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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朋友圈又被刷爆了,主题无外乎三个字:美联航。(什么?你以为是白百何?!抱歉,咱俩不在一个圈,不过我不介意你私信跟我讲讲这个故事。。。)
(上图来自网络,这个水印是自动的我不知道怎么去掉,望高手指点。。。)
事件的详情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这里我就不赘述了。相信大部分朋友们看到这个事件,也和我一样出离愤怒。我们不禁要问:United Airlines,你到底联合的是谁?报道刚出来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中国人在美国真TM不受待见!可是,再深入想一想,如果这个事件中被“摔”出飞机的是美国人,我是不是就应该辛灾乐祸呢?我的回答是:No。(如果你心中的答案是Yes,那这篇文章你就没有看下去的必要了,因为接下来的观点都是基于这个No的回答。)实际上在我看来,这个报道即使只是描述:“一个买了票的乘客因为拒绝下飞机,在没有过激行为的情况下,被航空公司强制暴力抬出飞机。”从理性上,我仍然会产生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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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第一反应呢?仔细思考一下,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报道当中强调的“亚裔”字眼,甚至有媒体直接自我带入:为什么随机抽取偏偏抽到的是中国人?!(实际上最新报道已经证实了当事人是越南籍。)媒体使用的这些刺眼的标签,看上去好像是客观的,但实际上不动声色的就触动了观众的情感,让观众不自觉的站了队,把这个事件的矛盾点从乘客和公司之间成功转移到了亚裔和美裔之间。如果不仔细想一想,我的理性小人就这样轻易的被情感小人给打败了,因为我从“亚裔”这个身份上取得了情感的认同,而理性的认知是需要费脑子思考的。人的本能趋利避害,我们都倾向于付出最少而回报最大的解决方案,所以情感说服比理性说服要来得简单得多。同样的原因,你会发现,能使人变懒的发明都不愁有市场。
刚刚提到了,在这次事件当中我们看到更深一层次的矛盾点在乘客和公司之间,或者进一步推广到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我们看到这个事件,难免担心自己做飞机时也会遭遇到这样的“待遇” 。可是这个事件中我的愤怒点真的是来自于“消费者”身份和“商家”身份的对立么?且不谈很多人的身份是不断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切换的,就说前两年的”高铁占座哥辱骂乘务员事件“吧。占座哥作为消费者购买了一等座的票非要坐到商务座不肯走,乘务员合理劝阻却遭辱骂。在这一事件中,我同样产生了愤怒,这次的愤怒点产生在消费者身上。占座哥付出了一等座的票价义务却意图享受商务座的权利,这是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显然是过错方。可是造成的结果却是过错方对非过错方施加了惩罚,这违背了我心中的正义。这里的过错,和身份没有半毛钱关系,仅仅跟我心中的合理性乃至正义感有关,这或许才是真正的矛盾点。这两个事件让我产生愤怒的原因,都是因为过错方违约在先,却在协商过程中使得非过错方遭受了不该遭受的惩罚。而跟身份地位无关的意义在于:这个标准在我心中是普适的,不会因为我自己处在消费者的位置就用有利于消费者的标准,同样也不会因为某些情景下我处于商家的位置就换一套评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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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有些人可能会误把正义与道德等同。我在这先澄清一下:每个人的正义标准是不一样的,而本文中提到的正义,是我个人心中的最低标准:理性标准。亚里士多德讲说服模式分为道德(ethos),情感(pathos)和逻辑(logos)。我们常说的伦理道德,可以简单理解为ethos的子集,而理性分析和批判性思维隶属于logos。【打住!说好的科普型段子手,拽这些zhuangbility的概念到底要闹哪样!】我们就用火车票的例子来说明这三者的区别吧。
比方说我购买了一张卧铺票,合理合法的获得了票面铺号的短期支配权。这时候中途上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拎着大包小包,手里却紧紧拽着一张站票。大概是因为我长的太帅,他好巧不巧的就盯上了我的位置,向我诉苦意图说服我让座。这时候可能出现三种场景。
场景一:我有该铺位的支配权,所以让不让位是我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我体内的逻辑小人站出来,告诉我这里的冲突点在于我的权利和他的欲望,我没有理由放弃我的权利来满足他的欲望。于是我合理合法的拒绝了他的请求。在我看来这符合理性标准的正义,只不过造成的结果是:我开心满意,继续睡我的大觉;老爷爷既不开心又不满意,也没地方睡大觉。但是客观上我们双方都没有造成损失,也无过错,不应有谁受到惩罚。(至于他会不会怂恿别人来攻击我,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因为我以理性为标准。)
场景二:我虽然知道我有铺位的支配权,但看到老爷爷年纪这么大了,路途这么遥远,同情心泛滥,又想想我占着铺位可能也只是玩儿手机不睡觉,干脆坐在车厢头的插座旁边来一局猜歌游戏(打卡的同学都懂的)。于是情感小人站起来一拳把逻辑小人打晕了,我就这么答应了老爷爷的要求,心满意足的去玩手机了。这样的结果是:我开心满意,不过不能睡大觉了;老爷爷也开心满意,并且还有地方睡大觉。客观上老爷爷得到了好处,而我却造成了损失。理性上我的损失应当归咎于老爷爷的过错,所以老爷爷应该得到惩罚:弥补我票价的损失。当然反正我情感上开心满意,可能会放弃获得赔偿的权利。
场景三:这一次情感小人和理性小人达成了一致,我不想也没有义务去让位。但是道德小人不知怎么滴就蹦出来了。道德小人很强壮,他轻松打败了情感小人和理性小人,最终取得了胜利。我们顺带说一说道德小人为什么这么牛逼。简单来说,因为道德小人有很多同伙,他们会从老爷爷、围观的叔叔阿姨、甚至在给弟弟妹妹让梨的小盆友的眼神中向你的道德小人传递能量,使得他手中握着的不是拳头而是悟空的元气弹。而情感小人又是一个墙头草,他看到围观群众的举止之间透露出的敌意,想想坚持不让位可能面临的是千夫所指显然是开心不起来了。于是他不用打就自动叛变,帮着道德小人干掉了理性小人。最终我满不乐意的答应了老爷爷,造成的结果是:我既不开心又不满意,更不能睡大觉;老爷爷开心满意又有地方睡大觉。而客观上老爷爷得到了好处,我遭受了损失。这一次我不开心,情感上也不希望放弃获得赔偿的权利,但看看路人的眼神,只有默默的憋了回去,加重了我的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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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场景年轻的朋友非常熟悉吧,正是我们俗称的道德绑架。在这三种模式中,如果道德占据上风,实际上我们让位的权利变成了义务,并且大多数时候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的。为什么呢?因为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满意了他人意味着损害了自己。而我们这一代,正是自我意识诉求在日益增加的一代。(实际上准确的说,我们的自我意识诉求并不比前辈们强,只是我们敢于承认自己有自我意识。关于这一点,我强烈推荐大家读一读《巨婴国》这本书。)因此,这个模式得到的认同越来越少,关于道德绑架的控诉也越来越多。
那么有同学就说了,第二个模式不是挺好么?确实不错,不过你能开心的前提是你在付出中得到的快乐实际上大于给你带来的损失。我们说了,情感小人是很善变的,跟我们息息相关的每一件事都可能影响到他的选择。要是手机没电了又没有插座,快乐就减少了;要是把钱看的太重,悲伤又泛滥了;要是身心疲惫困意十足,同情心也未必管用了。当然快乐和悲伤的界限不是绝对的,所以圣人们总教导我们修生养性,克制欲望,其本质就是降低快乐的门槛,提高悲伤的阈值。实际上作为火车卧铺的常客,我确实遇到过几次类似的情况,我都选择了让位。有时候挺开心,有时候不开心就给自己找理由让自己开心。在他人眼中,或许结果和道德上的正义达成了一致,从而我获得了道德高尚的评价。
但我这么选择仅仅是因为这个铺位的使用权对我而言,在这几次让位中不是那么重要而已,这并不是每次都一致的,也不是对每个人都一致的。很多时候我们的权利在我们眼中比别人的欲望更重要,或者说失去权利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我们无法接受。注意我始终强调这是我们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如果不想放弃而放弃,那就不叫权利,从而也毫无正义可言了。甚至有的时候有时候我们的权利会和别人的权利发生冲突。比如美联航事件。如果事件不出现”亚裔“,不出现”暴力“,可能舆论并不会像现在这样一边倒,总有人会站出来说:这一个乘客赖着不走,飞机不能起飞,不是侵犯了别人的权利么?问题在于,这个权利冲突的过错方并不是这个乘客,为什么却要他受到惩罚(不是暴力惩罚,而是放弃掉在这次事件中对他而言很重要的座位支配权)呢?我的观点是:大多数人的权利和利益,可以让我放弃与之冲突的欲望,但不能让我放弃与之冲突的重要权利。道德也仅仅是用来说服自己放弃次要权利的工具,而不是用来迫使别人把放弃权利转变成履行义务的枷锁。
试想这么一个场景:在穷乡僻壤之地,有这么一个小山村,村里没有一条像样的公路。村长一心想着带领大家摆脱贫困,所以打算集资修一条公路。大家都知道要想富先修路,修路对全村老少而言长远来看都是好事儿,可集资修路需要的钱不是小数目。村里的代表开会讨论决定大家克服一下均摊费用,村长带头出双倍。可是村里的王老头,能拿得出这些钱,但死活不肯出。别的村民觉得凭什么他可以不出我们非得出呀?所以纷纷表示老王出了我们就出。于是村长以人民的名义强制征收,在争执中老王不幸去世。但最终钱到手了路修好了村里慢慢富起来了。
老王在事件中显然是无过错方,只不过是不愿意将放弃割舍不下的权利当做自己的义务而已。你觉得村长这强制征收正义么?可能你还会回答正义。可是当有一天有人以大局的名义要求你牺牲你自己看重的东西,包括工作、财产、住房甚至生命的时候,你不乐意,他们就强制执行,你还会觉得正义么?
如果这个村长就是你敬爱的李达康书记,你又如何评价呢?从小到大,我们太习惯于用简单的“好人”和“坏人”这两个标签来把人分成不同的身份,但现实并不是这么简单的二元世界。下次“东”拉西扯栏目,再和大家分享分享东哥眼中的达康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