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很多人天生自带节奏感,只是未被发掘出来而已
亚里斯德认为:人生来就有喜爱节奏与和谐的天性,和谐与节奏是艺术所需要的。
小孩子听到音乐, 会不自觉的跟着节拍舞动,就是这种天性使然。朗诵家朗诵之时,很多人会不自觉的跟着朗诵,这就是节奏感在发挥作用。 还有很多人运动的节奏感,说话做事的节奏感,行云流水一般赋能。
其实,写作也需要这样的节奏感。很荣幸,冲浪小鱼儿在写作牛人堂给我们做了一场分享,题目叫做——《好的写作需要节奏感》。
从他的简书写作过程中,我了解到他是怎样从浮躁的书写,到遵从内心的佛系输出的。
很多人天生自带节奏感,只是未被发掘出来而已。经过兜兜转转, 节奏感终于被他挖掘出来了:找到节奏感的基础或者起源,在于你要找到写作什么样的内容,无论是都市、言情还是魔幻乡土,要找到你最熟悉的,最触动的东西,然后扎进去。
这正是:以我手写我心。更印证了卖油翁的那句话:无他,唯手熟尔!
一,写作的节奏感源于内容
很多人下笔之前,心中有千言万语,但是,输出的时候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分明很好的故事,却写得乱七八糟。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写作底层逻辑没有构建起来。一个好的故事,应该有开头,发展,高潮,结尾。这是最基本的节奏感,它的起承转合会在里面给读者很清晰的逻辑感,同时也钓起了读者的好奇心,驱使他们一步步地向下读。
冲浪小鱼儿讲:写作时候,还是要保持节奏,最好是一气呵成,再不济,也要罗列大纲,然后不断填血加肉,等以后有时间再完善。
就像老舍说的:有时候完成,比完美更重要,这样可以防止烂尾。
如果你是初学者,不妨从自己的身边人身边事写起来。因为你就是自己的现场直播,只不过把当时的语言,行为和场景转换成文字而已。很多作家都是这样写的,比如莫言的《蛙》,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沈从文的《湘行散记》……
正如叶圣陶先生在《落花流水皆文章》中写到的一样:你必须有一些材料,一番意境,才可以习作。材料是实际生活中得来的,意境是此时此地想起的,你凭这些个来练习说话,练习思想,绝非应付假设,绝非为他日的说话思想作准备。你练习得好,就是当前说好了一番话,想好了一段思想。所以习作也是一种实际生活,不是假设的游戏。
内容为王的时代,任何一个作者都忽悠不了读者。所以说写作者的节奏感,首先是源于自己的所见所闻,就像把自己的整个生活整个朋友圈展示给别人看一样,把别人代入其中,你的节奏感自然而然就有了。
二,用坚持保证我们的节奏感
2017年,我在简书上,默默地写了二三十万字。 有日更也有周更, 用输入倒逼输出成了一种习惯。
当时就觉得我这辈子肯定是无法再离开文字了,哪怕它不能够给我带来什么,只要我能够一直写下去,仅仅得到写作的愉悦感也是好的。
可是,计划总赶不上变化,迫于生计,我不得不抛弃一文不值的写作。 有将近两年的时间,我都没有好好的写过一篇2000字的文章了。我以为那种节奏感还存在我的潜意识里,但是当我提起笔,挖尽了脑子,也写不成自己满意的样子。
所以说,写作的节奏感也需要时间来培养的。冲浪小鱼儿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当他说起来的时候,我就特别有同感。
他说:你天天更,更上一年半载,自然比不上人家隔三差五坚持好几年的,“若有恒,何必三更起五更眠,最无益,最怕一日曝十日寒”,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万小时定律也有说——人们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并非天资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1万小时的锤炼是任何人从平凡变成世界级大师的必要条件。
但是,我不得不强修正一下,1万小时定律并非适合所有人,他有一个前提条件是:定好自己的位,盯住自己的短板,再进行刻意练习,这个1万小时才有用。
哪怕只是坚持写完一篇文字,也需要坚持加持的,也不乏有些人写了一大部分,到最后坚持不了,放弃了。
村上春树有过建议:“写第一稿的时候,就算有些毛手毛脚,也只管大踏步奔向前去,脑袋仅此一念。趁势搭上时间浪头,勇往直前。大凡眼前出现的都不放过,一个个擒来笔下。当然,光是这样,故事难免这里那里自相矛盾,但不把它放在心上,写完调整好了。”
不论是写一篇文章,还是长期写文章都离不开坚持,保持写作的节奏,哪怕慢,哪怕乱,也不要停。
三,用精心和耐心的修改递进节奏感
海明威曾说过:“一切文章的初稿都是狗屎。”
话虽粗糙了一些,但这是事实,就像毛坯房一样,没有经过装修,住进去也不爽。先简装,后精装,越打磨越有美感。修改文章也是同理的,很多人写作,都只是完成了第一道工序,没有后来的第二,第三工序,所以挫败感丛生。
冲浪小鱼儿说:好文章是不怕修改的,也唯有修改才会让它更加饱满和丰腴。
他的写作很佛系,不为钱写作,就为了快乐感。正是这种去功利心,给他的文字带来了真正的节奏感。他的文章特别善于用故事逻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们不知不觉的就被他的节奏感带动了。完全没有修改,是不可能的。
叶圣陶说:修改稿子不光要“看,还要“念”,就是把全篇稿子放到口头说说看。
能够用口头说出来的文章,无疑是自带节奏感的。我写文章的时候,偶尔也会读出来,感应到其中的节奏,那种愉悦感好幸福。
好文不厌百回改,你的用心在哪里,它改出来的效果就在哪里。要让每一次修改,递进文章的节奏感,你的修改才不是白费功夫。
海明威在写《永别了,武器》的时候,初稿花费了6个月的时间,写完初稿之后,才开始一遍遍地修改,光是改稿就又用了5个月的时间。
这个社会的节奏越来越快,好的写作却相反,你不妨慢一些,多修改修改,让你的“精装修”领先别人一步,你的卓越遥遥领先便不在话下。
总结:写作再佛系,也要把握好自己的节奏感
不要把写作当成负担,写作就是说话,为了生活上的种种需要,把自己要说的话说出来;不过不是口头说话,而是笔头说话。
一个人说话有没有节奏感,听你说的人一听就晓得。而,写作有没有节奏感,一看你的文章就知道。这些觉察,很多人都随身携带,只不过是不突出而已。
为什么要让它埋没掉呢?用起来,你的写作将会与众不同。
作为一个写作者,哪怕再佛系,也要把握好自己行文的节奏感,在内容,坚持,修改三方面下功夫,突破原来的自己。一旦培养好了节奏感,落花流水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