运抗争,然而没用,只要稍微勾搭一下别的男生,准会梦见他。从他之后,我再也不会把玩得好的男生变成男朋友。

我开始肆意妄为的生活,也努力把自己活成一个善良温暖,照亮别人的姑娘。这是他教会我的。

我不敢再想他了,也不敢再喜欢他了。我现在宁愿相信当初我是真的劈腿了,也不愿意相信我们就这样分开了。

我想了五年,我身为女朋友,对他远不如他对我,一直都是他在为我付出,一直都是他在向我低头,而我总是后知后觉,没心没肺,是我活该,可是我现在什么都会了,套路真心都懂了,他却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已经在努力的谈恋爱了,但结局都不尽如人意,都是对方说分手,他们都觉得我对他们太好了,要什么给什么,不欠他们任何东西,感情也好,人情也好。

因为我总觉得男朋友终究是要走的,能惯多久就惯多久吧,他爱怎么样都可以,只要在我身边就好了,可惜啊,惯着惯着就没有了。

现在的他,安好无事,过得很好,大学处了个女朋友,跟我长得很像,出国溜达了一圈,现在在广州工作,今年过年回我们家这边过的。

我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大晴笑笑,想知道总会找各种关系,虽然他远离我们俩共同认识的朋友,但不代表所有朋友,总会有个漏网的。只要你想得到一个人的消息,就会千方百计的去寻找,如果一个人真的从你生活里彻底消失,要么是他死了,要么是你不想知道了。

这次考研,我铁心要考广州的学校,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就想看看他生活的城市,五年前他让我来,我没来,五年以后我来了,我想象着我走过的街道也许他也走过,我吃过的餐馆也许他也吃过,还有他说的大商场,小三楼。

我知道他就在广州,就和我看着同一片天空,也许他就藏在我身边川流不息的人海中,也许某一个瞬间我们已经擦肩而过,我希望我能在下个拐角突然看见他,但是我又希望不要看见他,因为我不知道第一句话是该问你好,还是该说,好久不见。

又或者,只是相顾无言。


故事讲完了,打字的时候我哭了一次又一次,键盘上的眼泪干了又湿润。我知道对于我们现在的很多人来说,他们的分手理由显得很荒唐,又很可笑,甚至都算不上什么事。

但对于那时候的他们来说,却足以天崩地裂,因为爱的义无反顾,掏心掏肺,没有任何余地,不留任何退路,所以这份感情缺少弹性,只要破碎就万劫不复。碰巧那时候的我们都要强,都盛气凌人,谁也不愿意低头,谁也不愿意回头,我们都坚信对方一定会回来,不管他走出去多远的路,都会回头找自己。

离别容易,再见却很难,尤其是一次猝不及防的离别,足以让人牵挂终生。所以如果你爱一个人,除非生死,否则永远不要轻易说分开。

感情这个东西真的让人捉摸不透,越是在乎就越容易失去,越是拼命想要在一起的两个人,最后往往相忘江湖,青春往往不是鲜花的盛放,而是一场兵荒马乱的草草收场。

王菲在歌里唱,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别太快冰释前嫌,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就像年少的我们,不懂爱的技巧,所有的真心都用来反复试探,反复猜疑,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彼此的忠贞。

再后来,我们懂得了爱情里所有的套路,却再也没见过那个人。

我的手机便签里一直写着一句经典的对白。

成长的路上,总是点缀着各种各样的离别,当时我们坚信,离别是为了重逢,所以说了再见,其实世界太大,那些当初说着永远不分离的人,一次分开,就有可能后会无期,天涯两忘。

再见,其实不是告别,而是一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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