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和母亲通完长长的电话,她很想念我,我亦是很思念她
她还说姥姥又做了好吃的饭菜,想起来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去姥姥家烤玉米了,但后来我却渐逐渐不愿去姥姥家了,当然并非我不爱姥姥了,也并非烤出的玉米不再外焦里嫩香的很了,只是因为同村里卢家的狗太凶太吓人了。
卢家是村里的大户人家,因为收粮食比人收的多和早渐渐成了里最富的人家,卢家的院子是最大的,太太是最美的,家里养的狗也同样是最凶的。
狗平时是不咬人的,但当有人站起卢家的院子前指指点点,哪怕是好心好意的告诉卢家太太房子上的瓦片漏了,或是天气阴了快收衣服吧,狗也会以为是坏人来了抢先叫个不停。
后来,我听姥姥的街坊说卢家邻居孙家的鸡丢了,去卢家讨要还被狗咬了,街坊看不下去不干了,就满大街宣扬卢家老爷偷鸡的事情,这事连村里路过的乞丐都知道了,但一开始是没人信的,因为卢家老爷那么富,为什么还要用偷的方式吃鸡呢。
乞丐哭着说,我明明那天夜里靠在墙角睡觉,亲眼看见的卢家老爷偷鸡吃,你们怎么不相信我?你们看,我还捡到了卢老爷大衣上的狐狸毛呢。
众人沉默,那狐狸皮是别人家穿不起哩,可也有人仍然不信,不信的人就会指着乞丐的鼻子骂:“人家卢家老爷一年能赚五百多万,有必要去偷东西么?你们这些臭乞丐,天天好吃懒做还想着栽赃人家卢姥爷。”
我站在木门里看着街上吵闹的众人默然,大抵懂了原来富人偷东西并不算偷,因为他本不必偷东西,所以即便他真的偷了,哪怕是青天白日下被人证实,也会有人觉得他没有偷。
可我却实在搞不懂,为什么他们却这么着急为卢姥爷辩护,一年赚五百多万的又不是他们,夜里能吃到骨头的人也不是他们。
姥姥不让我多言,只管告诉我偷东西是不对的,只要自己记住了就可。
我点了点头,关上了我家残破的木门。
天渐渐黑了起来,我便又有些害怕了,因为外面卢家的狗好像又多了起来,你争我抢的,叫的也就更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