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我却不敢苟同。
刚刚看完了一篇小说。介绍让我感觉不错,开头让我感觉不错,实质却是十分让人愤怒。就是因为这样的愤怒,才会让我写下这篇文章,在深夜。
A失忆,忘记了以前的恋人B,并与C结了婚生了孩子。若说B因此与别人在一起,报复各种什么的,也算是合情合理。但为什么,作为一个出场高冷,眼神冷峻,心心念念全是以前的感情的痴情种,而且是在与A重逢并再次相恋之后,才做出了这一切。此时的A,虽然不知以前的事情,以为自己出轨,所以要求B忘了他。呵呵,于是B就真的决心忘了她,与D如胶似漆,打算安安稳稳的过下去。后来,A知道了以前的事情,而且受到了非常大的伤害,此时的B守着跟D的承诺,打算继续远离A。若是这样就好了,总是出现一些意外。让A最终还是与B走到了一起。
看到结局时,我不禁要骂一句:
全他妈的都是贱人。
对B来说,守不住就是守不住,抵挡不了诱惑就是抵挡不了诱惑。明明有了两个人,非要装的很高尚。A也是,明明已经痛苦难堪到这个地步了,竟然还要在别人面前晃啊晃的,早放手早解脱,非要让自己看到一切。再说说D,费尽心思拆散两个人,而且还毫无感觉,只认为自己是追求自己要的东西,天经地义。唉,少女,难道你不知道宽容善良两个字。把A逼到这个绝路上,还觉得是别人活该。
反正,B和D就是做了最好的示范。遇到这样的贱人,躲得远远的,最好再也不想见,如此便可不心烦。
说到此,谈谈爱情。整篇文章,作者简直牵强,我从没想过,爱情可以这么充满奇葩。也许是我见识太短,不足以理解您的良苦用心。反正我觉得,远离罪恶丑,远离真善美,这就是生活啦。
爱情,对我来说,就是窗外洒进阳光,我将所爱之人锁在墙上,然后她轻轻的吻我的眉梢和颈窝。这样,就好了。