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各有其优缺点。
共同之处在于:
(1)股东以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公司全部资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不同之处在于:
(1)设立条件: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宽松,相对容易设立,可以没有董事会,可以没有监事会,运营成本低;股份公司设立就比较繁琐,股东会、董事会(至少5人)、监事会(至少3人)三会缺一不可。
(2)公司治理:除三会设置要求不同外,有限公司股东可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公司则要求同股同权,一个股份一个表决权。
(3)资金募集方式:有限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出资,不能去资本市场圈钱;股份公司就比较便利,可以去资本市场圈钱。
(4)股权转让程序:有限公司“人合”性较强,股东转让持有的股权受限较多,如需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股份公司偏“资合”性,股东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发起人、董监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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