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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的傻不是天生的。二十年前,富力村一整个夏天没有下一滴雨。傻子家的几亩地也都荒了,一个籽都没有结出来。傻子有一个姐姐,比傻子年长3岁,模样长得水灵,又长着一嘴伶牙俐齿,所以远嫁给了一个大户当儿媳妇。那年傻子的爹娘说什么也熬不过去了,非要拽着傻子去外地投奔女儿。傻子生性耿直:“俺一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俺不去!”傻子的娘皱着眉头:“儿啊,你听娘的话,这饥荒咱今年是熬不过去了!”傻子背对着爹娘,一言不发。傻子的爹性子烈:“你他娘的爱去不去,老子不管你了。”一只皲裂的大手拽着傻子娘的胳膊,气鼓鼓地往门外走。傻子的娘心里放不下,一边被拉着往前走,一边三步一回头地往后望。最后见傻子吭都不吭一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头也不回地迈出了家门。
从那以后,家里就剩下傻子一个人了。闲得发慌,喝酒玩牌。在村东头常聚的牌局,傻子认识了六奎。六奎是家里的老小,上边有四个大哥,一个姐姐,天生被宠着惯着。渐渐地,六奎变成了村里出了名的混子,喝大酒,打群架,偷邻村的鸡,调戏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也都是常有的事。这天,散了牌局,傻子耷拉着脑袋,步子沉沉地往家走。六奎在傻子背后一边跑一边喊:“兄弟,兄弟————”傻子不耐烦地回头瞟了一眼,“你找俺有啥事?”六奎挤着眼睛,冲傻子咯咯一笑:“兄弟,你家里也是一个人,今天中午咱俩喝点?”傻子正发愁今天中午该怎么对付一口,听到这儿便也欣然答应了。
一壶浊酒,几粒花生米,几盘半生不熟的凉菜。六奎和傻子吃得却是开心。兄弟俩你敬我一个,我回敬你一个。几杯酒下肚,两个人天南海北地扯起来。“兄弟,你就打算一辈子待在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儿?”傻子沉默了,他只知道他心里有很多不甘,但是他不知道劲儿该往哪儿使。“兄弟,俺有一个亲戚在广州卖衣裳,生意红火,前两天寄信来,让俺过去投奔他。俺一个人总觉得——”六奎欲言又止。傻子性子直:“怎么?你想让俺跟你一起去?”六奎拿起酒杯,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口酒。“俺是这个意思。”傻子动了心,他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他在这个村子里待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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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傻子一大早便收拾好了行李。他和六奎一路颠簸进城,买了两张去广州的火车票。火车上人挤人地挨着,把人贴成肉饼。“香烟瓜子火腿肠,啤酒饮料矿泉水,前面的同志,麻烦腿收一下。”一路上傻子和六奎就伴着乘务员的叫卖和车上播音员的播报扯着犊子,傻子突然对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充满了无尽期待。
不知不觉中,几天过去了。傻子和六奎凌晨两点在广州站下了火车。兄弟两人看着繁华的街景,街边林立的高楼,不禁出了神。六奎的手搭着傻子的肩膀:“这回咱俩可要发一笔横财喽!”说完,两个人的脸上乐开了花。第二天,六奎按照信上的地址,辗转找了好几条街,找到了亲戚的店面。店面确实不小,货架上各色各样的衣服摆得整整齐齐,店里还雇着几个20来岁的大姑娘。亲戚安顿六奎和傻子住下,给两个人安排了活。
傻子虽然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但是从小被摔打,吃苦吃得不少,干活麻利又干得漂亮。六奎自小被娇生惯养,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甚至受不得半点委屈。六奎的亲戚越发赏识傻子,把店里重要的业务都交在傻子手上。这样一来,虽然六奎和傻子拿着一样的工钱,住着一样的平板房,但是傻子比六奎认识了更多人,有大老板,有小商人。
在广州待的第三个年头,傻子认识了很多商户,熟悉了广州的每一条街道,零零碎碎地攒了不少钱。他动了自己开店的心思,毕竟他不想一辈子给人打工。他鼓动六奎跟他一起开店,一个当经理,一个当副经理。六奎答应地痛快,六奎动了歪心思,他总觉得跟着傻子干能敛到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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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傻子的店顺利开张。傻子是经理,六奎是副经理,两个人喝下滴了血的碗酒,拜了把子,并发誓一起挣个盆满钵满。傻子利用之前积攒的人脉,做成了不少大生意。看着柜子里越来越多的票子,六奎有点眼红了。围在傻子身边的姑娘媳妇越来越多,秋红就是其中一个。秋红也是几年前南下的打工族。秋红的父亲嗜赌成性,家里被败光了,秋红的母亲在几年前跟人跑了。秋红从小就知道钱对于一个女人,对于维系一个家庭有多重要。她在大城市拼命打工,想得就是有一天能在城里有个安身之地。秋红心里很清楚,她爱傻子的钱。只不过她比那些娇滴滴的女人多了一份踏实和勤恳,她最终还是胜出了。
秋红和傻子成婚的那天,六奎把自己灌醉了。当初他张罗傻子出来赚钱,如今店是傻子的,媳妇也是傻子的。他越想越憋屈,越想越窝火。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往前走。秋红进了傻子的店,她也享受一把当老板娘的滋味了。店里的生意越来越红火,傻子经常奔赴异地谈生意。慢慢地,秋红和六奎越来越熟络。秋红独守空房,寂寞难耐。六奎正值壮年,血气方刚。两个人最终跨过了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一翻云雨过后,六奎搂着一丝不挂的秋红,喘着粗气,“你喜欢大力(傻子原名)什么?”“钱,她能让我在这个城市有个安身之地。”秋红的眼睛里透着光。两个人相视一笑,仿佛达成了某种共识。
仍然是凌晨两点,傻子在广州站下了火车,他手里握着一大把刚兑换的钞票,一路小跑,想和家里的老婆亲络。傻子的店有两层,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他和秋红的家还有六奎的房间。门面的铁门大敞着,傻子的心里直犯嘀咕。他探着身子往里一瞧,店里空了!只剩下几个货架孤零零地摆在那儿。他赶紧跑上楼,边跑边喊“秋红——六奎——”。秋红和六奎的行李都不在了,抽屉里的钱也都一分不剩。
傻子瘫坐在地上,突然觉得身体里像是有什么东西一下子被抽走,他连哭的力气都没有。那天晚上他一夜没睡。走在广州大桥上,吐着那个年代价格不菲的云烟,望着远处的点点微光,他第一次想家,他想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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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州回来的第一天,他得知了爹娘的死讯。不知不觉离开家已经有八年了。爹娘活着的时候身体也是一直靠药物维持。当初去投奔女儿,也并未落得一番好下场。从那以后,傻子不再爱开口讲话。他时常一个人坐在村头的小河边,望着天空发呆。村里的人也因此叫他“傻子”。
那天,他正要离开。一只全身毛发黑得发亮的大狗跑到他身边,把他鞋上的灰尘舔干净,然后呆呆地看着他。傻子一眼就看出了骨瘦如柴的狗是只流浪狗,于是他把这只狗牵回了家。一朝一夕,他把狗当作自己的亲人,把狗喂得足足肥了好几圈。
村里的几个狗贩子相中了傻子家的大肥狗。于是嘀嘀咕咕地商量着找个半夜把它引出来。这天早上,傻子从屋里出来,打算给狗喂食,却怎么也找不见了。他疯也似地跑遍整个村子,回来的路上,听见有人嘀嘀咕咕地说:“这个肥狗卖了个好价钱,今天晚上有酒喝了!哈哈哈——”傻子把两个人截住,“什么狗?!是黑狗吗?”那两个人不屑地说:“是又怎么样,关你嘛事喽!”说完便把傻子的手撇开,径直往前走。
傻子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他捡起路边的大石头疯狂地往两个人的头上砸过去。一边砸,一边喊:“畜生!畜生!”
两个人一死一重伤。警察把傻子带走的那天,全村的人都出来看热闹。也对,人不就是这么一个爱看别人笑话的群体吗?傻子透过警车的玻璃窗,看着这个村子,他的半生一幕一幕地都摆在眼前。
半生喝过众叛亲离的苦酒,也走过灯火通明的大路。走到最后,他最牵挂的却是一只对他不离不弃的狗。他觉得他做得对,杀人杀得对,一命抵一命,他们该杀!他从来都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