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上次的情况跟律师沟通后,律师提醒给法官打电话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打电话跟法官反映上次她给的被执行人电话打不通的情况
2、问法官接下来该怎么办
3、再次确定对方名下是否真的没有任何房产和财产
4、询问是否已对他们进行限制高消费措施
5、向法院申请要求拘留对方
6、了解肖小红户口所在地地址房产信息是否查到,可否向法院申请查证户主与被告的关系及自2015年10月6日以来二被告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明细,好为打撤销权官司作准备
今天我打通了法官的电话,问了这几个问题和相关情况。
法官是这样答复的:
1、肖小红户口所在地房产房主是马晨宇(已确定就是这几个字,我猜测他应该是肖小红和马海岗的儿子)。房子是2019年购买 ,在唐家湾,成交价58万元,面积60多平方。
问到可否申请查证马晨宇与被告的亲子关系和对方银行账号转账记录,如果确定是在2015年借钱后被告给马晨宇转了大额资金用来买房,打撤销权官司,要求用此套房子还债。
法官说马晨宇是1995年出生,买房时已经是成人,有买卖房屋的自主权,我们是无法撤销他的房子,所以打官司也很难赢。
2、已确定两被告名下在全国范围内都没有任何房产和财产。
3、暂时没有对他们进行限制高消费措施,等到执行终结时会对他们进行限制。
4、是否可以申请查证自2015年10月6日以来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明细,尤其是二被告在老家输了官司的情况下,有大额资金转出记录。如果有,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打撤销权官司,追回欠款。
法官说从她经历的案件中,此种方式没有成功的案例,所以不建议这样做。
5、说到电话打不通的问题,她说他们也只有这些信息,如果电话打不通他们也联系不上对方。
6、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拘留对方,但是得我们自己找人,自己找到人了他们可以拘留对方。
我提到如果法院都找不到人,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而且还是外地人,想在珠海这么大的城市去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更加不可能做到。
我问她此事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她说暂时没有,只能这样。
7、我提到马晨宇和马海港应该是父子关系,可否提供马晨宇的联系方式,这样我们通过他找到二被告,好协商解决。
法官说他们也没有马晨宇的资料,因为他跟此案无关,不能侵犯他的个人隐私。
法官说:只能由我们自己找到被告,他们法院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别的没有办法了,只能靠我们自己。
我说警察应该知晓对方所有的个人信息,应该可以通过定位找到二被告。
法官说我可以交份材料,向法院申请查控被告。材料可以邮寄,她收到材料后会按照流程处理。
问到资料交上去什么时候能知道结果的问题,她说这个不一定,因为即使她们给警察那边发了协同调查通知,对方给不给回复都不一定呢——警察局那边每天也有很多案件要处理。
8、法官说很多民间借贷纠纷都很难拿到钱,当初借贷时既没有抵押,也没有担保人,就应该想到很可能会有拿不到钱的后果。
我咨询她是否有别的方法能讨回欠款,比如可以通过找当地的讨债公司和律师介入,从她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能有多大几率要回钱。她说她不清楚这些,让我咨询律师。
就聊了这么多。感觉要回欠款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