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来《艳火》这首歌大多数人都不配。不配的点,不在于不够炙热和深刻,而在于把一个人置于“前方”这个位置。“如果你在前方回头,而我不回头,你要不要我?”。艳火之所以被称之为艳火,不仅仅因其绚烂,更因为它在“前方”。
世人多目视前方,追逐前方,向前方一遍遍呐喊和发问,后方的则永远是尘埃,是历史,是昨日之灰暗,是不要命的飞蛾。前方可以怜惜地回望,也可以继续前行。毕竟,只有艳火是珍贵的,尘埃和历史,灰暗的昨日还有飞蛾都不是。
令人惋惜的是,当人被前置时,无疑不仅被赋予了一种象征,更被赋予了可回头可不回头的选择权利。可人偏会在这种权利之中变得有恃无恐。与其说成为艳火,不如说成为了“刀俎”。与其说赋予了选择权,不如说给予了对方伤害的权利。用爱加冕不是为了让人变得骄矜,可人却总忍不住这么做。
人是如此庸俗,愚蠢,却不自知。人不知道自己是黯淡而卑劣的,光辉和高尚的不是人,是爱。
张悬说这首歌并非很多人想得那么热烈和不顾一切,只是两人在夜晚的篝火边诉说,庆幸能够有彼此。可她后来却又说,像艳火那样的歌,再也写不出了。其实那就是一种极致的纯粹的爱。只是没有人配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