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蓝,是个女孩。二十四年前的冬天,我妈生下了我,而她却永远离开了。爷爷奶奶说,我是个不详人。看着爷爷紧皱的眉头,爸爸把对我的喜爱,深深的藏在了心里。
我成为我们村子里,第一个独生女。我慢慢长大了,村子里的风言风语,我知道的一清二楚,说我克死了自己的妈,说我是个绝后种。
我不埋怨,也不愤怒,我只是好奇相片里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陌生女人,为什么她离开了,我便成为千夫所指。
失去了妻子的爸爸,苍老了许多,两鬓稀疏的有一点白发,可他依旧帅气,依旧善良,爷爷逼着爸爸再娶,爸爸总是推脱,直到爷爷找来红娘,找来算命先生,算着两人的八字。
那个晚上,爸爸带着12岁的我,离开了家。我本以为我们能够摆脱村子里的一切,开启我们的新生活。没想到,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爸爸就被抓回去了。
我有了一个新的妈妈,她叫如云,从她嫁进来那天,我便成为了孤儿,我的心,也从此结成了冰。如云对我还算客气,没有虚伪的关心,也没有过分的刁难,我不会叫她妈妈,她也不会让我做事。相安无事的相处模式竟然让我感觉无比的舒心。只是,生活总要制造一些波澜,一年后,如云怀孕了,生下了我的弟弟,润。
润很喜欢粘着我,结冰的心被一句句的姐姐渐渐融化,我开始学会了笑,开始学会了关心,开始学会了爱人。夏天,我带着润去邻村的小河,润很喜欢水,脱了衣服就往水里跳,突然一股强水流,把润冲走了。
“就是她,这个不详人,害死了自己的弟弟。”
我刚融化了的心,迅速结成了坚硬的冰块,然后裂开,撒了一地。我背着一个小包,带着润的照片,在村民的谩骂声中,离开了。我曾回头,对上了爸爸的眼,他的眼神很复杂,有无奈又有埋怨,嘴巴动了动,终究还是合上了。
我坐着火车,窗外有紧紧相拥的情侣,有送别孩子的父母,还有许多推小车的商贩,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心事。
我来到了成都,那个叫小桥的酒馆。我涂着厚厚的廉价胭脂,戴着大大的圆耳环,烫了一个海藻般的卷发,穿着黑色的露脐上衣,破洞的短裤,坠着大大的假金链子,赤着脚穿着黑色的凉鞋,艳红的唇膏,紫色眼影,厚重的眼线,眯着眼睛,唱着所谓的摇滚。
只有在唱歌的时候,我才真正释放了自己,想象着自己的灵魂,穿越了这身衣服,穿越了这个城市,穿越了以前的回忆,飘然远去。
曾经也尝试过卸去浓妆,穿上长长的裙子,拿着麦克风,唱着空灵的民谣,天真的以为大家会因为歌声爱上我,想做一个脱俗的歌手,后来越想越明白,大家来听唱歌,只因为歌手身上越来越少的布罢了。
结束工作后,我抽着男士香烟,烟味浓烈,我喝了一杯金奖白兰地,神情慵懒,丝毫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直到遇见了十一。
遇到十一那天,天空下着大雨,仿佛所有的悲伤都汇聚起来,大力的敲打着透明的玻璃窗户,我照常的坐在吧台的边上,喝着强烈的洋酒。
有个男人坐在了我的旁边,对事事都不上心的我,竟然开始打量着身旁这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蓝色的衬衣,黑色的西裤,刮得干净的胡子,一头小卷发,明亮的眼睛,他礼貌的对我笑笑,然后继续品他杯子里的酒。
对,就是他,我的依靠。他击碎了我曾经梦里出现过无数个陌生男人的影子,牵着我的手,吻我的唇,甚至,脱光我的衣服。他打破了我构想的荒芜人生,和某个陌生男子,完成成年人该做的事。
他让我顿悟了生命里还有其他的美好,让我拾起了早已撒碎了一地的心。由于下雨,客人来的很多,小小的酒吧竟然有高朋满座的感觉。应老板的要求,那个晚上我身上的布尤其少,妆特别浓,我一上台,他们的的眼睛都聚在我身上的某个地方,我对此不屑一顾,早已看透了他们身体的寂寞。
老板给我安排了许多重金属的摇滚曲目,还给我加了工资,无所谓的我本可以按着歌单,和乐队唱着毫无灵魂的歌曲,让那些身体寂寞的男人嗨起来,多美好的夜晚。
站在台上的那一刻,我看到十一摇晃着手中的杯子,一言不发。有故事的人总要被有故事的歌打动,我开始唱着轻柔的,悲伤的情歌,就像撕扯着旧日的伤口,让人感到无比的疼痛,来不及掩饰,已经血流成河。
那些肤浅的男人当然不买账,逐渐离开了酒吧,酒吧又变得和往常那样安静,冷清,最后只剩下十一,依旧摇晃着他的酒杯。
“你唱的很好。”
“谢谢。”
我慢慢卸去脸上的廉价胭脂,看着镜子里素颜的自己,开始不顾老板的反对,练习十一喜欢的歌曲,想象着某天能像偶像剧那样,用歌声打动十一的心。
十一会安静的坐在角落,静静的听我唱的歌,结束后,我会看他,他明亮的眼睛,让我迅速升温,屏蔽了酒吧其他的人,我的歌,只给十一唱。
十一会给我温暖的拥抱,在我被老板训骂的时候,他说:“受苦了,我带你离开。”我靠着他的肩膀,轻声的说:“好。”
二十几岁的我不相信世界还有如此痴情的人,可老天让我遇见十一,让我知道世界还有这样的人,对个不爱他的女人感情如此固执到不可理喻,而对其他的事却淡然处之。
他把我带走后,没有亲吻,甚至连拥抱都没有,却经常把我带在身边,寸步不离,睡觉的时候,我还能听到他的梦呓,最清晰的是某个人的名字,安。
第一次听到安的名字,我没有在意,可频繁的梦呓,都重复着同一个名字,我开始怀疑,确切的说嫉妒。睡在我身旁的男人,叫着别人的名字。是女人都会在乎的,除非你不爱身旁这个男人。在某个夜晚,内心的嫉妒犹如熊熊烈火,灼烧着我的心,我起身,搜寻着十一的手机,相片,号码本,甚至备忘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直到哈欠连连,依旧一无所获。
十一照常起床,弯下腰来,帮我盖好被子,我趁机用手环着十一的脖子,用力的吻着他的唇,他显然是受到了惊吓,挣脱开我的手,然后跑到厅里。原来有些记忆,不在相册,不在号码本,甚至不在备忘录,也依旧无法抹除,难以释怀。
十一说,他带我出来,会一直照顾我,但不会爱上我。我说,其实我怕黑,你可以在深夜把我抱在怀里,天亮便放手。他笑了,用明亮的眼睛看着我,我不喜欢暧昧,更不喜欢游戏爱情,我只抱我喜欢的人,无论白天黑夜。
我认命的点点头,即使能看到他刚起床的样子又如何,我还是被他隔在了心墙外,远远地,无法靠近。
十一说,安是我喜欢了很久的女孩,算上今年,刚好七年。从学生时代的马尾辫,到现在的大波浪卷,我爱她,一如既往。以前一起走在超市里,买着秋游时的零食,还幻想着以后,买菜做饭的日子。我悄悄的在她耳边说,安,我喜欢你。
安天真地说,那你要努力工作,建一个像城堡的房子,有压死我的玫瑰花,生一堆可爱的小朋友。
我说好,会有的,你等我。
七年过去了,我依旧一无所有。我对安说,对不起,我没能做到。安说,没关系,我也不想要。我不是你的那个她,别费心了。
我心疼的看着我视他如命的男人,在为另外一个女人落泪。我好奇到底是怎样的女人,让我心爱的他如此迷恋。
在一家酒吧遇到她,也是个下雨的晚上。她在那里唱歌,我一眼就认出是她,她和我一样,涂着厚厚的廉价胭脂,戴着夸张的大耳环,黑色凉鞋,红唇烈焰。原来十一把我从酒吧带走,不是因为同情,是因为我身上有安的影子。他把我放在身边,来弥补内心对安的念想。
安,我是十一的朋友,我们聊聊。我想知道他为什么喜欢你七年。
安呵呵的笑了,真是个天真的男人,我只是随口说了小时候动画片里的童话故事,他就相信我会爱他一辈子。
那你是在欺骗他吗?
安深吸了一口烟,呼出了长长的烟雾。她说,十一很照顾你吧,看你对他如此依赖。我说,我也曾经跟你一样,在酒吧唱歌,浓妆艳抹,被一群寂寞的男人盯着,是十一救了我。安又笑了,她说,他不是救你,他是救他自己,他对你好,是在弥补,是在救赎。他把没能给我的,都给你了。他是个好男人,真的。
我问安,你后悔吗?
我还有后悔的资本吗?我也想穿长长的婚纱,牵着爸爸的手,走过那铺满花的长廊,走向尽头的他,他在亲朋好友面前,掀开我的头纱,深深地吻我的唇。我已经不是他爱的那个人了,我变了,变得肤浅,变得虚无。
离开酒吧,我回到十一的家,他早已躺下,还有轻微的鼾声,我也弯下腰来,帮他盖好被子,他翻了个身,嘴边还流着口水,他睡得那样安静,像个小孩。我终于恍然大悟,我在他的心里,不过是安的影子,我不想做别人的影子,至少不想做安的影子。所以,我要离开我爱的这个男人了。我舍不得,曾经以为可以握住幸福,到头却成了别人的影子。我想放过自己,放弃这种无疾的爱恋,也放过他,找寻属于他的真爱。
我摸着黑,收拾着行李,却发现行李少得可怜,一个小箱子,足够。天注定我要离开,没有牵挂,没有留恋。
“蓝。”十一在叫我,我回头微笑,终于我也在十一的梦里出现了。
“你真的很像她。”我闭眼,嘴角边有轻微的咸味。
我悄悄地离开,没有任何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