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是一位虔诚的朝拜者,正在走向内心救赎的路上,我以为他的最终目的地就是到达教堂去救赎自己的内心。看完整本书,发现与自己所想的有所不同,但也有共同之处。
小说的开头,已经是哈罗德生命的暮年。日子似乎已经多年不变,和莫琳两个人越来越淡漠的夫妻关系,乏味无趣的生活,日复一日麻木在巨大的惯性中过着。老同事突如其来的一封信唤起了过往的记忆,他发现曾经的同事和朋友奎妮患了绝症。这不是主人公第一次面对死亡,也许正因如此,他终于决定要做点什么。那封让哈罗德陷入回忆的信,加油站的女孩对哈罗德说过的话,其实都只是铺垫前奏而已,这条路上最重要的是,他敢于面对回忆,敢于面对自己认为不堪回首的过去,敢于让自己跳出自己保守的圈子里去看望自己过去的时光。他决定步行穿越英格兰,去看望身患绝症的朋友。这决定有关信念,他相信,只要他走下去,奎妮就不会死。他要用最艰苦和最朴素的方式,对过去错失的一切作出补救。过往的生活里,他一直处于保守状态,在酿酒厂工作永远都只是最角落里的人,他不跟人打交道,也没有在人群中得到关注,就像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只是为了生存而生存。以前总是习惯性地回避他人,到后期的路上抛却了后天一切繁复和无谓的束缚。哈罗德发现,在行走中自己愈加贴近生活的本质,日子可以如此简单。如同文中所说的: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
决心徒步走向奎妮所在的疗养院的路上,在这种异于平常的环境下,过往的回忆不断地被激发出来。经由痛苦和磨炼,他慢慢潜入自己的内心,终于回溯到悲剧的起点,了解到是什么造成了自己今天的处境。然而就在即将到达目的地之际,他却彻底迷失了。伴随着他的故事情节发展,在妻子莫琳身上也发生了一连锁的改变。从年轻时期不断积压下来的负能量,竟会因为哈罗德这场一个人的朝圣途上慢慢消退。从最初的愤怒、担心、到后期的支持,鼓励,适应,并成为他最大的支撑着。在最后,两个人又回到最初认识时的状态,在舞会上认识时发生的趣事,关于儿子戴维自杀的纠缠,关于过去的平淡都渐渐消失在两个人的心里,取而代之的是珍惜两个人一路走来相伴的时光。
全书围绕一段旅程,旅程本身仿佛一个隐喻。这是一场关于探寻自我的过程,如同我们的一生。一路走来,我们赶路,我们忧伤,我们开心,我们愤怒。却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点让我们去正确看待这些过往,没有好好地听听自己内心最真实的声音。起初他双手空空,随着旅程的展开,他随身携带的也不断增加,行装,礼物,旅伴,经历,回忆。他得到关注,名声,大众的支持,但最后,无论主动送出或被动丢失,他不得不将那些人、事、物放下,回到开始。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简单到复杂,又回到简单阶段。而每一次他令我们以为,问题的症结和真相已经了然,读下去却又发现,事情还不止如此。在书本的最后,才发觉原来造成不幸的真正原因。他一路上都为自己没做过的事内疚并自责,最后却发现,造成今天一切痛苦的根源,恰恰是怀抱着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就像我们的一生,总会有一些让我们始终无法放下和无法割舍的事情,一路伴随我们走了下来。我们因为一个人的离开而关闭了通道让其他人走进来,我们因为一件事的失败而全盘否定了自己,我们因为愧疚而始终无法在那个人面前抬起头来。
虽然最终的结果,奎妮早已经忘记了他,早已经忘掉了过去的事情。尽管哈罗德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但并不是说这一切都是徒劳无用,我想最重要的是改变了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地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一个人的朝圣,其实就是一个人内心净化的过程。找到属于自己的路子,走自己精彩的道路。无论如何,记得,你是自己的作者,你正在书写你独一无二的人生。勇于面对,敢于接纳,去爱和被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