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这句话是孔老夫子说的,对此我完全认同。从小到大,我就无法抗拒美食,所以发育得特别好,以至于现在最希望穿越的年代一定是以丰满为美的的唐朝。
学而优则仕,食而优则烹。第一次上灶台是在初一的暑假,兴兴头开始了处女烹。老妈老爸遥想着将来可能的幸福时光,对于我黑红参半,生熟不一的红烧茄子给予了一致的好评,美得我一头栽进了马大嫂的行列(仅限于假期)。对了,直到如今,我依然很乐于做一个马大嫂(买汏烧),因为对于一个优秀的,有创意的厨子来说,这三个流程是不可不亲自参与的,所以无论多么繁琐,多么伤皮肤,我依然坚持从买到烧全部动作亲自完成,以此为荣。当然如果在这个名词前面加上一些诸如“优雅美丽”、“年轻时尚”、“聪明伶俐”的定语,我将更加开心。
烧得次数多了,便对烹饪这个曾经被鄙视的行业(君子远庖厨)有了感情,很觉得应该将此作为大学的必修课(除了家政学外),大大提升其地位。相比于孔老先生这位羞羞答答半遮面的美食爱好者,老子更让我敬佩。如果没有亲身操作过,他又怎会说出“治大国如烹小鲜”这样有水平的话来呢。以我数十年的经验,烹饪绝对是门大学问,而且是需要集IQ/EQ/TQ(Taste Qualification)于一体的Know-How。卖油翁可以说“无他,手熟耳”,烹饪的最高境界,却绝不是手熟就可以达到的,讲究的是创意、技术和品味,口熟可能还更有用些。
作为一个五口之家的业余家庭煮妇来说,周末的大餐是场考验。老老少少,众口难调,也不能够靠几个拿手菜永远混下去。所以,每次周六买菜,考验的便是我的创意和综合协调能力。除了主菜外,我往往在菜场上根据菜色的新鲜程度决定菜单内容,除了创意也要求有好的记性,不可以忘却一些不起眼但很重要的配菜调料。等到回到厨房,更如同军队总司令,运筹帷幄,可惜将军和士兵由一个人担当。本人创造过一个记录,从新鲜原材料开始到六菜一汤端上台,一个半小时搞定,其中主菜还是极需时间的毛栗烧鸡。何能如此?应该说,华罗庚先生对我的帮助极大。
中学时学的课文大多数已经还给了老师,但是其中一篇“生活中的统筹学”让我终身得益非浅。窃以为无论其是否发表了华氏定理,仅凭此文章便华罗庚可胜任管理学大师。他举了一个出差回家烧茶喝的例子,让我明白了时间管理、项目协调的重要性。那么,烧菜时又如何呢?
洗、切、配、烧,千头万绪,想要节省时间便需要从开始便清楚孰先孰后,怎样见缝插针,在等油热的时候剥大蒜,在炖肉的时候洗青菜。而且,你还需要知道什么菜需要火热出锅,什么菜需要凉些才脆嫩。至于大蒜配茄子,小葱配豆腐,羊肉加桔皮,洋葱烧牛肉,这些君臣之道,相辅相成更是不可弄错。我就吃过加了醋的茭白,太甜的糖醋排骨,滋味自知。
因为喜欢美食,所以连带着喜欢看和美食有关的书和电视。不得不提的是一部电视,一本书。电视是一部韩剧,因为不是很喜欢那两个男主角,所以忘记了名字,但始终记得这是兄弟俩争夺美食冠军和家族企业(餐厅)的管理权的故事。其中哥哥坚持最好的美食需要最贵、最纯正的材料;而弟弟坚持要用普通的食材作出最美味的菜肴。最后谁赢也忘记了,但是作为普通小老百姓,我是力挺弟弟的,对于坚持要用最贵最好的牛肉才能做出好牛排的厨师,我是有点不屑的。金庸和古龙两个人的作品我都喜欢,但是对于美食的态度,让我偏向古龙些。《射雕》中蓉儿的作品要求高超的武功和昂贵的食材;而《护花铃》里南宫平母亲的一道普普通通的炒青菜让人欲罢不能。书的名字我记得很清楚,是《恰似水之于巧克力》,讲的是墨西哥家庭中一个最小的女儿,因为传统终身不能出嫁,而他的爱人为了能和她朝夕相对,便入赘其家,娶了她的姐姐。小女儿通过烹饪,将她浓浓的悲哀和爱情融入了一道道佳肴中,让吃过的人为之迷恋,喜悲不能自己。
我和我的先生的性格很不一致,我喜动,他喜静;我欲游,他欲宅,但我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美食。我们恋爱的记忆中,一顿顿或精致或粗犷,或昂贵或价廉的美食占了很重要的地位。最难忘的是曾经有几年我们分处两个城市,周末他坐着火车来看我,我在家中准备了满满一桌菜等他,一边做菜一边期待着他的脚步声;当他到来后,我们一起努力加餐,留下一桌狼藉。然后他洗碗,我站在一旁说些闲话,这个时刻,不是不甜蜜的。也许,对于我这样平凡的女人,遇到一个让我甘心为他烧一辈子饭的人,生一个和我们一样爱好美食的宝宝,然后看他们美美地吃着我烧的菜,喜滋滋地听他们说些拍马的话,就是马大嫂的幸福时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