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最本质的因素和基础应是夫妻间的感情,夫妻共同生活是基于感情的必然要求,这也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内容。司法实践中,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为利于改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促进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对一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一方没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达到破裂程度的案件,法院会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以期双方当事人审慎对待婚姻家庭问题,能够重新和好。
所以准备诉讼离婚的,必须要有充足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我觉得这些所谓的证据都是很不好拿捏的,感情有没有破裂,只有夫妻俩才会知道,第三人怎么能体会得到,又怎么能通过证据来证明感情如何,当然司法部门还是有说法的,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根据离婚纠纷案件的客观事实来确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应当从婚姻继承、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而法律上通过程序认定的话,就只是时间的问题,如果你手头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什么是感情破裂的话,那你什么也别说了,要离婚就起诉好了,一次离不了的话,第二次起诉90%以上是会判离的,就是这个过程需要点时间,估计要一年半左右才能离婚,这就是法律程序的诉讼离婚。
如果你觉得你手头上确实是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那么请您核对下,您的证据是不是有用的,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重婚就是与他人再次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与他人同居是必须是双方共同以夫妻的名义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这方面的证据有邻居的人证是关键。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暴是我国比较普遍的现象,当时被家暴一方的法律意识还是很低,也就是夫妻关系的原因,传统说的“床头打架床尾和”,来找律师的时候总是会提到家暴,那估计只是你们之间的小打小闹啦,没法用在离婚上的证据,家暴需要有报警记录、妇联的证明且需要两次以上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有以上的情节必须是有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同时还需要教而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我可以说这个情节完全虚设的,很多人都会来问“律师不是分居了2年就可以离婚了吗?,我们都分居了好几年了”我只想说,法律确实是这样的规定的,但实质上有没有分居还是由法官来判定,即便你也提供了在外居住或打工的证明,无用。前三个情节如果说你手头上有实打实的证据的话,第一次离掉问题不大。这是离婚证据的问题,还有的就是有一些有对婚姻不忠的证据:开房记录、QQ微信的暧昧对话等证明有第三者的,这个只能证明对方对婚姻不忠,影响了夫妻感情,如果对方死活不跟你离婚,说了些冠冕堂皇的话,法官也是不会那么轻易判离的。
这次写的比较多,既然离了还需要有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问题,待后续一一探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